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一九九三年,作者獲得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赴英國劍橋大學(Cambridge University)訪問研究一年,返國後出版「內閣制優越論」及「人性的根源:生命的真相與基因的智慧」兩書,其後又撰「生物政治」等書,對「社會生物學」(Sociobiology)的探討,屢有心得。今已退休數載,乃不揣淺薄,撰成本書,盼有助於國人充分瞭解生命的真諦,消除對死亡的莫名恐懼,不做無謂的浪費(精力上和金錢上),轉而重視子孫的教育和磨練,使家族興旺,五世其昌,也讓社會更進步,國運更昌隆,才是無忝所生,人生也不致枉走一遭。
產品目錄
一、基因的智慧超高,僅次於上帝 二、上帝永生、全知、全能,只是人類期望的投射
三、只有基因曾突破死亡的宿命,上帝的信徒不與焉
四、永生的秘笈:「複製」是不死的不二法門
五、生命周期:生、化、住、壞、藏,是生命的五大樂章
六、上修才能永生,歧途難逃永死
七、我們離開父親身體時何曾有一秒鐘死亡?
八、你我都已三、四十億歲
九、「吾身……天地之委形也……孫子……天地之委蛻也」
十、大自然是大母親,而生母是小母親
十一、「人之生,氣之聚也;聚則為生,散則為死」
十二、生命是一種過程,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
十三、死亡回歸自然,重投大地母親懷抱
十四、地球上只有一種生物,它的名字叫「基因」
十五、基因才是生命的「本體」,肉體只是生命的「載體」
十六、只有基因,沒有靈魂
十七、「人死不為鬼,無知,不能害人」
十八、沒有下一世,只有下一代
十九、如有下一世,那就是子女
二十、靈魂投胎轉世,純屬虛構,乃亞利安人之詐術
廿一、繁衍後代,才能打敗死神
廿二、鮭魚精神,物種生存楷模
廿三、嚴教子女,免生媽寶,亡家亡國
廿四、「高明之家,鬼瞰其室」,中庸為宜
廿五、求神拜佛只求心安,缺少智慧
廿六、智者欺愚,自古即然
廿七、怪力亂神,孔子不語
廿八、山命卜相與宗教迷信同,阻礙文化進化
廿九、人類是「基因的生存機器」
三十、生命體「奮鬥求生存,生存以繁殖」
卅一、基因創造大腦,大腦創造文化,都是為了生存
卅二、安全至上,智慧第一
卅三、生存至上,適應為先
卅四、趨吉避凶,適者生存
卅五、「危邦莫入,亂邦不居」
卅六、遠離「次人類」,以免遭殃
卅七、「人心惟危」,提防惡人
卅八、謹記「人類是荒野裏最不受歡迎的掠食者」
卅九、「無後為大」,生生不息
四十、優優相配,家族繁衍
四十一、教子術、擇偶術無比重要
四十二、「忠厚傳家久,詩書繼世長」 四十三、聖人君子「贊天地之化育」,間接守護子孫
四十四、保育、環保刻不容緩,以免第六次物種大滅絕
四十五、兒童中心主義,應成為政經衛福政策之指針
四十六、節欲檢樸為新世紀倫理
四十七、昆蟲美食,人類糧食短缺新救星
四十八、民族主義與愛類主義可以保障族類生存
四十九、政治智慧高方能確保子孫延
五 十、團體淘汰,團結的族群繁榮興盛
五十一、三不朽:立功立德保護基因進化,立言促進文化進化
五十二、好公民真君子(一):人人做個模範祖先
五十三、好公民真君子(二):人人扮演好國家主人,才能守護子孫
五十四、內聯司三二二○,才能長治久安,子孫長保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