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JOURNAL STANDARD
※ 顏色對照
本公司販售顏色名稱:品牌原廠顏色名稱
藍色 A(045):INDIGO(靛藍)
※ 尺寸對照
本公司販售尺寸名稱:品牌原廠尺寸名稱
23(023):23
24(024):24
25(025):25
26(026):26
27(027):27
28(028):28
29(029):29
30(030):30
以本季全新推出的 LOOSE TAPER 款式為基礎重新設計,打造 JOURNAL STANDARD 別注款。
近來逐漸再度受到關注的錐形剪裁(Tapered Fit),這款除了採用寬鬆自在的版型之外,也在褲腳加入開衩設計,因此穿起來帶有接近直筒褲的風格。
後腰部分的調節帶(Cinch Back)也是設計亮點之一。
即使從背面看,也能展現可愛又有型的穿搭效果,是一款連背面造型都很出色的牛仔褲。
本款為品牌別注設計,特別針對顏色、水洗加工效果、褲長及褲腳開衩等細節提出專屬要求。
【工作人員試穿心得】
年齡:30 多歲前半/身高:160 cm/體型:一般/平常穿著尺寸:M/試穿尺寸:26
尺寸感:CROP 款的褲長剛好合適。
採用適度偏向直筒的錐形剪裁,穿起來能讓整體線條顯得俐落。
平常穿著 38 尺寸的人,穿 26 尺寸時大小剛好合身。
材質感:在 LEVI’S® 的牛仔布商品中,這款布料算是比較柔軟的。
穿著感:穿著舒適度極佳,一年四季都能穿著。
※ 以上僅為個人感想。
※ 關於尺寸測量,由於每件商品可能存在個體差異,因此不同尺寸之間的實際測量數據,有時可能出現大小順序不一致的情況。
※ 關於 LEVI’S® 的紅色標籤(Red Tab)
在 LEVI’S® 正規授權經銷商販售的 LEVI’S® 商品,皆可確保為正品。
LEVI’S® 商品上的紅色標籤(Red Tab),是全球最常遭到仿冒的商標之一。
為了保護商標權,LEVI STRAUSS 公司會在少部分商品的紅色標籤上,僅標示「R」字樣,而非完整的品牌名稱。
因此,紅色標籤上只有「R」並非瑕疵品。此外,標籤款式無法自行選擇,敬請事先理解。
【LEVI’S】
品牌起源於美國加州淘金熱時期,最初以支援當時灣區勞工的工作服起家。
隨著美國歷史一路發展,LEVI’S 逐漸成為享譽全球的品牌,是世界知名的牛仔褲時尚品牌。
※ 商品的洗滌與保養方式,請確認商品上的洗滌及保養標示。
※ 由於照明因素,實際商品的顏色可能與圖片有所差異。此外,因電腦、智慧型手機等裝置的顯示環境不同,商品實際顏色也可能與圖片略有差異。
※ 商品實際顏色請參考商品細節圖片。
穿著工作人員:身高 155 cm,穿著尺寸:24
穿著工作人員:身高 162 cm,穿著尺寸:24
穿著工作人員:身高 156 cm,穿著尺寸:25
穿著工作人員:身高 160 cm,穿著尺寸:26
細節圖片拍攝工作人員:身高 162 cm,展示尺寸:23~30
尺寸資訊:
23 尺寸:腰圍 66–68 cm、臀圍 94 cm、前襠長 20 cm、褲內長 70.5 cm、大腿圍 59 cm、褲腳寬 16 cm、褲長 93.5 cm。
24 尺寸:腰圍 68–70 cm、臀圍 96 cm、前襠長 21.5 cm、褲內長 71 cm、大腿圍 61 cm、褲腳寬 16.5 cm、褲長 94 cm。
25 尺寸:腰圍 70–72 cm、臀圍 98 cm、前襠長 22 cm、褲內長 71.5 cm、大腿圍 63 cm、褲腳寬 17 cm、褲長 94.5 cm。
26 尺寸:腰圍 72–74 cm、臀圍 101 cm、前襠長 22.5 cm、褲內長 72 cm、大腿圍 64 cm、褲腳寬 17.5 cm、褲長 95 cm。
27 尺寸:腰圍 74–76 cm、臀圍 103 cm、前襠長 23 cm、褲內長 72.5 cm、大腿圍 65 cm、褲腳寬 18 cm、褲長 96 cm。
28 尺寸:腰圍 76–78 cm、臀圍 106 cm、前襠長 24 cm、褲內長 73.5 cm、大腿圍 66 cm、褲腳寬 18.5 cm、褲長 97 cm。
29 尺寸:腰圍 78–80 cm、臀圍 109 cm、前襠長 25 cm、褲內長 74 cm、大腿圍 68 cm、褲腳寬 19 cm、褲長 98 cm。
30 尺寸:腰圍 82–84 cm、臀圍 111 cm、前襠長 23 cm、褲內長 71 cm、大腿圍 69 cm、褲腳寬 18.5 cm、褲長 97.5 cm。
[貨號:26030410000830]
退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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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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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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