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中國融資法律實務

外商中國融資法律實務

出版日期:
2012/07/15
79
380300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資金」是外商在中國投資的眾多挑戰中,最棘手的問題之一,這些問題不全然是中國銀行的問題,背後的外匯管制及法律限制,更是制約外商在中國融資的主因。 本書希望想協助外商擺脫過去理解中國法律的刻板印象,尤其是改以外資銀行的高度去看待中國融資法律的改變,畢竟越懂銀行的心態,對取得融資便越有幫助,越知道外資銀行在中國從事業務的法律問題,也將直接影響對外商在中國取得銀行融資的機率。 本書共分成七大章節185個專欄主題,除了強調外匯與融資法律法規外,還在擔保、抵押、訴訟,結匯甚至是債權回收、勞動人事管理等方面,總結富蘭德林十年來為外商提供涉外法律服務的經驗,本書最特別的是在一開始便以兩大篇幅,深入介紹中國官方體系與法律體系,畢竟,中國現行法律制度中,官方仍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因此先瞭解中國官方部門的運作,才能充分掌握與中國銀行打交道的遊戲規則。 延伸閱讀 中國涉外財稅會計實務 外商在中國設立工廠海關‧外匯‧出口退稅實務 外商在中國從事貿易法律財稅實務 台籍個人在大陸法律與涉稅實務 外資企業如何應對中國勞動人事問題 中國外資企業常用會計科目處理解析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與外資銀行密切相關的中國政府部門

中國官方體系介紹

與外資銀行密切相關的政府部門介紹

外資銀行在中國設立代表處、分行、子行的手續及涉及的部門

與外資銀行密切相關的法律介紹

中國法律體系介紹

銀行監管法律規範介紹

與外資銀行密切相關的法律介紹

銀行授信業務所涉及的中國擔保規定與實務

總綱

不動產抵押法律與實務

動產抵押法律與實務

動產質押法律與實務

權利質押法律與實務

幾種特殊擔保形式的處理

以中國法律為准據法準備銀行授信業務檔的重點及注意事項

以中國法律為准據法簽署借貸合同的注意事項

以中國法律為准據法簽署擔保合同的注意事項

管轄地及訴訟和仲裁的約定

外資銀行如何在中國外匯管理框架下從事有關涉外業務

中國外匯操作實務

對外擔保規定與實務

境外擔保實務

中國外債規定與香港子公司

資本金結匯實務

第六篇 在中國利用法律手段回收債權操作重點

在中國進行征信調查必要性及意義

實務中可用於追討債務的幾種辦法

訴訟與仲裁實務

有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公證

外資銀行在企業訴訟或仲裁中的保函業務

外資銀行在中國的勞動人事管理

介紹勞動法的規定及社會保險、職工福利

外資銀行如何制定勞動人事規章制度及勞動合同

外籍個人來中國就業或服務實務

高級管理人員法律責任問題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富蘭德林事業群
富蘭德林事業群擁有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及逾百名專業顧問,是極少數有能力同步提供中國「涉外法律、財稅會計、資本市場」三大領域的專業團隊,客戶涵蓋台灣1/4上市上櫃公司,包含台灣第一銀行、彰化銀行、新光產物保險、台灣產物保險、長榮海運、友訊科技(D-Link)、琉璃工房、上海寶德汽車(BMW)、日立(HITACHI)、柯尼卡美樂達(Konica Minolta)等知名企業。



富蘭德林自2003年起,即專注於輔導外商在中國股票上市,2007年上海首家外資中國A股上市公司「上海漢鐘精機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深圳中小板「昆山金利表面材料應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寶馨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深圳創業板「昆山新萊潔淨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2012年上海主板「怡球金屬資源再生(中國)股份有限公司」皆為富蘭德林輔導在中國大陸掛牌實例。



另外,首家2011年中國台商首家回台第一上櫃「昆山聯德精密機械有限公司」、2011年上海首家台商回台第一上市「基勝工業(上海)有限公司」與2012年「鮮活果汁工業(昆山)有限公司」皆為富蘭德林輔導掛牌案例,富蘭德林從中國「上海主板、深圳中小板、深圳創業板」到台灣「第一上市、第一上櫃」皆已有上市輔導成功實例。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701743000
ISBN13 / 9789570840247
ISBN10 / 9570840242
EAN貨碼 / 9789570840247
頁數 / 448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S:軟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