

內容簡介
中國長城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建築之一,中國人更以此為傲,但大多數中國人都不了解長城。 本書試圖從源頭上追索長城的由來和變遷,探求變遷之間的因果。
作者先從為馬可波羅申冤寫起。一般人都認為馬可波羅在他的中國遊記中,沒有提到長城,證明他並沒有到過中國,遊記不過道聽塗說。作者卻認為:馬可波羅在遊記中沒有提到長城,恰恰的證明他到過中國,如果遊記中提到長城,那才證明他沒有到過中國,遊記不過道聽塗說。
因為,馬可波羅在中國時,古長城早已頹為廢土,現代眼睛所看到的「一條巨龍,蜿蜒盤旋」,是明王朝之後才開始興建的長城。 作者指出:馬可波羅冤案來源於一個誤解,人們把公元十六世紀修築的明代長城當成了公元前二世紀的秦始皇長城。 這個誤解的來源是一個流傳很廣的傳奇。
只是,這是一個傳奇而不是歷史,但是卻被當成了歷史。所以--秦始皇並非首築長城的君王,也並非最後築長城的君王,在眾多修築長城的君王中,他無疑是最知名者,也是爭議最多者,於是他就獨攬了長城功過。
馬可波羅並不是第一個「遺漏」了長城的外國旅行家,也不是最後一個。只因為最負盛名,他不得不獨自接受質詢。 如今,作者用43個主題為我們一一歷數令人驚嘆的長城往事。
作者先從為馬可波羅申冤寫起。一般人都認為馬可波羅在他的中國遊記中,沒有提到長城,證明他並沒有到過中國,遊記不過道聽塗說。作者卻認為:馬可波羅在遊記中沒有提到長城,恰恰的證明他到過中國,如果遊記中提到長城,那才證明他沒有到過中國,遊記不過道聽塗說。
因為,馬可波羅在中國時,古長城早已頹為廢土,現代眼睛所看到的「一條巨龍,蜿蜒盤旋」,是明王朝之後才開始興建的長城。 作者指出:馬可波羅冤案來源於一個誤解,人們把公元十六世紀修築的明代長城當成了公元前二世紀的秦始皇長城。 這個誤解的來源是一個流傳很廣的傳奇。
只是,這是一個傳奇而不是歷史,但是卻被當成了歷史。所以--秦始皇並非首築長城的君王,也並非最後築長城的君王,在眾多修築長城的君王中,他無疑是最知名者,也是爭議最多者,於是他就獨攬了長城功過。
馬可波羅並不是第一個「遺漏」了長城的外國旅行家,也不是最後一個。只因為最負盛名,他不得不獨自接受質詢。 如今,作者用43個主題為我們一一歷數令人驚嘆的長城往事。
產品目錄
《實用歷史叢書》出版緣起
推薦人的話:另類絲路--中國的萬里長城/柏楊
初版前言:馬可波羅冤案
再版前言:再談馬可波羅冤案
1胡服騎射
2玉出昆山
3亡秦者胡也
4烽火通於甘泉
5禮樂征伐自天子出
6長城向西延伸
7河西走廊長城
8弱水長城
9昭君出塞
10南北匈奴
11爭奪西域商道
12民族大遷移
13匈奴進入長城
14慕容鮮卑和氐羌進入長城
15拓拔鮮卑進入長城
16六鎮長城
17天蒼蒼‧野茫茫
18丁零塞
19洛陽伽藍
20隋唐邊疆
21藩鎮
22沙陀鴉軍
23契丹國
24定難軍
25明昌界
26成吉思汗
27恢復舊界
28防線南移
29用兵漠北
30土木堡
31再築長城
32嘉峪關
33阿勒坦汗
34薊鎮長城
35努爾哈赤
36薩爾滸
37山海關
38越過長城
39柳條邊
40長城不設防
41開放長城
42走西口、闖關東
43分野消失
附錄:長城南北政權更替略表及長城大事記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李守中
祖籍四川江油,一九三三年出生於上海市,一九五五年畢業於重慶大學採礦系,長期在煤炭部武漢設計院、水城設計院、雲南設計院等處工作。一九七五年被評為雲南省先進工作者,一九八○至一九八二年由國家選送美國賓夕凡尼亞州立大學作學術訪問。一九九三年在雲南省煤炭廳副總工程師任上退休。退休後參加中國長城學會,在國內外發表過多篇有關長城的論文,著有《長城往事》(原名《長城》)和《中國二百年:從馬戛爾尼訪華到鄧小平南巡(1773-1992)》。
著作:《長城往事》(原名《長城》)、《中國二百年:從馬戛爾尼訪華到鄧小平南巡(1773-1992)》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495461005
ISBN13 / 9789573266372
ISBN10 / 9573266377
EAN貨碼 / 9789573266372
頁數 / 512
開數 / 正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