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維坦之書

利維坦之書

The Book of Leviathan

出版日期:
2010/07/27
85
450382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左手作曲右手作畫的鬼才樂手彼得.布雷瓦唯一作品--
倫敦《週日獨立報》最受歡迎連載漫畫-輕鬆幽默&機智辯證共存的完美創作

所謂「利維坦」(Leviathan),是《聖經》中的「可怕大水怪」,也是霍布斯經典名著中用所指稱的「國家機器」。而對所有大人來說,嬰兒的粉嫩無辜可愛都是外表的假象,他們是世上最可怕的超級大怪獸!綜合了《娃娃看天下》的犀利與《加菲貓》的玩世不恭,還有對《愛麗絲夢遊仙境》的致敬,歡迎進入光頭小嬰兒--利維坦的異想世界!

《利維坦之書》是搖滾樂手布雷瓦的第一本著作,結集了布雷瓦在倫敦的「週日獨立報」(The Independent on Sunday)上的連載。此作原本只是布雷瓦在音樂之外的無心插柳,沒想到這一畫居然大受歡迎,受到熱烈迴響。 布雷瓦筆下的主人翁是個沒臉蛋的光頭小嬰兒,但他卻有個可怕的名字叫「利維坦」(Leviathan),取自聖經中令人畏懼的水中怪獸,也和霍布斯(Thomas Hobbes)談論國家機器的政治學名作同名。「Leviathan」這個字在聖經中的原義是一種水中怪獸,有著如鱷魚、鯨魚或是龍的可怕形象;小Levi雖然長得一點不可怕,但是喝牛奶時卻可以扯到名詩人迪倫.湯瑪斯(Dylan Thomas)的詩,或是在路上遇見黑格爾或佛洛伊德。布雷瓦用黑白強烈的對比,簡練的線條造型構築出這樣一個充滿想像力的世界。短短數格畫作,卻令人深切感到他思想上的自由不羈。

《利維坦之書》即便輕鬆幽默,但在內容思想上非常知識份子。布雷瓦完全具有現代人神經質、好分析、重視潛意識與自我辯證的特性,光頭小Levi與貓的對白每每令人莞爾或啼笑皆非。而同樣在畫格分鏡上揮灑自在的布雷瓦,下筆時而率性如塗鴉、時而精美豔麗,加之以取材廣泛、想像及組合能力又非常驚人,讓本書光是翻閱就很愉快。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Ⅰ.棄嬰躲貓貓 你說對了。他被留下。他們走了。
Ⅱ.牛奶 無辜。也就是,怒氣檢查員。
Ⅲ.答 從啊到喔。
Ⅳ.你開玩笑吧 真人大小的一團謊話。
Ⅴ.不為人知的地域 我們所感知的世界。
Ⅵ.事物圖解 被擊敗的事物反擊了。
Ⅶ.無名的恐懼 驚懼是一趟旅程。
Ⅷ.話語和時間都夠多了 光陰似箭。
Ⅸ.荒野、森林和氣體 101件天殺的事。
Ⅹ.那玩意兒我多得很 眾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彼得.布雷瓦(Peter Blegvad)
英國搖滾歌手,1951年出生於紐約市。14歲時因父母不希望他和弟弟被抓去打越戰所以舉家搬到英國。深受披頭四和巴布.迪倫影響,於寄宿學校時期開始組樂團,偶爾也靠著自己另一個天分--繪畫來混口飯吃。這位在高中編校刊時就畫過滿篇超現實畫作的樂手,還曾在紐約幫「史努比」(「花生漫畫」)畫背景。1992年開始於倫敦《週日獨立報》(The Independent on Sunday)畫連載「利維坦」漫畫並一炮而紅,比其音樂作品更受注目,後集結成《利維坦之書》出版。

各界推薦

「每當我被問到文學、藝術、和詩是否可存在於漫畫之中時,我都以本書為例來回答。」
--美國名漫畫家/Ben Katchor


「彼得.布雷瓦的作品是我看過最棒也最怪的漫畫之一。快給我一本《利維坦》,不然就讓我死!」
--《辛普森家族》作者/Matt Groening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513479005
ISBN13 / 9789571352268
ISBN10 / 9571352268
EAN貨碼 / 9789571352268
頁數 / 160
開數 / 16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X16.5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