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除了搜尋國內外有關諮詢實務的目前發展趨勢,以略增相關資訊外,並將十餘年來透過教學與實務演練的成果呈現給讀者。
內容簡介
本書第二版內容,仍依循第一版之形式展現,除了就諮詢技術在助人工作的發展歷史做詳細說明外,並將諸家學者對諮詢所提出的理論加以介紹,以利於讀者能從中尋找出此技術的核心觀點與演進之脈絡,從而衡量該技術是否適宜在其工作上加以運用。又為了提升諮詢技術在臺灣的運用與推廣,本書作者一本當初的情懷,第二版中添加了三位心理師們在學習過程中的成果,以響讀者,使讀者對自己的學習效果也能夠有所期待!
本書的第一章與第二章分別為讀者提供諮詢的概說與歷史發展,第三章介紹幾個基本的理論學說,第四章到第七章則分別敘述四種基本的諮詢類型,第八章就諮詢的技術層面做詳細的說明,從第九章到第十一章則依使用諮詢技術的場所分章介紹相關的內容。本書的最後一章為諮詢技術的倫理規範,提醒讀者在使用諮詢技術時能有所覺察,以維護相關人員的權益。
本書的第一章與第二章分別為讀者提供諮詢的概說與歷史發展,第三章介紹幾個基本的理論學說,第四章到第七章則分別敘述四種基本的諮詢類型,第八章就諮詢的技術層面做詳細的說明,從第九章到第十一章則依使用諮詢技術的場所分章介紹相關的內容。本書的最後一章為諮詢技術的倫理規範,提醒讀者在使用諮詢技術時能有所覺察,以維護相關人員的權益。
產品目錄
目 次
理論篇
第 1 章 諮詢:心理衛生工作的另一章
第一節 諮詢的內涵
第二節 諮詢的歷程
第三節 諮詢的評估
第四節 諮詢的基本原則
第 2 章 心理衛生諮詢的發展
第一節 發展起源與發展趨勢
第二節 諮詢與諮商的比較
第三節 諮詢與督導的比較
第四節 諮詢師的角色與專業訓練
第 3 章 諮詢理論學說
第一節 心理衛生諮詢模式
第二節 行為學派諮詢模式
第三節 組織發展諮詢模式
第四節 其他理論分類
技術篇
第 4 章 案主中心個案諮詢
第一節 案主中心個案諮詢的內涵
第二節 案主中心個案諮詢的實施步驟
第三節 案例示範
第 5 章 求詢者中心個案諮詢
第一節 求詢者中心個案諮詢的內涵
第二節 求詢者中心個案諮詢的實施原則
第三節 案例示範
第 6 章 方案中心行政諮詢
第一節 方案中心行政諮詢的內涵
第二節 方案中心行政諮詢的實施步驟
第三節 案例示範
第 7 章 求詢者中心行政諮詢
第一節 求詢者中心行政諮詢的內涵
第二節 求詢者中心行政諮詢的實施步驟
第三節 案例示範
第 8 章 諮詢的技術與策略
第一節 關係建立
第二節 主題干預議題
第三節 各學派的技術與策略
應用篇
第 9 章 諮詢在學校的運用
第一節 歷史發展
第二節 學校諮詢的理念
第三節 與行政人員諮詢的技術
第四節 與家長諮詢的技術
第五節 與教師諮詢的技術
第 10 章 團體諮詢
第一節 助人團體的主要內涵
第二節 團體諮詢的定義與類型
第三節 團體專業倫理
第 11 章 家庭諮詢
第一節 家族治療學說
第二節 家庭諮詢的內涵與實施步驟
第三節 家庭諮詢的重要原則
第四節 專業倫理守則
第 12 章 諮詢的倫理規範與研究趨勢
第一節 專業倫理規範
第二節 諮詢的研究趨勢
第三節 諮詢專業的突破與發展
參考文獻
附錄
附錄一 有效的傾聽:以家長與教師的對話為例
附錄二 Myrick的個案諮詢案例
附錄三 教師的個案諮詢案例
附錄四 組織發展諮詢案例
附錄五 案主中心團體諮詢案例
附錄六 目標行為檢核表
附錄七 求詢者滿意量表
附錄八 求詢者附帶受益量表
附錄九 求詢者回饋問卷
附錄十 危機處理案例
附錄十一 督導案例
附錄十二 臺灣輔導與諮商學會專業倫理守則
理論篇
第 1 章 諮詢:心理衛生工作的另一章
第一節 諮詢的內涵
第二節 諮詢的歷程
第三節 諮詢的評估
第四節 諮詢的基本原則
第 2 章 心理衛生諮詢的發展
第一節 發展起源與發展趨勢
第二節 諮詢與諮商的比較
第三節 諮詢與督導的比較
第四節 諮詢師的角色與專業訓練
第 3 章 諮詢理論學說
第一節 心理衛生諮詢模式
第二節 行為學派諮詢模式
第三節 組織發展諮詢模式
第四節 其他理論分類
技術篇
第 4 章 案主中心個案諮詢
第一節 案主中心個案諮詢的內涵
第二節 案主中心個案諮詢的實施步驟
第三節 案例示範
第 5 章 求詢者中心個案諮詢
第一節 求詢者中心個案諮詢的內涵
第二節 求詢者中心個案諮詢的實施原則
第三節 案例示範
第 6 章 方案中心行政諮詢
第一節 方案中心行政諮詢的內涵
第二節 方案中心行政諮詢的實施步驟
第三節 案例示範
第 7 章 求詢者中心行政諮詢
第一節 求詢者中心行政諮詢的內涵
第二節 求詢者中心行政諮詢的實施步驟
第三節 案例示範
第 8 章 諮詢的技術與策略
第一節 關係建立
第二節 主題干預議題
第三節 各學派的技術與策略
應用篇
第 9 章 諮詢在學校的運用
第一節 歷史發展
第二節 學校諮詢的理念
第三節 與行政人員諮詢的技術
第四節 與家長諮詢的技術
第五節 與教師諮詢的技術
第 10 章 團體諮詢
第一節 助人團體的主要內涵
第二節 團體諮詢的定義與類型
第三節 團體專業倫理
第 11 章 家庭諮詢
第一節 家族治療學說
第二節 家庭諮詢的內涵與實施步驟
第三節 家庭諮詢的重要原則
第四節 專業倫理守則
第 12 章 諮詢的倫理規範與研究趨勢
第一節 專業倫理規範
第二節 諮詢的研究趨勢
第三節 諮詢專業的突破與發展
參考文獻
附錄
附錄一 有效的傾聽:以家長與教師的對話為例
附錄二 Myrick的個案諮詢案例
附錄三 教師的個案諮詢案例
附錄四 組織發展諮詢案例
附錄五 案主中心團體諮詢案例
附錄六 目標行為檢核表
附錄七 求詢者滿意量表
附錄八 求詢者附帶受益量表
附錄九 求詢者回饋問卷
附錄十 危機處理案例
附錄十一 督導案例
附錄十二 臺灣輔導與諮商學會專業倫理守則
作者介紹
鄔佩麗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心理學系理學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輔導研究所碩士,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諮商心理哲學博士,美國聖地牙哥州立大學訪問學者。
