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造型與民俗傳承: 日治時期在臺日人的庶民信仰世界

宗教造型與民俗傳承: 日治時期在臺日人的庶民信仰世界

期:
2012/11/03
9
380342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日治時期在臺日人庶民信仰之研究專著 以巡禮石佛、巡禮記、石佛、宗教繪卷等傳承至今之文化 及在臺遺留之物質性資料與史料 建構日治時期日人庶民信仰的背景、演變與文化內涵 本書以民俗學之觀點為角度,日治時期在臺日人所形成的庶民信仰為研究課題,對民俗資料的發掘、解讀與剖析為方法,在全書六章中,次第考察日治時期巡禮文化的發展與變異、臺北新四國八十八所靈場的創建、巡禮記所見的臺北新四國靈場巡禮文化、日本石佛在臺灣的發展軌跡、高雄市千光路日本石佛及其文化資產價值,以及臺北天后宮藏《弘法大師行狀曼陀羅》繪卷,透過對留存至今的物質性資料與健全傳承於日本之文化現象的雙向理解,建構日治時期日人庶民信仰的背景、演變與文化內涵,為此類研究提供了深入而少見的中文論述。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序章:課題與方法



第一章 日治時期巡禮文化的發展與變異

一、研究之目的與展開

二、日本的巡禮文化

三、日治時期巡禮文化的形成

四、新西國三十三所靈場在臺的傳承與變遷

五、臺灣新西國三十三所靈場的特徵及變異



第二章 臺北新四國八十八所靈場的創建

一、臺北新四國八十八所靈場的研究背景

二、巡禮遍路與四國八十八所靈場巡拜

三、日本石佛與臺北新四國八十八所靈場的成立

四、臺北新四國八十八所靈場石佛群:宗教遺跡的現況及其變容

五、結語

附 錄:臺北新四國八十八所靈場札所現存石佛(共31座)



第三章 巡禮記所見的臺北新四國靈場巡禮文化

一、巡禮者留下的文字紀錄巡禮記

二、關於日治時期移植入臺之地方靈場的出版品

三、巡禮記再現的臺北新四國八十八所靈場

四、臺北新四國巡禮記描寫的巡禮習俗

五、結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林承緯
林承緯

日本國立大阪大學博士。研究領域為民藝美學、民俗學、傳統藝術。

現任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建築與文化資產研究所助理教授。



主要學術著作有:〈民俗學與無形文化資產:從學科理論到保存實務的考察〉、〈日本石佛在台灣的傳承與展開:以日治時期日本人所造立的石佛為考察中心〉、〈神社大鼓與神道音樂〉、〈顏水龍的台灣工藝復興運動與柳宗悅-生活工藝運動之比較研究〉、〈台灣民間祀神主從關係的形成與特質〉等。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728699007
ISBN13 / 9789862820827
ISBN10 / 9862820829
EAN貨碼 / 9789862820827
頁數 / 256
開數 / 18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4X17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