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9
2,0001,580
分期3期0利率✕每期526元
3 期 0 利率✕每期 526 元
臺灣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台北富邦、國泰世華、兆豐商銀、臺灣中小企銀、滙豐銀行、新光銀行、聯邦銀行、遠東銀行、永豐銀行、玉山銀行、凱基銀行、星展銀行、台新銀行、安泰銀行、中國信託、台灣樂天
※ 除不盡餘數將於第一期收取
查詢門市庫存
本書全文分為「甲骨斷代」、「斷代標準」及「斷代工作」三篇(合計十五章)進行綜合論述。「甲骨斷代」篇含「斷代概說」、「觀念釐清」兩章,屬於本書主題的概說。
內容簡介
本書全文分為「甲骨斷代」、「斷代標準」及「斷代工作」三篇(合計十五章)進行綜合論述。「甲骨斷代」篇含「斷代概說」、「觀念釐清」兩章,屬於本書主題的概說。「斷代標準」篇含四章,分別是重點介紹董作賓與陳夢家的甲骨斷代成果,以及運用考古「地層學」與「類型學」理論的斷代諸說,並論其尚須商榷之處。「斷代工作」篇中,計分九章對九項斷代主題進行論述,其中包括綜採各家相關主張,歸納斷代依據,落實擴展「甲骨五期」為「甲骨九朝」的構念,以及針對武丁以前卜辭、花東卜辭時代、第一四期卜辭區分、第三四期卜辭區分等問題,依實際現狀,提出個人考察所得,供學術同道者參考。
產品目錄
目次
許 序 許進雄 Ⅰ
徐 序 徐富昌 Ⅲ
前 言 i
凡 例 v
甲骨著錄簡稱對照表 vii
第壹篇 甲骨斷代 1
第一章 斷代概說 3
第一節 意義 3
第二節 簡史 6
第三節 成果 17
第二章 觀念釐清 27
第一節 甲骨的時代 27
第二節 貞人的角色 34
第三節 計量的意義 43
第貳篇 斷代標準 51
第一章 董作賓的斷代十項標準 53
第一節 主要內容 53
第二節 內容評析 75
第三節 意義價值 99
第二章 陳夢家的甲骨斷代意見 111
第一節 稱號的整理 111
第二節 貞人的分組 125
第三節 坑位的運用 152
第三章 甲骨斷代的地層學運用 167
第一節 殷墟甲骨坑層 167
第二節 甲骨時代主張 177
第三節 地層斷代平議 191
第四章 甲骨斷代的類型學運用 237
第一節 卜辭字體分類 237
第二節 鑽鑿形態分析 331
第三節 類型斷代檢視 373
第參篇 斷代工作 423
第一章 武丁以前卜辭的存佚 425
第一節 探求概況 426
第二節 材料疑義 431
第三節 判別標準 443
第二章 武丁卜辭時代再析分 449
第一節 武丁分期 449
第二節 賓組分段 455
第三章 祖庚祖甲卜辭的分辨 465
第一節 分辨工作 465
第二節 分辨基準 475
第四章 廩辛康丁卜辭的區別 485
第一節 區別工作 485
第二節 區別基準 493
第五章 武乙文丁卜辭的區分 505
第一節 區分工作 506
第二節 區分基準 508
第六章 帝乙帝辛卜辭的判別 515
第一節 判別工作 515
第二節 判別基準 523
第七章 花東卜辭時代的定位 529
第一節 諸家異說 529
第二節 本文主張 533
第八章 第三四期卜辭的差異 545
第一節 分期問題 545
第二節 區分作業 547
第三節 區分標準 554
第九章 第一四期卜辭的爭議 569
第一節 爭議源起 569
第二節 論據評析 589
第三節 「復古」與「兩系」 670
參考暨引用書目 697
一、 專書 697
(一)古籍 697
(二)編著 698
二、 論文 702
(一)發掘報告 702
(二)一般期刊 703
(三)專書論文集 710
(四)學位論文 714
(五)媒體網文 715
後 記 717
許 序 許進雄 Ⅰ
徐 序 徐富昌 Ⅲ
前 言 i
凡 例 v
甲骨著錄簡稱對照表 vii
第壹篇 甲骨斷代 1
第一章 斷代概說 3
第一節 意義 3
