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盛.雨後.木下靜涯 (附DVD)

日盛.雨後.木下靜涯 (附DVD)

期:
2017/11/06
79
600474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十位曾在臺灣藝壇發光發熱的前輩美術家傳記,
追溯臺灣美術的百年歷程。
深入淺出的文字、精美細緻的圖版,
細述各擅油畫、版畫、雕塑等領域之十位前輩美術家,
他們隨著時代推移起伏的個人生涯與藝術成就。

木下靜涯──豐富臺灣美術史的文化推手
來到臺灣是一個偶然,而他的離去,同樣也是偶然。1887年出生於日本長野縣的木下靜涯,自幼即展現繪畫天賦,後來向當地畫家田中亭山習畫;1907年從日本美術學校三學年修業。1918年年底,他從日本出發,抵臺時因同行友人突然罹患疾病而留臺照顧,未料旅費用盡而無法返日,因此長期滯留臺灣。滯留臺灣期間,因喜愛淡水的「悠悠自適」,一住將近三十年,並將在臺寓所定名為「世外莊」。至今淡水仍保留著他的故居。

自1927年第一回臺灣美術展覽會(臺展)起,即參與東洋畫部的評審工作。臺展的創設,他與鄉原古統為兩大靈魂人物,現代東洋畫在臺灣的發展,以及對當時年輕畫家的啟蒙提攜或人才培育,莫不與他二人息息相關。

1945年日本戰敗,在臺的日本人被迫遣返日本本土,1946年的日僑強制遣返潮中,包含了木下靜涯及他的五個女兒。木下靜涯人生中最精華的時光,都在臺灣度過,這塊土地上的一切,與其生命、畫業實在無法分割。他描繪的臺灣地理景觀豐富多樣,形塑出個人生涯中最重要的臺灣時期風格。在他返回日本故土時,已空無所有,又因長期在臺,與日本畫壇關係淡薄,一時之間難以重返藝界,在現實生活上頓時陷入困境,多年之後,「世外莊」才在小倉重起爐灶,成為日臺藝術家往來最風雅倜儻的聚會之所。

綜觀木下靜涯之生平畫業,隨著來臺定居,並在臺、府展發揮長才,繁榮臺灣畫界甚多。同時,透過與閩粵等地畫家的交流,以其兼具現代及傳統的融合性手法,為中國畫的沉痾弊病提供參考,成功進行臺、日、中三地文化之交流,發揮做為近代東亞文化導師之重要角色。

106年度「家庭美術館──美術家傳記叢書」共十冊:
《日盛.雨後.木下靜涯》
《謙和.兼能.蔡草如》
《圓融.沈思.陳英傑》
《原彩.東方.吳昊》
《寂弦.高韻.霍剛》
《現代.水墨.劉國松》
《白色.孤絕.林壽宇》
《元氣.磅礡.莊(吉吉)》
《線形.本位.李錫奇》
《綺麗.寫實.陳輝東》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一、兩京求藝‧來臺因緣 
楔子  
重尋臺灣美術史全形  
靜涯身世,結緣臺灣  
改名靜涯,沿用一生  
摹本甚多,花鳥居冠  
繪畫生涯,第一高峰 

二、南島麗景‧淡水擇居 

獨鍾淡水,比鄰紅樓  
豁達通脫,動靜皆宜  
長子敏最具繪畫才華  
藝術人格,兼善天下  
前往中國,藝術交流  
東亞文化,搭建橋樑 

三、官展舵手‧畫壇良師 

文化自覺,星火燎原  
籌辦臺展,達成共識  
靜涯古統,靈魂人物  
文化導師,拓展深度  
新舊表裡,文學氣質  
根繫母國,輻射東亞 

四、烽火臺海‧輾轉失途
 
畫壇風波,在野挑戰  
問題癥結,各家意見  
臺展改組,府展誕生  
透過圖錄,追憶作品  
評介靜涯,各家看法  
不堪回首,歸去來兮 

五、雲淡風輕‧世外人家
 
牡丹麻雀,秋景小禽  
精華歲月,在臺度過  
靜涯遺物,遙念舊事  
早期畫稿,交予雲巖  
世外凡常,悠悠自適 

六、他鄉故鄉‧勿忘臺灣 

日臺兩國,故鄉三地  
高齡畫伯,童心未泯  
二女代父,重訪寶島  
再繪臺灣,以誌不忘  
日日好日,生命風景 

附錄
木下靜涯生平年表 
參考資料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白適銘
日本京都大學藝術史博士,現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系(所)教授。

獲獎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學發展中心「教學優良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實習輔導處「金師獎」。

著作
〈線性‧符號‧東方幾何──吳學讓戰後造型藝術意義論析〉、〈圖像‧符號‧文化記憶──談廖修平版畫創作的「臺灣性」〉、〈作為文化主體的「地方」──林玉山繪事歷程、土地認同及文化志業開展問題探析〉、〈廢除「國畫」之後──臺灣戰後水墨畫的新文化論述〉等。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515766001
ISBN13 / 9789860532050
ISBN10 / 9860532052
EAN貨碼 / 9789860532050
頁數 / 160
開數 / 16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6X19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