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 (修訂第10版)
| 作者 | 陳志華 |
|---|---|
| 出版社 | 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
| 商品描述 | 中華民國憲法 (修訂第10版):我國憲法制定於三十六年(一九四七),當時為世界各國所稱許。憲法分十四章,一百七十五條條文,參採各國體制,引進時代思潮,體例燦然大備, |
| 作者 | 陳志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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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社 | 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
| 商品描述 | 中華民國憲法 (修訂第10版):我國憲法制定於三十六年(一九四七),當時為世界各國所稱許。憲法分十四章,一百七十五條條文,參採各國體制,引進時代思潮,體例燦然大備, |
內容簡介 我國憲法制定於三十六年(一九四七),當時為世界各國所稱許。憲法分十四章,一百七十五條條文,參採各國體制,引進時代思潮,體例燦然大備,人權保障與政府設計為各國典範。然時移境遷,今天憲法第三章國民大會、第十二章地方制度第一節「省」凍結不再適用。同時七次修憲增修十二條條文,立法院制定及修正多項法律,司法院公布大法官解釋七百多件。然政黨政治的運作,政府組織及體制在內閣制與總統制間擺盪。「體制不明,權責不符」始終為人詬病。憲法增修條文或傾向總統制,或靠近內閣制;甚至司法解釋,或指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機關(六一三號解釋),或謂總統是最高行政首長(六二七號解釋),莫衷一是,令人無所適從。八十五年總統由公民直選,八十六年立法院閣揆任命同意權撤除,修憲不見法理與方向。但無論如何,中央部會增多、地方六都形成,「人民有權,政府有能」是大家共同的心聲。今一〇五年執政黨標榜「史上最能溝通的政府」,又見國會多數、行政院及總統同屬一黨,宮中府中俱為一體。憲法架構下的效能政府應該可以期待。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陳志華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博士經歷:國立中興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教授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兼任教授英國地方政府訪問研究國家文官學院講座國立臺北大學教授兼進修暨推廣中心主任現職: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兼任教授國立空中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兼任教授
| 書名 / | 中華民國憲法 (修訂第10版) |
|---|---|
| 作者 / | 陳志華 |
| 簡介 / | 中華民國憲法 (修訂第10版):我國憲法制定於三十六年(一九四七),當時為世界各國所稱許。憲法分十四章,一百七十五條條文,參採各國體制,引進時代思潮,體例燦然大備, |
| 出版社 / | 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
| ISBN13 / | 9789571461007 |
| ISBN10 / | 9571461008 |
| EAN / | 9789571461007 |
| 誠品26碼 / | 2681399697002 |
| 頁數 / | 572 |
| 開數 / | 18K |
| 注音版 / | 否 |
| 裝訂 / | P:平裝 |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 級別 / | N: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