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ual Day
458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澳門台灣混種瞪鞋樂團 The Whisperer
首張錄音室作品 《Casual Day》


澳門台灣混種瞪鞋新銳-The Whisperer推出首張EP《Casual Day》

成立於2016年,透過日常生活的陰暗思想組織成歌唱文字,以Shoegaze與Dreampop為根基,將海馬迴裏抑鬱情緒建造成歌,讓人們暫忘昨天的失落。

目前團員為主唱吉他手黃國斌(KP)、吉他手蔣希夷(Blabla)、貝斯手趙宇晨(Asa)、鼓手王成佳(Edwin)。

The Whisperer首張錄音室作品《Casual Day》,將潛意識裡的吉光片羽建造成現實的夢境。不只要復古瞪鞋,夢醒依然故我竊竊私語

首張錄音室作品《Casual Day》—
成團起便深受瞪鞋名團DIIV、Beach fossils及pia fraus影響,The Whisperer 以主唱、吉他手黃國斌(KP)的個人生活經驗為創作基底,結合來自吉他手蔣希夷(Blabla)、貝斯手趙宇晨(Asa)、鼓手王成佳(Edwin)的思考,完成延續復古瞪鞋精神,並揉入現代音色的創作歷程。

在《Casual Day》這張五首曲目的作品中,The Whisperer 揉合生活中發生的幾個問題為題創作:第一部分,由日常缺乏某種衝勁的想像作為敍述,將這些不太符合現實邏輯的夢境,透過合理化的方式變成發洩的需求;第二部分,記錄某種可能想被遺忘的記憶,用不明確的語彙來表達某件事情,以及透過虛幻的構想將事情加以進行渲染,使其變成一種對於記憶的寄託除了將藏留在潛意識的夢境,以各種吉他噪音與囈語般的人聲表現外,穩健的鼓組與貝斯進行,也企圖建築其與現實之間的關聯性。

成團首次發片巡迴【Tomorrow after tomorrow】—
號召另類精神樂團,將現場變成一場大型夢境

「在當代生活中,每個人對工作、興趣、喜好、行為及夢境都有一些自我的體會和理解。我認為這樣的生活太過激進。 假日是最能夠寫意地坐在椅子上,然後臉貼在桌子上,就像是夢一樣。」主唱黃國斌(KP)對於他的夢與現實如此表示。這亦成為 The Whipserer 自2016年成團後,首次發片巡迴【Tomorrow after tomorrow】
最想傳達的樣態。

6/26起,The Whipserer 將號招多年來在台灣地下音樂場景相識,卻未能共演的樂團們,一同打造理想的《Casual Day》。透過復古瞪鞋、後龐克、另類搖滾等漫長音樂薰陶而結成的他們,企圖打造的各種不同於時下,守有固執但個性獨具的現場樣態。

收錄曲目:
1)Undo (feat. Su)
2)Screws
3)Skyrim
4)Jophiel
5)A Little of Autumn

"
展開看更多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177721001
ISBN13 /
ISBN10 /
EAN貨碼 / 0196587277628
語言 / 3:英文
尺寸 / 14.2X12.5X1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