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列那狐
Reinaart de Vos: de Felle Met de Rode Baard
內容簡介
經典動物寓言×得獎插畫新版
一隻史上最舌粲蓮花的狡猾紅毛狐,就算整座森林的動物皆與之為敵,他也有辦法扭轉乾坤反敗為勝?
且聽聽眾人告列那什麼狀——
狼伊森格倫:「列那騙我老婆把尾巴放進冰河中釣魚並輕薄她,他還弄瞎我兩個兒子的雙眼!」
公雞坎特克雷:「列那裝成懺悔中的修士,發誓不再吃肉和肥油,最後卻殘殺了小母雞科珮!」
烏鴉柯寶特:「列那在田裡躺著裝死,我老婆塞佩內柏一靠近,他便躍起咬斷她的頭!」
面對一切指控,列那只哀傷地對國王說:
「即使被蓄意陷害,我還是深愛我的狼叔叔和朋友們--其實我根本不必挨餓,因為我知道一處神祕的金銀財寶,多到七輛馬車也載不完,還有一頂世上最好的王冠.....」
若你是國王,你相信誰?
荒謬卻痛快,而且鮮血淋漓!
文學史上最獨一無二的惡漢小說,喬叟、歌德等名家皆曾模仿改編!
歐洲版《官場現形記》×《伊索寓言》暗黑版
最膾炙人口的中世紀動物寓言|打造口傳文學和民間故事經典
影射調侃官場及庶民生活百態|七百多年來魅力橫掃千萬讀者
比利時名作家亨利.凡.達勒文×波隆那獎得主克拉斯.菲爾浦朗克圖
量身打造.傳奇再現
「列那狐」(Reynard the Fox)是中古時期日耳曼地區以動物為主人翁的民間故事,目前流傳的列那狐故事主要根據法國現存的《列那狐小說》演化而來。關於作者,我們一無所知,作者自稱「創造梅鐸克的威廉」(《梅鐸克》應該是威廉的另一作品,不過現已佚失)。《列那狐》之所以受人囑目是因為它徹底打破舊有寓言或民間故事的傳統。威廉應是在西元1260年左右寫下這部尖酸諷刺之作,影射當時政治、宗教及社會的(腐敗)情況。而自威廉的時代以來,情況其實並無多大改觀。
《列那狐史》(亦名《列那狐II》)約於西元1375年由一無名作者依據威廉的《列那狐》加以延續寫成。亨利.凡.達勒以流暢的現代散文體完美結合了這兩個中世紀故事,讓讀者們得以輕鬆地認識這隻名狐的冒險故事,繼而體會其中所刻畫的人性。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亨利.凡.達勒(Henri van Daele)
1946年生,傑出的說書人,自學生時代便經常在報章雜誌發表故事或專欄文章,至目前為止出版著作已超過150本。作品老少咸宜,歷年來贏得獎項無數,享譽歐陸,並擔任比利時國家青少年文學中心榮譽主席。1983年獲頒國家獎章(Driejaarlijkse Staatsprijs),2007年更獲頒比利時騎士勳章(Ridder in de Kroonorde)。
克拉斯.菲爾浦朗克(Klaas Verplancke)
1964年生,是比利時法蘭德斯區最知名的繪者之一。他在2001年榮獲義大利「波隆那青少年文學獎」(Bologna Ragazzi Award),令其繪畫生涯一夕登至巔峰,目前他亦以其獨樹一格的畫作斐聲國際,並以本書插畫獲得2007年比利時Plantin-Moretusprijs大獎。
■譯者簡介
杜子倩
台北市人,輔仁大學德文系學士,德國Aachen大學英文及德文碩士,荷蘭Oss成人大學荷文班結業,現居荷蘭,專職媽媽,兼職德、荷文翻譯。翻譯作品:德文書《為什麼羊從樹上掉下來?-快速記憶完全攻略》、《寶貝你在想什麼》(合譯)、《打開哲學家的大門---走進經典的16把鑰匙》、《瑪麗亞,他不喜歡吃》、《熊的故事:夢境、迷思與真實》、荷文書《永遠在一起》(2006年「好書大家讀」入選圖書)
各界推薦
「一本令人興奮、引人發噱、而且美到不行的經典新詮……本書是寓言文學及圖像上的傑作!」
--Knack雜誌
「娛樂性十足且引人入勝、聰明機巧而古怪幽默、傳統古典同時深具啟發……插畫家Klaas Verplancke創造出《列那狐 》傳奇的冠上珍珠!」
--列那狐協會
「伊森格倫這頭屢被激怒、『會撕咬勝過會思考』的狼,代表了升斗小民的無力,不斷地被權勢和謊言所誤導。伊森格倫無疑是寓言及民間故事中最人性化的一隻狼,是我最喜愛的角色之一!」
--法蘭德斯區部長/Bert Anciaux
「跟所有的列那狐故事比起來,這本書展現了難得一見的強烈感,但卻又如此巧妙地聯結文中的中世紀氣息。」
--「小書蟲」閱讀俱樂部/Jen De Groeve
「詼諧富寓意、簡潔具創意、在傳統中創新!作者匠心獨具地豐富了列那狐的故事內容。賞心悅目的色彩和優美精緻的筆觸讓插圖熠熠生輝。克拉斯.菲爾浦朗克的畫有畫龍點睛之妙。」
--列那狐協會/Dr. Rik van Daele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