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戰象: 大兵林旺三部曲 (限量親簽珍藏書盒版/3冊合售)

最後的戰象: 大兵林旺三部曲 (限量親簽珍藏書盒版/3冊合售)

大兵林旺 第一部: 再見吧叢林/ 第二部: 離家五千里/ 第三部: 夢回森林

出版日期:
2022/01/24
9
1,2001,080
分期3期0利率✕每期360元
3 期 0 利率✕每期 360 元
臺灣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台北富邦、國泰世華、兆豐商銀、臺灣中小企銀、滙豐銀行、新光銀行、聯邦銀行、遠東銀行、永豐銀行、玉山銀行、凱基銀行、星展銀行、台新銀行、安泰銀行、中國信託、台灣樂天

※ 除不盡餘數將於第一期收取
查詢門市庫存
牠是老兵回憶中的戰場伙伴,也是三代人共同的出遊回憶;
牠是當年動物園的巨星,也是亞洲最後的戰象;
牠被美國《時代》雜誌評選為史上最有影響力的動物之一,
牠的一生牽動了我們的歷史,牠是——大象林旺。

內容簡介

牠是老兵回憶中的戰場伙伴,也是三代人共同的出遊回憶;
牠是當年動物園的巨星,也是亞洲最後的戰象;
牠被美國《時代》雜誌評選為史上最有影響力的動物之一,
牠的一生牽動了我們的歷史,牠是——大象林旺。

金鼎獎作家李如青十年巨獻
述說戰象林旺的傳奇一生

一頭來自緬甸森林的大象,卻牽動著海的彼岸、我們的歷史
林旺原本是緬甸森林的工作象,後來成為戰象,又成為動物園裡的超級明星、臺北市的榮譽市民,大家都叫牠「林旺爺爺」。牠的生命旅程非常驚險、漫長,從緬甸到雲南、貴州、廣州,最後到了臺灣,綿延超過五千里。林旺龐大的身軀藏著時代的縮影,包裹著三代人的情感,飽嚐人間的繁華與孤寂、悲歡與離合。

★限量書盒版限定贈品:「象由心生」小象動畫筆記本、「象之影」底片書籤二款(插圖款/老照片款)、親筆簽名藏書票

第一部《再見吧叢林》
大象阿美誕生於緬甸的森林,被佔領緬甸的日本軍隊當作搬運象奴役。直到日軍戰敗後,遠征軍接收了這批大象,阿美便跟著協助修築滇緬公路,卻從此踏上了離家的旅途……。

第二部《離家五千里》
原本與軍隊駐紮於廣州的阿美,與剩下的兩頭戰象跟隨著部隊坐船,一路搖搖晃晃來到了位於高雄鳳山的軍營。兩隻大象因為經年累月的顛簸而相繼死亡,剩下寂寞的阿美,獨自成為了亞洲最後的戰象。

第三部《夢回森林》
從軍隊退役後的阿美,被送到臺北的動物園與年幼的母象馬蘭作伴,成為了動物園裡最受歡迎的巨星「林旺爺爺」。但動物園要搬到木柵了,該如何讓林旺順利抵達新家呢?傳奇戰象的故事最終章。



《最後的戰象:大兵林旺三部曲》限量書盒版開箱,猜猜書盒裡面藏了幾隻大象?|今天讀什麼

"
展開看更多

作者介紹

李如青/文圖

李如青

1962年出生在海角窮荒的金門縣境,1987年來臺謀生,喜歡爬爬山、看看電影、下下廚房、逗逗小孩。國立藝專畢業,曾在廣告公司擔任企劃,達十多年之久。2007年,因為一個偶然的際遇,讓他體認到臺灣這塊土地上的一切,竟是如此美好。於是,他開始從事繪本創作,已出版:《旗魚王》、《那魯》、《勇12:戰鴿的故事》、《雄獅堡最後的衛兵》、《紋山》、《遠山》等繪本,分別獲得金鼎獎兒童及少年圖書類最佳圖畫書獎、「好書大家讀」等獎項,希望將自己所見、所聽、所聞、所感知一切的美好,能夠和每個孩子一起分享。

各界推薦

各界誠心推薦
王正典(中華孫立人研究會秘書長)
邢小萍(臺北市永安國小校長)
胡世詮(資深媒體人)
孫天平(中華孫立人研究會理事長)
桂文亞(兒童文學作家)
陳玉金(兒童文學工作者)
許建崑(中華民國兒童文學學會理事長)
張曉風(知名作家)
張良信(資深媒體人)
張哲生(懷舊大師)
游珮芸(臺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副教授)
楊茂秀 (毛毛蟲兒童哲學基金會創辦人)
楊恩生(知名生態畫家)
蔡幸珍(兒童文學工作者)
羅廣仁(軍事新聞研究會總幹事)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121480008
ISBN13 /
ISBN10 /
EAN貨碼 / 8667106512886
頁數 / 146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34.6X25X6.3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