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樹去見河合隼雄 (修訂初版)

村上春樹去見河合隼雄 (修訂初版)

村上春樹、河合隼雄に会いにいく

期:
2016/09/17
79
220173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人是否能在「故事」中獲得治療? 
河合隼雄與村上春樹的人生對談集。 

人生不該輸給現實 
故事是必須創作的。 
因為寫故事,我們才能有個性地活著,回應現實一切挑戰 
當藝術家的人,更要有力量去承擔時代與文化的病。 

「所謂故事這種東西,也就是在人的靈魂深處存在的東西……我能有這種共鳴的對象,過去除了河合先生以外,一個人都沒有過。」
--《身為職業小說家》/村上春樹 

這是一場日本小說名家與臨床心理學家前所未見的對話,為日本現代生活及社會現象把脈。對談之初,村上便提到去美國居住四年半經驗,以及求學時接觸到六○年代的學運,都觸及一個問題:個人要選擇疏離逃開還是參與。他認為同年發生的奧姆真理教沙林毒氣事件及阪神大地震,使得全日本人也面臨到同樣的抉擇。承受不了集體或場所的責任感,又該怎麼辦?對此河合隼雄舉「沙遊療法」在日本成功發展為例,這種非語言性的心理療法,突顯出日本人普遍不太擅長言說的困境,因此鼓勵人去表達抒發自己的故事。

他強調「故事」的重要性。其中河合隼雄以豐厚的社會心理學識找到村上小說語言的魅力所在,兩人更對日本社會高度資本主義化後所叢生的問提各言所感,也以村上的不同作品做為對照。他在對談中特別讚賞村上書寫個人故事的作法,不以集體且一團模糊的方式來感覺歷史。河合隼雄不愧是日本當代最受景仰的心理治療思想家。從個人到夫婦關係,進而談到宗教信仰或社會暴力,提出他豐富而敏銳的見解。

河合隼雄在世時陸續與知名小說家對談,包括村上春樹、吉本芭娜娜及小川洋子等人。自九○年代於普林斯頓大學相識的兩人,直到河合隼雄去世,都是知遇一生的摯友。這本篇幅短小的對談集,是少數能窺見村上內心世界的紀錄,關於他的思考與恐懼,以及嚴肅面對個人存在的詰問。更重要地,是小說家面對故事及世界無私的關心。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前言 村上春樹 

第一夜 人能在「故事」中獲得某種治療嗎? 
談到投入社會 
阪神大震災和心靈的創傷 
語言或形象 
以「理論」回答,或以「人情」回答 
當了小說家後才大感驚訝的事情 
日本的「個體」與歷史這條經線 
「語言差異」的深層 
現在正是發熱過程中 
自我治療和小說 
製造故事、活用故事 
結婚與「挖井」 
夫婦與他人 

第二夜 挖掘潛意識的「身」與「心」 
故事與身體 
作品與作者的關係 
故事做為連繫的結 
超越因果律 
治療與生活 
個性與普遍性 
宗教與心理療法 
在諾門罕發生的事 
暴力性與表現 
日本社會中的暴力 
痛與自然 
我們往後要到哪裡去 

後記 河合隼雄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村上春樹
1949年生,日本早稻田大學戲劇系畢業。受歐美文化薰陶,被譽為日本「八0年代文學旗手」,曾獲得「群像新人賞」、「野間文藝賞」、「谷崎潤一郎文學賞」,並被名評論家推舉為最具都市感受性的作家、最能掌握時代特質與節奏感的作家。



河合隼雄
1928年生於兵庫縣。臨床心理學者、心理治療師。京都大學理學院數學系畢業。京都大學教育學博士。京都大學名譽教授。1959年以傅爾布萊特(Fulbright)交流學生的身分赴美留學,後來在瑞士蘇黎士容格研究所學習,取得日本第一位榮格學派精神分析師的資格。以心理學的角度出發,針對日本的古典文學、教育、社會問題等廣泛的領域提出建言,長期從事論述發表活動。以《河合隼雄著作集》為代表,著作繁多。

■譯者簡介

賴明珠
一九四七年生於台灣苗栗,中興大學農經系畢業,日本千葉大學深造。回國從事廣告企畫撰文,喜歡文學、藝術、電影欣賞及旅行,並選擇性翻譯日文作品,包括村上春樹的多本著作。

村上春樹、河合隼雄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367919006
ISBN13 / 9789571367354
ISBN10 / 9571367354
EAN貨碼 / 9789571367354
頁數 / 160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4.8X14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