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搖滾歌手NOT A ROCKSTAR (CD)

我不是搖滾歌手NOT A ROCKSTAR (CD)

出版日期:
2026/03/26
448
查詢門市庫存
陳昇
《我不是搖滾歌手》 Not a Rockstar

內容簡介

陳昇曾說,覺得自己不是個搖滾歌手,因為尚未抵那股氣質;倘若一定要說的話,也許他更接近一位吟遊詩人吧?背著故事走路,用歌把所見所感,訴說給人們聆聽。2026 年新專輯《我不是搖滾歌手》,便是這樣一位詩人對多年創作旅程的回望與再出發:不是宣言,而是把呼吸調回最自然的節奏,讓聲音替這位音樂詩人完成一段不急不徐的對話。

這張專輯向陳昇喜愛的八、九〇年代致意,卻不依賴懷舊。它借來那些年質樸而雋永的質地,吉他的線條、鍵盤的暈染、旋律與語詞之間恰到好處的空隙,用以承載今日的感受與疑問。你會聽見諷刺,也會聽見憐惜;會遇見對時代的質問,也會遇見對自身的打量。這些情緒並非為了姿態而排列,而是多年累積下來的生活秩序:把複雜留給歌曲,把簡單還給深處的內心。

37年來一路創作到現在,現在的陳昇,更懂得節制與留白。「搖滾」不再是音量與節拍的疊加,而是能否對世界保持敏感、對自己維持誠實。當外界要答案,他願意先把問題按下;當語言習慣喊叫,他選擇低聲說話,讓文字與旋律在更靠近內心的地方相遇。這份內斂並不寂寞,反而讓每個停頓都帶著指向,指向人與人之間仍可被理解的溫度,指向那些在變動之中依舊值得珍惜的價值。

作品的聲響分布,也像陳昇一路走來的足跡:除了另類氣息的流行搖滾,保留了骨幹的推進與幽微的反諷;有鋼琴主導的沉靜段落,把視線牽回到個人命運與記憶的紋理;還有承繼八、九〇年代的旋律美學,讓一整代人的共同記憶在耳邊慢慢成形。這些風格並置不是炫技,而是對「生命的複數」給出的誠懇註解:人同時可以敏銳、溫柔、諧謔,也可以困惑,而歌曲的責任,是把這些並存,保留下來。

「我不是搖滾歌手」聽來像是否定,讀久了卻更像一種自我要求:與其被名詞束縛,不如回到動詞,去寫、去唱、去面對當下。若說搖滾是一股氣,那麼這張專輯所追求的,是在日常裡持續生成那股氣的方式:在嘈雜裡保有分辨力,在疲憊時仍能對人事物投以善意,在看見荒謬之餘不忘看見人。這既是創作,也是修煉。

2026年《我不是搖滾歌手》並非總結,而是選擇把對話留在現在。它更像一本隨身筆記:記下此刻的語氣,記下行走過的旋律與餘韻,也記下仍然想問、仍然想唱的理由。當一個人選擇成為詩人,他所仰望的從來不是舞台的高度,而是聽者心裡留下的共鳴。或許在某個夜晚,你恰好把音量放低,讓歌與你並肩;那時你會明白,他說自己不是搖滾歌手,也許並非不願,或許是仍在路上,仍在尋找那股氣抵達的方式。


曲目推薦

〈革命家〉

這不是一首高舉旗幟的歌,而是一面照向內心的鏡。當「革命」變成自我辯解的口號、浪漫成為失敗的庇護所,他唱的其實是那種在理想與現實之間消耗殆盡的倔強。〈革命家〉帶著玩笑語氣,也藏著深刻的孤獨,在時代的喧鬧裡,每個人都想改變世界,最後卻只改變自己。這不是控訴,而是一種誠實的諷刺,一場對幻滅仍存溫度的自嘲。

〈Drill〉
一首冷冽而諷刺的時代寓言。陳昇以近乎戲謔的筆調,描摹出慾望膨脹的世界,金錢、權力與麻木並行,笑聲底下是荒謬的共謀。節奏銳利、語氣輕快,卻越聽越覺悲涼。這首歌讓人想起他過去那些嘲諷現實的作品,只是如今的諷刺更溫柔,也更無力。當他唱出 “We are living in a wild, wild world”,像在對聽者輕聲提醒:別以為自己置身事外。

〈你是陌生人〉
寫給逝去的年代,也寫給仍在漂泊的人。這首歌像是一封沒有寄出的信,語氣平靜、情感卻深不可測。它談友情,也談離散;談記憶如何在時間裡慢慢失焦。旋律沉穩而明亮,像一種不願示弱的思念。〈你是陌生人〉的溫柔,來自對無常的體認:有時愛一個人,必須先學會離開。

〈錯愛〉
一首屬於夜晚的老派情歌。它回到九〇年代的浪漫語境,用簡單旋律包裹最難啟齒的告白。〈錯愛〉沒有怨,也沒有辯解,只是對「愛錯了也要誠實」的一次抒懷。男女之間的糾纏,被他唱成一種體諒,錯誤不再是罪,而是人生的必經段落。那種淡淡的滄桑,不是悲傷,而是理解之後留下的餘溫。


曲目
1. 革命家
2. 漂鳥
3. Drill Baby, Drill
4. 脆弱的星期五
5. CD還給我.
6. 再見酒神花
7. 你是陌生人
8. 錯愛
9. 鳳凰城
10. 我不是搖滾歌手  


展開看更多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083992004
ISBN13 /
ISBN10 /
EAN貨碼 / 4710149720412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4x14x1
級別 / N:無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