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閱
主題活動
6/3前 圖書滿$1,000折$100前往選購
主題活動
6/3前 全站滿$1,500折$120前往選購
主題活動
6/3前 全站滿$3,000折$300前往選購

入陣的人: 神行子弟鬥陣事件簿

者:
期:
2021/06/30
電子書
$
216
紙本書
$
277
79
350277
入陣的「阿弟仔」是入神還是化獸,呈現人欲化獸成神般的生物本能、心理與思想。

內容簡介

陣頭的由來,終至成為傳說。

遷徙從未結束,新住民持續到來。街頭,正是移民一開始聚集的地方,街頭文化則展現移民的酸甜苦辣生活。
在臺灣,天子乞丐陣點出了羅漢腳的問題,羅漢腳離了民變融入喪葬牽亡陣和路祭除煞,隨著時間流轉,其他陣頭在歷史主流文化演變下,增添了更多元素。歌仔戲也誕生於陣頭,源於街頭的彈唱文化;而家將的由來已久,始終有街頭色彩,更保存了儺的歷史,呈現街頭文化的社會問題與次文化議題,是能走入廟堂的藝術,也是最原始的娛樂。
在世界上每個地方,都有一種歌舞形式般的娛樂,可能是表演,是遊行,是祭典,是宗教活動,是慶祝儀式等等,仍然在街頭敘述著過去先民與傳承現代的故事。
全書以自身的成長背景為源頭,從臺灣在地歷史取得養分,繼而關懷舊庄頭的陣頭文化與生活情感,點出臺灣主要陣頭種類與其影響,反思陣頭背後文化淵源與故事,藉由文字儺舞出儀式,以南島文化中的矮人、女人島和精靈等傳說譬喻,以華文古老經典闡釋陣頭文化的淵源與發展,描述入陣的「阿弟仔」是入神還是化獸,呈現人欲化獸成神般的生物本能、心理與思想。

本書特色:
1.《入陣的人》回放過去,展現歷史的新舊衝擊,省思未來的可能性。全書以先民遷徙活動為探討,環境、路線、人和神彼此緊緊相依,究竟為何遷徙,在遷徙中又有哪些轉變,以及如何在異地紮根。散文書寫臺灣南部的山,山終究與海有所關聯,如同府城與羅漢門的發展,下淡水溪南北兩岸的生活連結。陣頭是一個村莊最基本的武裝,也是一個聚落的開始,在原本無陣的異鄉,組織了陣頭,經過歷史因素,在猶能出陣走向無法出陣間,離開的、遠去的與尚存的,人和史迷惘中尋求方向。
2.提供南台灣平埔族行腳傳說,做為文學小旅行散步地圖參考。

產品目錄

[推薦序]:陣裡陣外/作家妍音
[推薦序]:莫忘祖上,珍惜文化/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應用中文系教授 林翠鳳
[自序]:由記錄阿弟仔心目中的老大開始

‧炮仔聲/自身經歷與陣頭宗教故事。
‧鑼鼓陣/天災人禍間,對靈、神、鬼和人彼此的宗教影響,以及平埔族的夜祭。
‧御旗之地/探茂林萬山岩雕,看上淡水社和塔樓社人拓展故事,追尋二層行溪以南的鳳山八社。
‧大仙尪仔的旅行/大爺二爺由來、西秦王爺、土地公、陣頭的傳承和南北管之爭,歷史終致陣頭南遷與分化。
‧電音三太子之魂/羅漢門的故事、羅漢腳的由來、吳福生事件、黃教事件和濟貧院的歷史。
‧電子花車地圖/蕃薯寮、旗山圳、樟腦、甘蔗、香蕉、旗山糖廠和東部掏金夢。
‧八家將者/官將首、八家將、什家將和城隍十二司從祀神的源起。
‧神轎行走的路上/從五福大帝與五聖等神明的淵源,講述流浪神明渡海來台,以及先民渡海開墾與現代移工渡海的故事。
‧煙霧裡的信眾/二仁溪遺址和楠梓仙溪地理環境。
‧名為宋江/朱一貴事件、宋江陣與宋江獅陣。
‧舞龍/蔡牽、張保仔和林道乾海盜的故事。
‧藝陣的步伐/大航海時代下,府城與羅漢門的交流,大傑顛社的出現與消失。
‧巫與儺舞/日本時代的原住民遷徙活動、漁業活動和傳統平民娛樂。
‧眾神/遷徙所引發的傳說故事(帝爺鬥媽祖)。
‧跋/我們都是阿弟仔
‧附錄/南臺灣平埔族故事行腳

作者介紹

跳舞鯨魚

跳舞鯨魚

另筆名蔚宇蘅,來自蜂炮的故鄉,臺南鹽水。國立臺中師範學院畢業,現任高雄喜菡文學網小說版召集人。因故鄉位於倒風內海,荷蘭時代「內海」被稱為海翁堀,而取鯨魚為筆名;跳舞源於巫(知識的傳承者)以舞蹈溝通上天;跳舞鯨魚為書寫南島文化,所形成的筆名。

林文義老師稱「青春的魚族不被河湖自困,有著游向大海的無垠壯懷。」巴代老師專文推薦《闇覗者的回返:古族對話錄》,夢占出臺灣古老文化淵源。陳耀昌老師掛名推薦中部平埔族遷徙奇幻冒險小說《魔樹少年》、華文創作《麻躐者與海》。

致力以非虛構文學概念,將臺灣歷史資料、傳說故事和口述文學,重塑過去可能性的常民生活,反映社會寫實,以及提供未來文化發展的可能性。曾獲現代詩、散文和短篇小說數十項文學獎,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文學創作與出版補助。喜歡畫畫、登山和攝影。目前悠游「手寫中」粉絲專頁。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032975006
ISBN13 / 9789865582944
ISBN10 / 9865582945
EAN貨碼 / 9789865582944
頁數 / 224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4.8X1.2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