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JOURNAL STANDARD
因廣受好評,JOURNAL STANDARD 別注款【LEVI’S®/李維斯】for JS SUPER BAGGY BARREL 決定推出新色追加販售!
※ 本商品為舊商品編號 25030410000230 的追加商品。
※ 本次新增黑色款。
※ 與舊商品編號的商品相比,售價已有調整。
※ 商品規格可能會有些微調整。
※ 舊商品編號的商品已經上架門市,關於庫存數量等資訊,請洽詢各門市。
※ 顏色對照
本公司販售顏色名稱:品牌原廠顏色名稱
黑色(001):FADED BLACK(褪色黑)
※ 尺寸對照
本公司販售尺寸名稱:品牌原廠尺寸名稱
23(023):23
24(024):24
25(025):25
26(026):26
27(027):27
28(028):28
29(029):29
去年推出後廣受好評的 SUPER BAGGY BARREL,如今迎來全新配色!
這次推出許多顧客敲碗期待的黑色款。
大膽加寬大腿部分的褲管,並朝褲腳逐漸收窄,打造出充滿份量感、可愛又有特色的輪廓。
顏色方面,採用水洗加工,呈現如復古牛仔布般的質感。此外,也針對貓鬚紋、褲腳及口袋邊緣等部位施以自然磨白加工,營造出歷經穿著、自然隨性的復古氛圍。
褲長提供 FULL 與 LONG 兩種款式,可依照自己喜歡的穿搭比例選擇。
也很推薦搭配同系列的 TWIST SHACKET,穿出成套造型。
【工作人員試穿心得】
年齡:30 多歲前半/身高:160 cm/體型:一般/平常穿著尺寸:M/試穿尺寸:25
尺寸感:FULL 款的褲長剛好合適。
一般體型、平常穿著 M(38)尺寸的人,穿著 25 尺寸時合身恰好。
如果想穿出稍微寬鬆、隨性的感覺,也很推薦選擇大一號,再利用皮帶調整腰圍。
材質感:在 LEVI’S® 的牛仔布商品中,這款布料算是比較柔軟的。
穿著感:版型較為寬鬆,因此穿起來非常舒適。
※ 以上僅為個人感想。
※ 關於 LEVI’S® 的紅色標籤(Red Tab)
在 LEVI’S® 正規授權經銷商販售的 LEVI’S® 商品,皆可確保為正品。
LEVI’S® 商品上的紅色標籤(Red Tab),是全球最常遭到仿冒的商標之一。
為了保護商標權,LEVI STRAUSS 公司會在少部分商品的紅色標籤上,僅標示「R」字樣,而非完整的品牌名稱。
因此,紅色標籤上只有「R」並非瑕疵品。此外,標籤款式無法自行選擇,敬請事先理解。
【LEVI’S】
品牌起源於美國加州淘金熱時期,最初以支援當時灣區勞工的工作服起家。
隨著美國歷史一路發展,LEVI’S 逐漸成為享譽全球的品牌,是世界知名的牛仔褲時尚品牌。
※ 商品的洗滌與保養方式,請確認商品上的洗滌及保養標示。
※ 由於照明因素,實際商品的顏色可能與圖片有所差異。此外,因電腦、智慧型手機等裝置的顯示環境不同,商品實際顏色也可能與圖片略有差異。
※ 商品實際顏色請參考商品細節圖片。
穿著工作人員:身高 155 cm,穿著尺寸:25
穿著工作人員:身高 156 cm,穿著尺寸:24
穿著工作人員:身高 158 cm,穿著尺寸:28
穿著工作人員:身高 160 cm,穿著尺寸:26
穿著工作人員:身高 162 cm,穿著尺寸:24
細節圖片拍攝工作人員:身高 162 cm,展示尺寸:23~29
尺寸資訊:
23 尺寸:腰圍 71 cm、臀圍 98 cm、前襠長 27 cm、褲內長 71 cm、大腿圍 65 cm、褲腳圍 51 cm。
24 尺寸:腰圍 74 cm、臀圍 101 cm、前襠長 27 cm、褲內長 71 cm、大腿圍 67 cm、褲腳圍 52 cm。
25 尺寸:腰圍 76 cm、臀圍 104 cm、前襠長 28 cm、褲內長 71 cm、大腿圍 69 cm、褲腳圍 54 cm。
26 尺寸:腰圍 79 cm、臀圍 106 cm、前襠長 29 cm、褲內長 71 cm、大腿圍 70 cm、褲腳圍 56 cm。
27 尺寸:腰圍 81 cm、臀圍 109 cm、前襠長 29 cm、褲內長 71 cm、大腿圍 72 cm、褲腳圍 57 cm。
28 尺寸:腰圍 84 cm、臀圍 111 cm、前襠長 30 cm、褲內長 71 cm、大腿圍 73 cm、褲腳圍 59 cm。
29 尺寸:腰圍 86 cm、臀圍 114 cm、前襠長 30 cm、褲內長 71 cm、大腿圍 75 cm、褲腳圍 60 cm。
[貨號:26030410000130]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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