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上人開示錄 2 (新版)

宣化上人開示錄 2 (新版)

期:
2013/09/03
79
180142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佛法不可思議的感應力
我願用感化力去教化人,而不願用勢力去壓迫人。我到任何地方都願意提攜後進,因為青年人有一股朝氣,所以我要鼓勵青年後進,令他們蒸蒸日上。因為青年人的頭腦新鮮、科學,不像我的頭腦已陳舊古老了。昨天有很多人打這個妄想:﹁我們是來聽老法師講經,但這些小法師卻佔去大部份時間,真是浪費時間。﹂這是不對的想法,各個年輕法師講不同的法,也令你們得到不同的法味,現在請各位法師開示,你們專心聽講。 在萬佛聖城,什麼人都有。善的也有,惡的也有,好的也有,壞的也有。但到萬佛聖城,是龍也要盤起來,是虎也要臥起來。龍不能隨便行雨,虎也不能隨便刮大風。在一九七八年六月十九日,三藩市曾發生金龍血案。事後那一班華青幫欲再發起第二次甚至第三次金龍血案,這是因為華青幫和祖方幫在爭奪地盤。但以後他們都皈依三寶,皈依萬佛聖城,把武器都扔到海裏去了。他們改邪歸正,讀書的讀書,做工的做工,再也不敢為非作歹。當時有八個人來皈依,那時沒有人知道他們的來歷。在皈依的時候,我對他們說:「皈依我的人,不准殺生,不准偷盜,不准放火,不准打妄語。」他們八人當時聽了,都嚇得冷汗直流,其中一人甚至還帶手槍。我又問:「你們中間,誰是首領?快點舉手。」那位作頭的立刻舉手承認。這件事情我沒有對外發表。因為如果對外發表這消息,好像要三藩市的人感謝我。我不需要人來感謝我。我的願力是「我到什麼地方,就願意那地方安定、昌隆」。同時「我願用感化力去教化人,而不願用勢力去壓迫人。」自從金龍血案發生之後,曾有一段時期,三藩市的中國城好像一座死城,而現在已恢復往昔的繁榮。
展開看更多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宣化上人
住世七十八年,懷抱弘揚佛法於全球之志願,一生教化眾生的事蹟無數。為令眾生能見聞上人事蹟而發心修行悟道,弟子們將多年來目見耳聞或親身經歷的故事,彙集成冊,冀能藉此感化人心,教人知因識果,斷惡向善。本書詳細記載上人在東北時期及香港時期的弘化事蹟。目錄: 壹‧修行在中國:1)乘願在來、2)矢志修行、3)孝名遠播、4)指引迷津、.......31)拜見虛老、32)江西弘法、 33)雲門訣別、34)大德們的心聲。貳‧隨緣在香港:35)觀音洞內好參禪、36)德伏邪魔、37)石湧甘泉、38)活羅漢、.......62)虛老圓寂、 63)澳洲之行、64)赴美因緣。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901502001
ISBN13 / 9789867328649
ISBN10 / 9867328647
EAN貨碼 / 9789867328649
頁數 / 306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