經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教授、副教授、兼任學生輔導中心主任,國立臺北護理學院兼任教授,國立臺灣大學兼任副教授,東吳大學兼任講師,輔仁大學兼任講師,光武工專講師,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委員,板橋地方法院性侵害案件審判諮詢工作之專家,內政部家庭暴力目睹兒童輔導小組委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青少年輔導計畫諮詢顧問,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校園事件諮詢小組委員,教育部輔導工作協調諮詢委員會召集人,中華民國社區諮商學會理事長,臺灣EMDR學會創會理事長,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北分會委員,臺北中崙聯合診所心理衡鑑與諮商中心諮商心理師與創辦人,臺北縣勞工局性騷擾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國防部海軍總司令部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委員,臺北縣青少年輔導計畫專業督導教授,臺北縣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
現任:頂溪心理諮商所所長。
黃兆慧
Chao-Hui Sylvia Huang, PhD, MA, MEd
E-mail: chhuang@uabmc.edu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植物病理系學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諮商心理學組碩士,美國阿拉巴馬大學臨床心理研究所碩士及博士,美國阿拉巴馬大學伯明罕分校醫學系博士後研究。
經歷:國立臺灣大學工商管理學系研究助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測驗與研究發展中心研究助理,臺北市立中興醫院(現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實習心理師,桃園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諮商師,長庚技術學院諮商中心輔導老師,臺北縣立三和國中心理師,臺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心理師。
現任:美國阿拉巴馬大學伯明罕分校醫學系助理教授、緩和支持療護中心心理與諮商服務主任、歐尼爾綜合性癌症治療中心心理腫瘤照護臨床心理學家暨副研究員,心理社會腫瘤學培訓機構計畫主持人。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心理學系理學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輔導研究所碩士,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諮商心理哲學博士,美國聖地牙哥州立大學訪問學者。
經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教授、副教授、兼任學生輔導中心主任,國立臺北護理學院兼任教授,國立臺灣大學兼任副教授,東吳大學兼任講師,輔仁大學兼任講師,光武工專講師,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委員,板橋地方法院性侵害案件審判諮詢工作之專家,內政部家庭暴力目睹兒童輔導小組委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青少年輔導計畫諮詢顧問,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校園事件諮詢小組委員,教育部輔導工作協調諮詢委員會召集人,中華民國社區諮商學會理事長,臺灣EMDR學會創會理事長,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北分會委員,臺北中崙聯合診所心理衡鑑與諮商中心諮商心理師與創辦人,臺北縣勞工局性騷擾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國防部海軍總司令部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委員,臺北縣青少年輔導計畫專業督導教授,臺北縣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
現任:頂溪心理諮商所所長。
黃兆慧
Chao-Hui Sylvia Huang, PhD, MA, MEd
E-mail: chhuang@uabmc.edu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植物病理系學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諮商心理學組碩士,美國阿拉巴馬大學臨床心理研究所碩士及博士,美國阿拉巴馬大學伯明罕分校醫學系博士後研究。
經歷:國立臺灣大學工商管理學系研究助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測驗與研究發展中心研究助理,臺北市立中興醫院(現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實習心理師,桃園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諮商師,長庚技術學院諮商中心輔導老師,臺北縣立三和國中心理師,臺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心理師。
現任:美國阿拉巴馬大學伯明罕分校醫學系助理教授、緩和支持療護中心心理與諮商服務主任、歐尼爾綜合性癌症治療中心心理腫瘤照護臨床心理學家暨副研究員,心理社會腫瘤學培訓機構計畫主持人。
各界推薦
https://www.psy.com.tw/ec99/ushop20128/GoodsDescr.asp?category_id=146&parent_id=117&prod_id=21125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926321004
ISBN13 / 9789861919256
ISBN10 / 9861919252
EAN貨碼 / 9789861919256
頁數 / 376
開數 / 18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7X23CM
級別 / N:無
重量(g) / 640g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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