第二節 簡史 6
第三節 成果 17
第二章 觀念釐清 27
第一節 甲骨的時代 27
第二節 貞人的角色 34
第三節 計量的意義 43
第貳篇 斷代標準 51
第一章 董作賓的斷代十項標準 53
第一節 主要內容 53
第二節 內容評析 75
第三節 意義價值 99
第二章 陳夢家的甲骨斷代意見 111
第一節 稱號的整理 111
第二節 貞人的分組 125
第三節 坑位的運用 152
第三章 甲骨斷代的地層學運用 167
第一節 殷墟甲骨坑層 167
第二節 甲骨時代主張 177
第三節 地層斷代平議 191
第四章 甲骨斷代的類型學運用 237
第一節 卜辭字體分類 237
第二節 鑽鑿形態分析 331
第三節 類型斷代檢視 373
第參篇 斷代工作 423
第一章 武丁以前卜辭的存佚 425
第一節 探求概況 426
第二節 材料疑義 431
第三節 判別標準 443
第二章 武丁卜辭時代再析分 449
第一節 武丁分期 449
第二節 賓組分段 455
第三章 祖庚祖甲卜辭的分辨 465
第一節 分辨工作 465
第二節 分辨基準 475
第四章 廩辛康丁卜辭的區別 485
第一節 區別工作 485
第二節 區別基準 493
第五章 武乙文丁卜辭的區分 505
第一節 區分工作 506
第二節 區分基準 508
第六章 帝乙帝辛卜辭的判別 515
第一節 判別工作 515
第二節 判別基準 523
第七章 花東卜辭時代的定位 529
第一節 諸家異說 529
第二節 本文主張 533
第八章 第三四期卜辭的差異 545
第一節 分期問題 545
第二節 區分作業 547
第三節 區分標準 554
第九章 第一四期卜辭的爭議 569
第一節 爭議源起 569
第二節 論據評析 589
第三節 「復古」與「兩系」 670
參考暨引用書目 697
一、 專書 697
(一)古籍 697
(二)編著 698
二、 論文 702
(一)發掘報告 702
(二)一般期刊 703
(三)專書論文集 710
(四)學位論文 714
(五)媒體網文 715
後 記 717
作者介紹
吳俊德
吳俊德
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學士、碩士、博士,現任臺北市立大學中國語文學系副教授,主要擔任文字學、漢字文化相關課程的教學工作。學術專長以古文字學領域為主,尤勤於甲骨學。師從國際知名甲骨學者許進雄教授,初窺甲骨堂奧,即為之神傾,進而領略其引人入勝之妙,樂在其中,榮辱不驚,輒以「為往聖繼絕學」自勵,忘食忘憂,至今不輟。撰有《殷卜辭先王稱謂綜論》、《殷墟第四期祭祀卜辭研究》、《殷墟第三四期甲骨斷代研究》等專書,以及期刊論文多篇。
吳俊德
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學士、碩士、博士,現任臺北市立大學中國語文學系副教授,主要擔任文字學、漢字文化相關課程的教學工作。學術專長以古文字學領域為主,尤勤於甲骨學。師從國際知名甲骨學者許進雄教授,初窺甲骨堂奧,即為之神傾,進而領略其引人入勝之妙,樂在其中,榮辱不驚,輒以「為往聖繼絕學」自勵,忘食忘憂,至今不輟。撰有《殷卜辭先王稱謂綜論》、《殷墟第四期祭祀卜辭研究》、《殷墟第三四期甲骨斷代研究》等專書,以及期刊論文多篇。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326138001
ISBN13 / 9789864787807
ISBN10 / 9864787802
EAN貨碼 / 9789864787807
頁數 / 750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6X19X4.5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