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odontax 牙周適】專業強韌護齦漱口水-極淨薄荷500ml (6入/組)

【Parodontax 牙周適】專業強韌護齦漱口水-極淨薄荷500ml (6入/組)

廠商直送
68
1,9741,335
分期3期0利率✕每期445元
3 期 0 利率✕每期 445 元
臺灣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台北富邦、國泰世華、兆豐商銀、臺灣中小企銀、滙豐銀行、新光銀行、聯邦銀行、遠東銀行、永豐銀行、玉山銀行、凱基銀行、星展銀行、台新銀行、安泰銀行、中國信託、台灣樂天

※ 除不盡餘數將於第一期收取
10/1~4享ShopBack 5%回饋;不適用誠品分潤、美安等現金回饋
本商品為廠商直送,出貨時間依廠商配送時程安排。
查詢門市庫存
‧專業護齦配方,強韌&保護牙齦
‧幫助預防牙齦問題,降低牙齦炎發生率
‧極淨薄荷配方,帶來極淨清新感

內容簡介

商品規格:【Parodontax 牙周適】專業強韌護齦漱口水-極淨薄荷500ml
淨重:500ml
用途:清潔牙齒,清潔口腔。
使用方法:請依照包裝說明使用,並配合正確刷牙習慣。
使用前請輕搖。
建議每日使用2次,每次使用10ml,漱遍口腔1分鐘後即可吐掉,請勿吞入,無須再以清水漱口。
全成分:
AQUA GLYCERIN PEG-60 HYDROGENATED CASTOR OIL SODIUM CITRATE SODIUM LAURYL SULFATE AROMA METHYLPARABEN PROPYLPARABEN ZINC CHLORIDE GELLAN GUM O-CYMEN-5-OL SODIUM SACCHARIN SODIUM FLUORIDE SODIUM HYALURONATE CI 42090 (配方含225PPM氟)
注意事項:
若產生刺激現象,請停止使用產品。請儲存於兒童無法取得之處。不適合6歲以下兒童使用。請勿從瓶口直接飲用。開瓶時若瓶口護膜缺陷或不整,請勿使用。
批號/製造日期/保存期限(日月西元年):標示於瓶身
保存期限: 23個月
保存方法: 請儲存於30℃以下。
進口商業者名稱:英商赫力昂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進口商業者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6號24樓
客服專線:0800-212-259
原產地:英國
販售商廠商名稱: 灝翎國際有限公司
販售商地址:桃園市中壢區龍昌路180巷20號
販售商電話號碼:03-4564488
販售商統一編號:80718835

展開看更多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225129008
EAN貨碼 /
尺寸 / 19.9*8.6*4.7cm
級別 / N:無
成分 / AQUA GLYCERIN PEG-60 HYDROGENATED CASTOR OIL SODIUM CITRATE SODIUM LAURYL SULFATE AROMA METHYLPARABEN PROPYLPARABEN ZINC CHLORIDE GELLAN GUM O-CYMEN-5-OL SODIUM SACCHARIN SODIUM FLUORIDE SODIUM HYALURONATE CI 42090 (配方含225PPM氟)
重量(g) / 3000
容量(ml) / 500ml 6入
提供維修 / 無
使用/食用方式 / 請依照包裝說明使用,並配合正確刷牙習慣。 使用前請輕搖 建議每日使用2次,每次使用10ml,漱遍口腔1分鐘後即可吐掉,請勿吞入,無須再以清水漱口。
保存期限(天) / 699
效期說明 / 以消費者收受日起算,至少具有效日期175日以上;即期商品的有效日期請參見商品資訊載記的「到期日」為主。
保存條件 / 請儲存於30℃以下。
注意事項 / 1.敏感性牙齒可能代表有潛在的牙齒問題,需及時照護,若敏感問題持續或惡化,請諮詢牙醫師。 2.若產生刺激反應,請停止使用產品。 3.若口腔或面部有腫脹現象,請停止使用產品,並立即諮詢您的牙醫或醫師。 4.不適用於12歲以下兒童,或請諮詢牙醫或醫師。 5.請儲存於兒童無法取得之處。 6.產品如未完整密封請勿使用。 7.使用後請關緊管蓋保持產品乾燥。
適用年齡 / 不適合6歲以下兒童使用
用途 / 清潔牙齒,清潔口腔。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商品相關策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