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a Larson x VANA聯名Mikey Harmony繽紛花園擴香瓶/ 200ml

Lisa Larson x VANA聯名Mikey Harmony繽紛花園擴香瓶/ 2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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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01,332
分期3期0利率✕每期444元
3 期 0 利率✕每期 444 元
臺灣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台北富邦、國泰世華、兆豐商銀、臺灣中小企銀、滙豐銀行、新光銀行、聯邦銀行、遠東銀行、永豐銀行、玉山銀行、凱基銀行、星展銀行、台新銀行、安泰銀行、中國信託、台灣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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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E IN SWEDEN 瑞典製造直送。
★無酒精配方,溫和擴散安心使用
★10坪內空間剛好,可持香3個月。
★純天然香精符合歐盟規範。
★歐盟安全標準,植物纖維均勻擴散。

內容簡介


香氛筆記-玫瑰花香調

前調|醛香、青草

中調|玫瑰、蜂蜜、草莓

基調|麝香、蜜粉、香草


特點

以青草與醛香作為前調,帶出北歐花園甦醒時的清新空氣感;中調揉合玫瑰、蜂蜜與草莓香氣,呈現柔軟而舒服的花香層次;尾韻則以麝香、蜜粉與香草收尾,讓空間多了一種安靜而溫暖的陪伴感。

擴香不需要點火,即可持續自然散香,讓香氣慢慢融入空間與日常節奏裡。

細節

■ 無酒精 可生物分解配方

■ 約可使用 3 個月

■ 香氣溫和持續散發

■ 植物纖維擴香枝條

■ 瑞典設計玻璃瓶器,可重複使用

■ Vegan & Cruelty Free

■ 瑞典製造・符合歐盟規範


規格

容量|200ml

使用時間|約 3 個月

產地|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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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157787000
EAN貨碼 /
尺寸 / 8X8X9CM
級別 / N:無
成分 / 100%天然植物精油
材質 / 玻璃/ 擴香枝條
重量(g) / 250
提供維修 / 無
使用/食用方式 / 使用長枝火柴點燃蠟燭,初次使用至少要持續燃燒1~2小時,以確保蠟池表層完整液化,避免隧道現象。
保存期限(天) / 1825
效期說明 / 以消費者收受日起算,至少具有效日期457日以上;即期商品的有效日期請參見商品資訊載記的「到期日」為主。
保存條件 / 請保存於室內通風、乾燥、陰涼處,避免高溫、火源及陽光直射。
注意事項 / 小心留意火燭,無人使用時請熄滅。請置於孩童與寵物無法觸及之處。
用途 / 室內香氛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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