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acefy艾草泡泡慕斯︱補充瓶(全身肌膚適用)

peacefy艾草泡泡慕斯︱補充瓶(全身肌膚適用)

廠商直送
出版日期:
2020/11/30
1,880
分期3期0利率✕每期626元
3 期 0 利率✕每期 626 元
臺灣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台北富邦、國泰世華、兆豐商銀、臺灣中小企銀、滙豐銀行、新光銀行、聯邦銀行、遠東銀行、永豐銀行、玉山銀行、凱基銀行、星展銀行、台新銀行、安泰銀行、中國信託、台灣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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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純水以外,只有九種成分
成分良好 ▪ 配方單純
祛穢定神 X 日常洗淨 X 保護肌膚 X 舒適水感
古法傳承除穢平安、溫和潔淨深層毛孔、抗菌舒緩有效調理

內容簡介

🌿一瓶洗全身

洗臉、洗手、洗澡、洗頭,全身上下所有的肌膚都可以清洗。


🌿自然草本香氣・淡雅清新

別具特殊文化意義的艾草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具有多種高單位的有效成分,將其萃取之精華使用於清潔,溫和潔淨深層毛孔、抗菌抗敏不刺激、調理舒緩促進角質更新,並提升肌膚保護力。我們使用100%艾草純精油,不混香精、不摻其他非必要成分,天然珍貴、質純溫和。也因此peacefy艾草泡泡慕斯是自然真實的草本香氣,洗後清新淡雅,不同於香精的濃郁甜味,也不會殘留香味久久不散。


🌿古法傳承・驅災祈福

古代人認為艾草有強大的淨化能量,可以祛穢避邪、招百福。peacefy艾草泡泡慕斯的單純配方與方便的使用性,在氣候不穩定的春秋、濕熱的夏天、乾澀的冬天,或任何情況與日常都能隨時洗滌,全面照護身心靈。


🌿使用注意

peacefy艾草泡泡慕斯為純正的天然艾草精油,嬰兒與孕婦請避免使用,三歲以上適用


🌿SGS專業檢測 X 30年產業專家顧問

無石化來源界面活性劑 ALS/SLS/SLES
無防腐劑 Paraben/MCI/MI
無重金屬
無礦物油
無塑化劑
無增稠劑
無矽靈
無甲醛
無皂鹼
無酒精
無香精
無香料
無色素
無磷
無毒


🌿Ingredients

AQUA
Sodium Lauryl Glucose Carboxylate (and) Lauryl Glucoside
Decyl Glucoside
Cocamidopropyl Betaine
Coco-Glucoside (and) Glyceryl Oleate
Disodium Cocoyl Glutamate
Sodium Lauroamphoacetate
Glycerin, Cucumis Sativus (Cucumber) Fruit Extract
Panthenol
Pentylene Glycol, Pentanediol, Caprylhydroxamic Acid, Glyceryl Caprylate
Artemisia Absinthium Herb Oil
Tetrasodium Glutamate Diacetate


🌿How to use

按壓出沫於掌心,直接按摩搓洗於濕潤肌膚,最後以清水洗淨。


🌿Dosage

按壓1次可洗淨全臉與雙手;按壓1-3次可洗淨全身。


保存期限 未開封三年

製造日期 詳見於瓶身標示

保存方式 請置於陰涼處

產地 台灣

拒絕動物實驗|peacefy NEVER test on animals.

全瓶身100%可回收 ▪ 採環保UV油墨印刷

Proudly Made In Taiwan with Care and Love.














SGS專業檢測 X 30年產業專家顧問
無石化來源界面活性劑 ALS/SLS/SLES
無防腐劑 Paraben/MCI/MI
無重金屬
無礦物油
無塑化劑
無增稠劑
無矽靈
無甲醛
無皂鹼
無酒精
無香精
無香料
無色素
無磷
無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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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133588006
EAN貨碼 / 4714263711233
尺寸 / 14.5X9X22CM
級別 / N:無
容量(ml) / 2000
提供維修 / 無
保存期限(天) / 1095
效期說明 / 以消費者收受日起算,至少具有效日期274日以上;即期商品的有效日期請參見商品資訊載記的「到期日」為主。
保存條件 / 請避免陽光直射, 未開封可存放三年。開封後, 依照擺放位置濕度、溫度而有影響, 建議一年內使用完畢。
注意事項 / 嬰兒與孕婦請避免使用
用途 / 清潔全身肌膚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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