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活動
5/20前 全站滿$1,500享9折前往選購

鲁迅在东南亚

期:
2017/12/07
9
550495

內容簡介

《魯迅在東南亞》是一本由總編輯王潤華教授、潘國駒教授與編輯何華、許通元、邢詒旺,新加坡與馬來西亞學者合作編輯的論魯迅的文集。論文共有大約50篇,主要作者郁達夫、鄭子瑜、方修、劉思、王賡武、王潤華、黃孟文等幾十人,從1950年代到2016年,作者包含新馬、東南亞及中國,主題都是對魯迅在東南亞各方面的影響,從政治文化到文學藝術。關於魯迅在東南亞的論著很多,幾乎可放滿幾個大書架,這50篇都是精選代表作。可以說明其對華人與非華人作家的寫作、社會文化,甚至政治的影響。他在印尼,影響了蘇卡諾政府的政治於文化的左傾,是最大的奇蹟。本文集50篇文選共分為7大部分:(a)魯迅在新馬:對文學、政治、社會與文化影響(b)魯迅在印尼:對文學、政治、社會文化影響(c)魯迅在越南:對文學、政治、社會文化影響(d)紀念魯迅的詩詞文章(e)魯迅在新馬:小說、散文創作影響例證(f)魯迅在泰國:菲律賓:文學與社會、文化的影響(g)魯迅作品馬來文/印尼文的翻譯本文集的出版,具有極大的意義,可證明新加坡的文學文化與政治意識,無論華人或他族都受到魯迅的影響。魯迅的文章今天還是中學華文課本必讀的文章。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王潤華/主編

曾任新加坡國立大學文學與社會學院助理院長、中文系主任與教授。現任馬來西亞南方大學講座教授,資深副校長,曾獲得東南亞文學獎、新加坡文化獎。已出版文學創作包括《內外集》、《熱帶雨林與殖民地》、《王潤華詩精選集》、《重返詩鈔》(詩集)、《秋葉行》、《重返集》、《榴槤滋味》(散文)等創作。學術著作有《王維詩學》《越界跨國文學解讀》、《魯迅越界跨國新解讀》、《華文後殖民文學》等。

潘國駒 (Phua Kok Khoo)/主編

早年畢業於英國伯明罕大學,獲博士學位。目前擔任世界科技出版公司主席及總編輯。潘國駒教授於二零零九年當選聲譽卓著的美國物理學會院士。2014年當選新加坡國家科學院院士。目前是南洋理工大學高等研究所所長、新加坡國立大學榮譽教授、寧波諾丁漢大學思源客座教授、馬來西亞南方大學國際學術顧問等。潘國駒教授亦積極參與社會活動,特別是與文化、教育有關的項目,擔任了眾多的社會職位,主要有:新加坡國家研究基金會(總理公署)屬下全球青年科學家大會主席、新加坡中國友好協會會長、陳嘉庚基金主席、新加坡中國商會前會長等。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538262009
ISBN13 / 9789813230057
ISBN10 / 9813230053
EAN貨碼 / 9789813230057
頁數 / 472
開數 / 18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2:中文/簡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