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權、近習與權臣: 南宋的外戚與政治

皇權、近習與權臣: 南宋的外戚與政治

出版日期:
2021/02/28
9
360324
查詢門市庫存
本書藉由皇權、近習、權臣三者的錯綜複雜的關係,經由史料的論證與討論,能更彰顯南宋政治的特色。本書也希冀對過去學界在宋代外戚相關研究的欠缺,能有所貢獻。

內容簡介

外戚權臣能在南宋的政治情境下產生,皇帝的角色至為重要。由於南宋君主在皇位的繼承過程中,常因無子而出現「養子」以為繼嗣的情形,或是因健康、性格、能力等原因,無法處理龐大的政務,而以腹心之臣,作為政事處理的代行者。因此,君主重用自己的親信,將之任命為閤門官、樞密都承旨等官職,成為近習之臣的重要職位。並透過使用「違法」(沒有經過中書門下)的政令:內批、御筆、白劄子等,繞過中書直接發表,既沒有朝臣論議,也沒有學士院起草頒行,以此遂行皇帝的意志,也讓近習有干政弄權的機會。因此,南宋的時空環境及權臣的個人能力等因素,才是形成南宋外戚權臣的產生原因。
  韓侂冑、賈似道兩位外戚權臣,在皇權的絕對性之下,外戚身分無法杜絕他們被重用的事實,而外戚權臣能針對不同議題結合不同的士人合作,且能控制臺諌,以遂行政事的順利推行,這是他們身為外戚,卻能持續執政的原因。
  本書藉由皇權、近習、權臣三者的錯綜複雜的關係,經由史料的論證與討論,能更彰顯南宋政治的特色。本書也希冀對過去學界在宋代外戚相關研究的欠缺,能有所貢獻。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目次
第一章 前言 1
 第一節 問題意識 2
 第二節 前人研究成果 4
第二章 南宋外戚的任用制度 11
 第一節 授官與恩蔭 11
  一 由父、祖名下蔭補得官 12
  二 由后、妃及公主名下蔭補得官 14
 第二節 俸祿與賞賜 19
 第三節 約束與限制 23
  一 不任文資,不掌兵權 24
  二 不任二府 不任侍從官 29
  三 不得與執政大臣與內廷往來 32
 第四節 小結 37
第三章 帝位繼承與外戚 39
 第一節 皇子的教養 40
  一 皇子學官 43
  二 皇子教育內容 47
 第二節 帝位繼承下的競爭 50
 第三節 紹熙內禪與寧宗的即位 59
 第四節 理宗即位前的養子風波 63
 第五節 小結 71
第四章 皇權、外戚與近習 75
 第一節 近習的入門之階:閤門官與樞密都承旨  76
 第二節 孝宗朝的反張說事件 92
 第三節 內批、御筆與南宋的皇權 97
  一 高、孝宗時期的手詔、御筆 99
  二 光、寧宗時期的內降、御筆 104
  三 理宗、度宗時期 110
 第四節 小結 119
第五章 臺諫與黨爭 121
 第一節 內禪與韓侂冑的得權 121
 第二節 士人議論之下的韓侂冑 138
 第三節 外戚與權臣之間:賈似道 156
 第四節 小結 168
第六章 與政外戚、作風與士人評價 171
 第一節 高宗的母族與后族 171
  一 高宗的母族 171
  二 高宗的后族 176
 第二節 孝宗、光宗時期 181
  一 孝宗的后族 181
  二 錢忱、錢端禮 183
  三 光宗李皇后家族 186
 第三節 寧宗以後的與政外戚 188
  一 寧宗楊皇后家族 188
  二 理宗謝皇后、度宗全皇后家族 191
 第四節 小結 194
第七章 結論 195
後記 201
附表 南宋外戚列表 203
參考文獻 223

作者介紹

黃純怡

黃純怡
中興大學歷史系博士,現任中興大學歷史系專任講師,開設宋史、宋代文化史、中國歷史與民間傳說等課程。師從王明蓀教授,研究範圍為宋代史、近古社會與文化、歷史與民間傳說等,目前以宋代外戚為研究主題。著有《宋代刑罰修正之研究——以盜賊重法與左教禁令為中心》(臺北市:花木蘭出版社,2012年)、《北宋的外戚與政治》(臺北市:萬卷樓圖書公司,2016年)。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993742009
ISBN13 / 9789864784394
ISBN10 / 9864784390
EAN貨碼 / 9789864784394
頁數 / 240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X17X1.3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