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特色:
★環狀黏貼帶包覆設計,穿戴舒適、方便。
★透氣、輕、薄、強韌、無臭且非常耐用
內容簡介






商品名稱:絆多(遠紅外線可調式髕骨加壓帶)
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第005872號
醫療器材許可證品名:"絆多"肢體裝具(未滅菌)
醫療器材許可證藥商名稱:豪達企業有限公司
製造廠名稱:豪達企業有限公司委託元百億企業有限公司製造
製造廠地址:彰化縣大村鄉中山路2段139之19號
販售業者資料
藥商許可執照所載藥商名稱:沅廷企業有限公司
藥商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9-2號9樓
藥商許可執照字號:北府淡藥販字第6231106484號
產品製造日期:詳見商品外包裝之規格
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5年
藥商諮詢專線電話:02-2808-2148
注意事項:「消費者使前應詳閱(仿單)產品說明書」。
材質:
表層:黏扣布(尼龍84%+彈性纖維16%)
中層:聚氨酯(PU95%+遠紅外線粉末5%)
底布:彈性網布(尼龍75%+彈性纖維25%)
效能:維持關節支撐與保溫效果
適用:跑步、登山、騎車、籃球…等各種運動及搬運重物
保存期限:5年
尺寸:單一尺寸(不分左右腳)
產地: 台灣
髕骨帶-穿戴時:
1.先黏扣一邊,移至定位後,再串第二邊
2.位置確定後,雙手同時往後調整壓力
注意事項
1.護具只能保護並不能完全避免任何可能的運動傷害,使用方法請教專業體適能教練或運動防護員。本產品應置兒童拿不到之處。
2.產品的彈力、壓力會隨穿戴時間及使用頻率遞減,為確保產品功效達最大發揮,建議定期更換。除非醫師、藥師、藥劑生指導,孕婦不建議自行使用。
3.初穿戴不習慣者,請採以穿戴30分鐘休息10分鐘,穿戴1小時休息10分鐘,依循環漸進使穿戴部位逐漸習慣伸展與支撐加壓的範圍。穿戴如有發疹、皮膚紅腫、發癢等不適,應停止使用並諮詢醫師之建議。
4.每次穿戴時間不宜超過2小時,以避免過度受壓造成傷害。
5.請存放乾燥陰涼處,避免陽光直射,
「消費者使前應詳閱(仿單)產品說明書」。商品名稱:絆多(遠紅外線可調式髕骨加壓帶)
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第005872號
醫療器材許可證品名:"絆多"肢體裝具(未滅菌)
醫療器材許可證藥商名稱:豪達企業有限公司
製造廠名稱:豪達企業有限公司委託元百億企業有限公司製造
製造廠地址:彰化縣大村鄉中山路2段139之19號
販售業者資料
藥商許可執照所載藥商名稱:沅廷企業有限公司
藥商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9-2號9樓
藥商許可執照字號:北府淡藥販字第6231106484號
產品製造日期:詳見商品外包裝之規格
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5年
藥商諮詢專線電話:02-2808-2148
注意事項:「消費者使前應詳閱(仿單)產品說明書」。
材質:
表層:黏扣布(尼龍84%+彈性纖維16%)
中層:聚氨酯(PU95%+遠紅外線粉末5%)
底布:彈性網布(尼龍75%+彈性纖維25%)
效能:維持關節支撐與保溫效果
適用:跑步、登山、騎車、籃球…等各種運動及搬運重物
保存期限:5年
尺寸:單一尺寸(不分左右腳)
產地: 台灣
髕骨帶-穿戴時:
1.先黏扣一邊,移至定位後,再串第二邊
2.位置確定後,雙手同時往後調整壓力
注意事項
1.護具只能保護並不能完全避免任何可能的運動傷害,使用方法請教專業體適能教練或運動防護員。本產品應置兒童拿不到之處。
2.產品的彈力、壓力會隨穿戴時間及使用頻率遞減,為確保產品功效達最大發揮,建議定期更換。除非醫師、藥師、藥劑生指導,孕婦不建議自行使用。
3.初穿戴不習慣者,請採以穿戴30分鐘休息10分鐘,穿戴1小時休息10分鐘,依循環漸進使穿戴部位逐漸習慣伸展與支撐加壓的範圍。穿戴如有發疹、皮膚紅腫、發癢等不適,應停止使用並諮詢醫師之建議。
4.每次穿戴時間不宜超過2小時,以避免過度受壓造成傷害。
5.請存放乾燥陰涼處,避免陽光直射,
「消費者使前應詳閱(仿單)產品說明書」。
其他說明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