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書文從字順、理路清晰、內容嚴謹、體系井然,影響我國學界及實務界至為廣大深遠,乃名副其實的經典大作。
內容簡介
票據包含匯票、本票、支票,為日常生活中最常使用之有價證券。本書以票據法為論述對象,就各種法例與概念,採表格圖例說明之;自初版發行以來,由於文從字順、理路清晰、內容嚴謹、體系井然,一直膾炙人口,洛陽紙貴,歷久而不衰,影響我國學界及實務界至為廣大深遠,乃名副其實的經典大作。為保本書常新實用,乃依最新法條重新修訂並予以編制排版;除儘量保存原著面貌,並力求格式統一,所引法規有修正者均加以改訂,原著偶有誤植者亦訂補之,全書印刷因之煥然一新。
產品目錄
票 據 法
目 次
修訂五版說明
修訂二版序
緒 論
第一章 票據法之概念
一、票據法之意義
二、票據法之特性
第二章 票據法之法理
一、票據之經濟效用
二、票據法之法理
第三章 票據法之法系及其統一
一、票據法之法系
二、票據法之統一
第四章 我國之票據法
本 論
第一章 總 論
第一節 票據之概念
一、票據之意義
二、票據之種類
第二節 票據之法律關係
第一款 票據關係
第一項 票據關係之當事人
第二項 票據行為
一、票據行為之概念
二、票據行為之特性
三、票據行為之要件
四、票據行為之效力
第三項 票據權利
一、總 說
二、票據權利之取得
三、票據權利之行使與保全
四、票據權利之保護
五、票據權利之消滅
第二款 非票據關係
一、總 說
二、受益償還請求權
三、票據之實質關係
第二章 匯 票
第一節 總 說
一、匯票之意義
二、匯票之種類
第二節 發 票
一、發票之意義
二、發票之款式
三、發票之效力
第三節 背 書
第一款 總 說
一、背書之意義
二、背書之種類
三、背書之特性
第二款 轉讓背書
第一項 總 說
一、轉讓背書之意義
二、票據之背書性
三、禁止背書之票據
四、背書以外之轉讓方法
第二項 一般轉讓背書
一、一般轉讓背書之款式
二、一般轉讓背書之效力
第三項 特殊轉讓背書
一、回頭背書
二、期後背書
第三款 非轉讓背書
一、委任取款背書
二、設質背書
第四節 承 兌
第一款 總 說
一、承兌之意義
二、承兌之種類
第二款 承兌之程序
一、提 示
二、承 兌
第三款 承兌之款式
一、應記載之事項
二、得記載之事項
第四款 承兌之效力
第五款 不單純承兌
一、一部承兌
二、附條件承兌
第六款 承兌之塗銷
第五節 參加承兌
第一款 總 說
一、參加承兌之意義
二、參加承兌與承兌之比較
第二款 參加承兌之程序
第三款 參加承兌之款式
第四款 參加承兌之效力
第六節 保 證
第一款 總 說
一、保證之意義
二、保證之種類
三、票據保證與民法上保證之比較
第二款 保證之程序
第三款 保證之款式
第四款 保證之效力
一、保證人之責任
二、保證人之權利
第七節 到期日
一、到期日之意義
二、到期日之種類
三、到期日之計算
第八節 付 款
第一款 總 說
一、付款之意義
二、付款之種類
第二款 付款之程序
一、提示
二、付款
第三款 付款之效力
第四款 到期外之付款
一、期前付款
二、期後付款
第九節 參加付款
第一款 總 說
一、參加付款之意義
二、參加付款與付款之比較
三、參加付款與民法上第三人清償之比較
第二款 參加付款之程序
第三款 參加付款之款式
第四款 參加付款之效力
第十節 追索權
第一款 總 說
一、追索權之意義
二、追索權之種類
第二款 追索權之主體及客體
一、追索權之主體
二、追索權之客體
第三款 追索權之保全及行使
第一項 追索權之保全
第二項 追索權之行使
一、追索權行使之原因
二、追索權行使之程序
三、回頭匯票之發行
第四款 追索權之效力
一、及於追索權人之效力
二、及於償還義務人之效力
第五款 追索權之喪失
第十一節 拒絕證書
一、拒絕證書之意義
二、拒絕證書之種類
三、拒絕證書之作成
四、拒絕證書之效力
第十二節 複本及謄本
第一款 複 本
一、複本之意義
二、複本之種類
三、複本之發行
四、複本之效力
第二款 謄 本
一、謄本之意義
二、謄本之作成
三、謄本之效力
四、謄本與複本之比較
第三章 本 票
第一節 總 說
一、本票之意義
二、本票之種類
第二節 發 票
一、發票之款式
二、發票之效力
第三節 背 書
第四節 見 票
一、見票之意義
二、見票之程序
三、見票之效力
第五節 保 證
第六節 到期日
第七節 付 款
第八節 參加付款
第九節 追索權
第十節 拒絕證書
第十一節 謄 本
第四章 支 票
第一節 總 說
一、支票之意義
二、支票之種類
第二節 發 票
一、發票之款式
二、發票之效力
第三節 背 書
第四節 付 款
第一款 總 說
第二款 一般支票
一、提 示
二、付 款
第三款 保付支票
一、總 說
二、保付支票之效力
第四款 平行線支票
一、總 說
二、平行線之記載
三、平行線支票之效力
四、平行線之變更及撤銷
第五節 追索權
第六節 拒絕證書
