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喆 同名專輯 (180克+7吋45轉透明藍彩膠唱片)

陶喆 同名專輯 (180克+7吋45轉透明藍彩膠唱片)

出版日期:
2021/04/22
1,650
分期3期0利率✕每期550元
3 期 0 利率✕每期 550 元
臺灣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台北富邦、國泰世華、兆豐商銀、臺灣中小企銀、滙豐銀行、新光銀行、聯邦銀行、遠東銀行、永豐銀行、玉山銀行、凱基銀行、星展銀行、台新銀行、安泰銀行、中國信託、台灣樂天

※ 除不盡餘數將於第一期收取
查詢門市庫存
陶喆 1997年首張同名專輯

內容簡介

陶喆 同名專輯 (180克+7吋45轉透明藍彩膠唱片)

陶喆 1997年首張同名專輯

180g / 12吋 / 331/3轉 典藏彩膠.透明藍
+ 50g / 7吋 / 45轉Bonus彩膠
美國Black Belt Mastering 刻片
美國RTI 電鍍
台灣Mobineko壓片

首張專輯:入圍 第九屆 臺灣金曲獎
最佳流行音樂演唱唱片獎、最佳作曲人獎、最佳國語男演唱人獎、最佳新人獎、最佳唱片製作人獎
共五個獎項,並榮獲『最佳新人獎』、『最佳唱片製作人獎』兩項大獎。
與美國Billboard告示牌雜誌年度 「亞洲傑出創作歌手獎」。

收錄:「愛,很簡單」、「沙灘」、「飛機場的10:30」、「流沙」、「望春風」等經典名曲。
Bonus 7” 45轉黑膠 特別收錄:沙灘 (Guitar Version) 、飛機場的10:30 (Original Demo)

~音樂新浪潮的萌生,1997年最Shock 的聲音~
當「Airport Take Off 」的飛機引擎聲揚起,「陶喆」這個名字註定要在許多人的音樂記憶裡,留下了深刻而美好的印記。「飛機場的10:30」是這段旅程的起點,所有愛樂者乘坐陶喆預定的班機,開始飛往純真、嶄新的音樂國度...

陶喆在1997年發表的首張個人同名專輯,徹底改變華人音樂的流行風潮與型態。也許是一種音樂天賦,但更重要的是他的自信與勇氣,陶喆大膽地為華語流行音樂開啟了一扇「R&B」的門,拉近了中西方流行音樂的類型距離。首支「飛機場的10:30」洋溢著生命最自由的情感韻律;創意改編台語老歌的「望春風」,在開場的acappella運用人聲作為樂器,編織出簡單而真實的樂音質地;「王八蛋」,大方展現陶喆的率性與無畏;琴鍵間飄散著浪漫情愫的「沙灘」與「愛,很簡單」更是20世紀末華人流行音樂不斷傳唱的情歌經典!

陶喆的首張專輯不僅令眾人驚艷不已,同時也為他贏得了包括台灣金曲獎、美國告示牌排行榜在內的多項音樂大獎。他被視為將西方R&B流行音樂引進華人音樂工業的首要指標,從詞曲創作到唱腔表現,陶喆為後進跟隨者做了一個完美的示範。



展開看更多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001562008
ISBN13 /
ISBN10 /
EAN貨碼 / 5054197094309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33X33X1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