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250225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聯合推薦
連戰、李煥、馬樹禮、葉明勳
21世紀來臨之際,傳播與資訊對人類社會的影響益發深遠。而所謂報人或傳播人,無論古今中外,一生堅守崗位,或為新聞自由而奮鬥,或為提升人類知識而努力,或為竭盡社會責任而不懈,一切作為不僅彪諸史冊,也為後代傳播人樹立最好的榜樣。
有鑑於此,當代被譽為「傳播教父」的鄭貞銘教授,秉持「傳承」的信念以及對新聞傳播的使命感,累積30餘年的研究成果,將20至21世紀新聞先驅者的精神風範,集結成《百年報人》一套6冊的跨世紀傳播巨著,呈現於世人面前,並期望有志新聞傳播的新生代,能從中獲得啟示與鼓舞,使21世紀的新聞傳播事業為人類作出更輝煌的貢獻。
本系列依隨歷史的長流,帶領讀者漸次認識百年來、東西方文化下最具代表性的報人事蹟,內容精彩翔實,為一部具劃時代意義的傳播巨作。
《百年報人》第一冊人物:
1. 蔡元培 1867-1940
2. 梁啟超 1873-1929
3. 林白水 1874-1926
4. 于右任 1877-1961
5. 胡文虎.胡仙 1883-1954.1931-
6. 蕭同玆 1885-1926
7. 董顯光 1886-1971
8. 邵飄萍 1886-1926
9. 張季鸞 1887-1941
10. 葉楚愴 1887-1946
11. 陳博生 1887-1946
12. 胡政之 1889-1949
13. 戴傳賢 1890-1949
14. 戈公振 1890-1935
15. 陳布雷 1890-1948
16. 龔德柏 1891-1981
17. 徐寶璜 1894-1930
18. 成舍我 1898-1991
19. 黃天鵬 1904-1982
20. 曾虛白 1910-1994
■作者簡介
鄭貞銘
現任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玄奘人文社會學院新聞系教授、中華民國傳播發展協會理事長、中央通訊社常務監事、香港珠海大學新聞暨傳播研究所所長,並擔任北師大、北京廣播學院、杭州大學客座教授,及南京大學高級研究員。
為傳播界譽為「教父」的大師級學者,以扮演「橋樑」角色為己任,溝通上下兩代,是一位「承先啟後」的報人與教育家。他兼具教育家的愛心與風範、報人的求知性格,以及文學家的浪漫情懷,因此被譽為「杏壇的長青樹」。
連戰、李煥、馬樹禮、葉明勳
21世紀來臨之際,傳播與資訊對人類社會的影響益發深遠。而所謂報人或傳播人,無論古今中外,一生堅守崗位,或為新聞自由而奮鬥,或為提升人類知識而努力,或為竭盡社會責任而不懈,一切作為不僅彪諸史冊,也為後代傳播人樹立最好的榜樣。
有鑑於此,當代被譽為「傳播教父」的鄭貞銘教授,秉持「傳承」的信念以及對新聞傳播的使命感,累積30餘年的研究成果,將20至21世紀新聞先驅者的精神風範,集結成《百年報人》一套6冊的跨世紀傳播巨著,呈現於世人面前,並期望有志新聞傳播的新生代,能從中獲得啟示與鼓舞,使21世紀的新聞傳播事業為人類作出更輝煌的貢獻。
本系列依隨歷史的長流,帶領讀者漸次認識百年來、東西方文化下最具代表性的報人事蹟,內容精彩翔實,為一部具劃時代意義的傳播巨作。
《百年報人》第一冊人物:
1. 蔡元培 1867-1940
2. 梁啟超 1873-1929
3. 林白水 1874-1926
4. 于右任 1877-1961
5. 胡文虎.胡仙 1883-1954.1931-
6. 蕭同玆 1885-1926
7. 董顯光 1886-1971
8. 邵飄萍 1886-1926
9. 張季鸞 1887-1941
10. 葉楚愴 1887-1946
11. 陳博生 1887-1946
12. 胡政之 1889-1949
13. 戴傳賢 1890-1949
14. 戈公振 1890-1935
15. 陳布雷 1890-1948
16. 龔德柏 1891-1981
17. 徐寶璜 1894-1930
18. 成舍我 1898-1991
19. 黃天鵬 1904-1982
20. 曾虛白 1910-1994
■作者簡介
鄭貞銘
現任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玄奘人文社會學院新聞系教授、中華民國傳播發展協會理事長、中央通訊社常務監事、香港珠海大學新聞暨傳播研究所所長,並擔任北師大、北京廣播學院、杭州大學客座教授,及南京大學高級研究員。
為傳播界譽為「教父」的大師級學者,以扮演「橋樑」角色為己任,溝通上下兩代,是一位「承先啟後」的報人與教育家。他兼具教育家的愛心與風範、報人的求知性格,以及文學家的浪漫情懷,因此被譽為「杏壇的長青樹」。
規格
誠品貨碼 / 2611270630002
ISBN13 / 9789573244530
ISBN10 / 9573244535
EAN貨碼 / 9789573244530
頁數 / 320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