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前的半島記憶: 韓國人權與民主紀行

黎明前的半島記憶: 韓國人權與民主紀行

9
350315
查詢門市庫存
光鮮亮麗的韓流背後,藏著多少前人的血和淚?!

內容簡介

光鮮亮麗的韓流背後,藏著多少前人的血和淚?!
韓國與臺灣在人權與民主運動以及轉型正義的進程中極為相似:1979年臺灣發生美麗島事件、1980年韓國發生光州事件,1987年韓國發生六月民主運動、臺灣則在同年解嚴。本書希望藉由韓國人權與民主運動的重要地點行腳,回顧韓國民主化過程的重大里程碑,並讓臺灣讀者深思自由與人權的真義。
也許有許多人曾看過《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1987:黎明到來的那一天》、《正義辯護人》這三部電影,但有多少人進一步去了解這些電影所描述的真實事件始末?又怎麼能了解民主的果實是如何得之不易?若我們沒有深刻的體會,恐怕失去這顆果實也只在一瞬之間。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作者序

第一章 首爾歷史地標

吳武壯公祠

京橋莊:大韓民國歷史的開端

韓戰與中共戰俘

「南營洞」與「六月抗爭」

「六月民主抗爭震源地」聖公會教堂

西大門刑務所歷史館

四一九民主墓地

大韓民國歷史博物館

第二章 釜山歷史地標

釜馬民主抗爭

正義辯護人與豬肉湯飯

釜山民主公園

國際市場:半世紀的諾言

第三章 濟州歷史地標

濟州島的故事

「濟州四三」是什麼?

觀德亭

北村里大屠殺

濟州四三和平公園

第四章 光州歷史地標

為什麼叫「五一八」

五一八光州民主化運動

全羅南道廳

第五章 其他歷史地標與事件

國民保(輔)導聯盟事件

老斤里良民屠殺事件

類似的戰爭屠殺罪行

附錄

附錄一:南韓轉型正義未竟之路:從濟州四三到光州五一八

附錄二:以韓國為師:韓國黯黑之行的意義

附錄三:光州人權紀念史蹟一覽表

作者介紹

朱立熙、王政智、鄭乃瑋

朱立熙 現任「知韓文化協會」執行長,政大外語學院、臺師大「韓語學程」兼任講師。曾任媒體駐韓特派員、英文報總編輯。著有:《韓國史》(增訂六版)、《國家暴力與過去清算》等韓國相關書籍11本。 王政智 現為高雄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專任輔導員,高雄市立文山高中教師,曾任教務主任、訓育組長等職務。也是教育部人權教育課程研發團隊的成員,致力於人權教育與國際教育的推展。 鄭乃瑋 現任「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第一處處長,專責與韓國人權團體的交流事務。譯作有:《濟州4·3》、《趙英來評傳:改變世間的美麗熱情》(與朱立熙、顏思妤共譯)。

各界推薦

姚嘉文(考試院前院長)
蕭新煌(總統府資政)
柳照遠(二二八基金會副執行長)
郭秋雯(政大韓文系教授)
阿潑(轉角國際專欄作者)
簡義明(成大臺文系教授)
正義推薦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846368004
ISBN13 / 9789571368528
ISBN10 / 9571368520
EAN貨碼 / 9789571368528
頁數 / 256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