第七節 空頭支票
附錄(一) 各種票據有關規定事項及法條之對照
附錄(二) 票據法參考書
目 次
修訂五版說明
修訂二版序
緒 論
第一章 票據法之概念
一、票據法之意義
二、票據法之特性
第二章 票據法之法理
一、票據之經濟效用
二、票據法之法理
第三章 票據法之法系及其統一
一、票據法之法系
二、票據法之統一
第四章 我國之票據法
本 論
第一章 總 論
第一節 票據之概念
一、票據之意義
二、票據之種類
第二節 票據之法律關係
第一款 票據關係
第一項 票據關係之當事人
第二項 票據行為
一、票據行為之概念
二、票據行為之特性
三、票據行為之要件
四、票據行為之效力
第三項 票據權利
一、總 說
二、票據權利之取得
三、票據權利之行使與保全
四、票據權利之保護
五、票據權利之消滅
第二款 非票據關係
一、總 說
二、受益償還請求權
三、票據之實質關係
第二章 匯 票
第一節 總 說
一、匯票之意義
二、匯票之種類
第二節 發 票
一、發票之意義
二、發票之款式
三、發票之效力
第三節 背 書
第一款 總 說
一、背書之意義
二、背書之種類
三、背書之特性
第二款 轉讓背書
第一項 總 說
一、轉讓背書之意義
二、票據之背書性
三、禁止背書之票據
四、背書以外之轉讓方法
第二項 一般轉讓背書
一、一般轉讓背書之款式
二、一般轉讓背書之效力
第三項 特殊轉讓背書
一、回頭背書
二、期後背書
第三款 非轉讓背書
一、委任取款背書
二、設質背書
第四節 承 兌
第一款 總 說
一、承兌之意義
二、承兌之種類
第二款 承兌之程序
一、提 示
二、承 兌
第三款 承兌之款式
一、應記載之事項
二、得記載之事項
第四款 承兌之效力
第五款 不單純承兌
一、一部承兌
二、附條件承兌
第六款 承兌之塗銷
第五節 參加承兌
第一款 總 說
一、參加承兌之意義
二、參加承兌與承兌之比較
第二款 參加承兌之程序
第三款 參加承兌之款式
第四款 參加承兌之效力
第六節 保 證
第一款 總 說
一、保證之意義
二、保證之種類
三、票據保證與民法上保證之比較
第二款 保證之程序
第三款 保證之款式
第四款 保證之效力
一、保證人之責任
二、保證人之權利
第七節 到期日
一、到期日之意義
二、到期日之種類
三、到期日之計算
第八節 付 款
第一款 總 說
一、付款之意義
二、付款之種類
第二款 付款之程序
一、提示
二、付款
第三款 付款之效力
第四款 到期外之付款
一、期前付款
二、期後付款
第九節 參加付款
第一款 總 說
一、參加付款之意義
二、參加付款與付款之比較
三、參加付款與民法上第三人清償之比較
第二款 參加付款之程序
第三款 參加付款之款式
第四款 參加付款之效力
第十節 追索權
第一款 總 說
一、追索權之意義
二、追索權之種類
第二款 追索權之主體及客體
一、追索權之主體
二、追索權之客體
第三款 追索權之保全及行使
第一項 追索權之保全
第二項 追索權之行使
一、追索權行使之原因
二、追索權行使之程序
三、回頭匯票之發行
第四款 追索權之效力
一、及於追索權人之效力
二、及於償還義務人之效力
第五款 追索權之喪失
第十一節 拒絕證書
一、拒絕證書之意義
二、拒絕證書之種類
三、拒絕證書之作成
四、拒絕證書之效力
第十二節 複本及謄本
第一款 複 本
一、複本之意義
二、複本之種類
三、複本之發行
四、複本之效力
第二款 謄 本
一、謄本之意義
二、謄本之作成
三、謄本之效力
四、謄本與複本之比較
第三章 本 票
第一節 總 說
一、本票之意義
二、本票之種類
第二節 發 票
一、發票之款式
二、發票之效力
第三節 背 書
第四節 見 票
一、見票之意義
二、見票之程序
三、見票之效力
第五節 保 證
第六節 到期日
第七節 付 款
第八節 參加付款
第九節 追索權
第十節 拒絕證書
第十一節 謄 本
第四章 支 票
第一節 總 說
一、支票之意義
二、支票之種類
第二節 發 票
一、發票之款式
二、發票之效力
第三節 背 書
第四節 付 款
第一款 總 說
第二款 一般支票
一、提 示
二、付 款
第三款 保付支票
一、總 說
二、保付支票之效力
第四款 平行線支票
一、總 說
二、平行線之記載
三、平行線支票之效力
四、平行線之變更及撤銷
第五節 追索權
第六節 拒絕證書
第七節 空頭支票
附錄(一) 各種票據有關規定事項及法條之對照
附錄(二) 票據法參考書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898755005
ISBN13 / 9789571466835
ISBN10 / 9571466832
EAN貨碼 / 9789571466835
頁數 / 240
開數 / 18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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