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游手工焙炒玄米烏龍茶
88
165145
查詢門市庫存
將米與烏龍茶做完美比例的搭配,兼具茶葉的保健功能與米的營養價值,風味清香且不澀,茶飲中含有水溶性膳食纖維和不溶性膳食纖維,能調節胃腸道,幫助排便順暢。且玄米茶因咖啡因含量較低,飲用後較不易造成失眠,是一款適合全家大小都飲用的茶飲品。

內容簡介

手工焙炒玄米烏龍茶(精緻盒裝)。內含6包裝,每包裝7克。每個包裝都含有南投民間鄉種茶達人蕭媽媽(蕭素月)親自手炒的白米、糙米,以及蕭媽媽種植的四季春烏龍茶。

米香與烏龍茶香交織,風味清香而不澀

將白米、糙米與烏龍茶做完美比例的搭配,兼具茶葉的保健功能與米的營養價值,風味清香且不澀,保有茶葉的自然香氣,又增添了炒米的香味,茶飲中含有水溶性膳食纖維和不溶性膳食纖維,能調節胃腸道,幫助排便順暢。且玄米茶因咖啡因含量較低,飲用後較不易造成失眠,是一款適合全家大小都飲用的茶飲品。


採用無農藥、無化肥及無除草劑的三星稻鴨米的益全香米及糙米,由南投民間鄉的種茶達人蕭媽媽將白米和糙米以手工慢火乾炒,焙炒過程中持續控制火侯避免過熱。不用機器大量乾炒,才能確保每一粒米都能均勻的炒焙到,才會讓玄米茶的風味是平順溫和的氣味。


四季烏龍茶則來自南投名間鄉八卦山之南端台地,生產者為蕭素月。蕭媽媽(蕭素月)夫家祖傳三代皆種茶,自年輕時,便跟著公公學習種茶,以自然農法耕作已經超過十年。四季烏龍屬中度發酵茶,茶香帶著淡淡桂花香,喝起來不澀口,品質優良。


特別設計外盒,呈現寶島微氣候變化多彩

手工焙炒玄米烏龍茶屬於上下游茶飲系列之一,上下游茶飲系列精選台灣在地紅茶、烏龍茶和或花草茶,來搭配不同的台灣農產品,有風味多元的柑橘果乾、玄米等,與茶滋味相互激盪,呈現台灣寶島微氣候變化多彩的豐富滋味。


同時,上下游特別設計精緻外盒,表達豐富及多彩繽紛的感覺,自用送禮都很合適,特別適合送給外國朋友,感受台灣好茶好滋味。



"
展開看更多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852571009
EAN貨碼 /
尺寸 / 10.5X6.5X12.5CM
級別 / N:無
成分 / 米、烏龍茶
重量(g) / 42
提供維修 / 無
保存期限(天) / 360
效期說明 / 以消費者收受日起算,至少具有效日期90日以上;即期商品的有效日期請參見商品資訊載記的「到期日」為主。
保存條件 / 常溫
產地 / 台灣
素食標示 / 純素
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 / 上下游文化工場有限公司
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電話 / 23727187
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地址 / 台中市西區五權西二街100號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 / B-180575956-00000-4
投保產品責任險字號 /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200第14PL0N000411號
營養標示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