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閱
主題活動
5/24前 全站滿$5,000享88折前往選購
主題活動
5/24前 全站滿$1,500享9折前往選購

憲法: 權力分立 (第4版)

95
700665
本書以臺灣憲政發展下的憲法案例為主軸,搭配國外的憲法案例與相關學理論述,引導憲法議題的討論。本書定位為大學憲法課程的教材,透過結構鋪陳及素材的選取,引導學生思考及課堂討論。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以臺灣憲政發展下的憲法案例為主軸,搭配國外的憲法案例與相關學理論述,引導憲法議題的討論。
  本書定位為大學憲法課程的教材,透過結構鋪陳及素材的選取,引導學生思考及課堂討論。
  本書分為九章,分別討論:憲法與憲政主義、司法違憲審查、權力分立原則與中央政府體制、權限之制衡與分享、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地方自治,以及憲政發展與憲法變遷。

產品目錄

四版序 Ⅰ
序 Ⅲ
凡例 Ⅴ

本書各章
第1章 憲法與憲政主義 1
1.1. 憲法的緣起與意義 1
1.2. 憲政主義 8
1.3. 憲政主義的典範變遷 18

第2章 司法違憲審查 21
2.1. 為什麼要有司法違憲審查制度? 22
2.2. 歷史發展 28
2.3. 制度類型分析 34
2.4. 我國制度的類型 40
2.5. 審查機關 52
2.6. 訴訟類型 67
2.7. 審理程序 127
2.8. 裁判書 131
2.9. 裁判之效力 141
2.10. 法規範憲法審查的宣告類型及效力 149
2.11. 司法違憲審查之界限與正當性 180

第3章 權力分立原則與中央政府體制 191
3.1. 憲政主義與權力分立原則 191
3.2. 我國憲法所規定的分權制度 201
3.3. 中央政府體制 207

第4章 權力之制衡與分享 247
4.1. 人事決定權 248
4.2. 立法權 273
4.3. 財政權 283
4.4. 條約與外交 297
4.5. 國家重要事項之決定權 304
4.6. 調查權 309

第5章 立法權 323
5.1. 國會的權限來源、民主與定期改選 323
5.2. 國會成員的選任、權利與義務 337
5.3. 國會行使職權的程序與限制 358

第6章 行政權 389
6.1. 總統的地位與職權 389
6.2. 行政院的地位與運作 436
6.3. 考試院的定位問題 455

第7章 司法權 461
7.1. 司法權的範圍 461
7.2. 司法組織:法官 483
7.3. 司法組織:法院及訴訟制度 508

第8章 地方自治 523
8.1. 地方自治制度與地方自治的本質 524
8.2.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劃分(垂直分權) 541
8.3. 地方政府組織(水平分權) 554
8.4. 地方自治權 558
8.5. 自治監督與權限爭議的解決 593
8.6. 地方民意代表之特權 613

第9章 憲政發展與憲法變遷 617
9.1. 憲法變遷與活的憲法 617
9.2. 憲法修改與憲法變遷 628
9.3. 憲法解釋與憲法變遷 667

參考文獻 677
索引
一、裁判索引 709
二、關鍵詞索引 713

作者介紹

林子儀

現職: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學歷:美國康乃爾大學法學博士

研究領域:憲法、資訊法、言論自由、隱私權

葉俊榮

現職:國立臺灣大學講座教授

學歷: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

研究領域:憲法變遷、管制理論、環境政策與法律

黃昭元

現職:司法院大法官、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學歷: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

研究領域:憲法、國際公法、國際人權法

張文貞

現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合聘教授

學歷: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

研究領域:憲法、國際人權法、行政法、法與社會分析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301910004
ISBN13 / 9789865262891
ISBN10 / 9865262894
EAN貨碼 / 9789865262891
頁數 / 760
開數 / 16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6X19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