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
650513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家常、感情、文學、電影、時政
中國現代文學批評界的兩大巨擘──夏濟安、夏志清夏氏兄弟
18年的魚雁往返,是一代知識分子珍貴的時代縮影
現代中國學術史料的重大事件
濟安的國學根底好,見識廣,志清轉治中國文學後,常請教哥哥,1952年後二人討論中國文學的時候居多。從這些信裏,我們看到的是一個知識淵博,充滿幻想的夏濟安;而夏志清則是一位虛心學習謙恭的學者,與日後「狂妄自大」的「老頑童」判若兩人。
──王洞
從1947年底至1965年初,夏志清先生與長兄夏濟安先生之間魚雁往返,說家常、談感情、論文學、品電影、議時政,推心置腹,無話不談,內容相當豐富。精心保存下來的六百多封書信,成為透視那一代知識分子學思歷程的極為珍貴的文獻。
──季進
在滯留海外的歲月裡,夏氏兄弟在薄薄的航空信紙上以蠅頭小字寫下生活點滴,欲望心事,還有種種文學話題。這對兄弟志同道合,也是難得的平生知己。
──王德威
夏志清(1920-2013)1961年憑《中國現代小說史》英文專著,一舉開下英語世界研究中國現代文學的先河。之後的《中國古典小說》更將視野擴及中國古典敘事。其兄長夏濟安(1916-1965)的學問和洞見絕不亞於乃弟,1950年代曾在國立臺灣大學任教,調教一批最優秀的學生如劉紹銘、白先勇、李歐梵等,也創辦《文學雜誌》,為日後臺灣現代主義運動奠定基礎。夏氏兄弟在學術界享有大名,生長在充滿戰亂的1930、40年代,日後遷徙海外。
《夏志清夏濟安書信集:卷二(1950-1955)》,即夏濟安、夏志清兄弟於1947年至1965年之間往來六百多封書信的第二批,始自第122號信件,夏志清由耶魯寄至台北的第一封信(1950年10月31日),至第280號信件夏濟安結束印第安納大學的課程,至伊利諾州訪友,由芝加哥寄出的信(1955年6月9日)。
在第二卷所收的信充滿了不安。先是上海政策瞬即變動,兄弟二人擔心父母收不到匯款,後來擔心自己的前途。兄弟二人欣賞彼此的才學,互相交換意見。夏濟安對夏志清這個弟弟的學養思辨,充滿了信心。當他獲知志清得到編寫《中國手冊》的工作時,寫道:「接來信知job有着落,甚為欣慰。由你來研究中國文學,這是「中國文學史」上值得一記的大事,因為中國文學至今還沒有碰到一個像你這樣的頭腦去研究它…憑你對西洋文學的研究,而且有如此的keen mind,將在中國文學裏發現許多有趣的東西,中國文學將從此可以整理出一個頭緒來了。我為中國文學的高興更大於為你得job的高興。」(見第147號信件)。志清果然不負濟安的期望,其《中國現代小說史》,《中國古典小說》為研究中國文學展開了一個新的視野。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王洞/主編
夏志清夫人,台灣大學經濟系畢業,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教育碩士,耶魯大學語言學碩士。曾任哥倫比亞大學初級研究員、康州大學講師。婚後相夫教女,年逾半百,改學電腦,獲哥倫比亞大學電腦學士,任職美林證券公司。現退休,定居紐約。
季進/編注
江蘇如皋人,文學博士,蘇州大學文學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現代中外文學關係研究、海外漢學(中國文學)研究、錢鍾書研究。主要著作有《錢鍾書與現代西學》、《陳銓:異邦的借鏡》、《閱讀的鏡像》、《另一種聲音》、《彼此的視界》等,主編有「海外中國現代文學研究譯叢」、「西方現代批評經典譯叢」、「蘇州大學海外漢學研究叢書」等。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375775007
ISBN13 / 9789570848120
ISBN10 / 957084812X
EAN貨碼 / 9789570848120
頁數 / 496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