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兩個家 (第3版)

我有兩個家 (第3版)

Ik Woon in Twee Huizen

出版日期:
2023/10/31
79
350276
查詢門市庫存
1. 透過淺顯易懂的故事,帶出父母離異事件
2. 讓孩子認知不同的家庭型態,學習正向思考
3. 以溫暖的畫風,陪伴有著相同經歷的孩子與家庭

內容簡介

  我是妮娜,我有兩個家。

  爸爸住一個家,媽媽住一個家。

  我住在兩個家,有時候和爸爸住,有時候和媽媽住。


  在這本可愛的繪本中,作家瑪莉安以簡潔的文字,說出孩子面對父母離異的心情,畫家妮可則以溫暖的畫風,呼應故事帶給孩子正向思考的態度。


【本書關鍵字】

親情、離婚、單親家庭、生命教育、正向思考


【本書資料】

有注音
適讀年齡:4~6歲親子共讀;7歲以上自己閱讀


【本書特色】

1.      透過淺顯易懂的故事,帶出父母離異事件

  父母的離異想必會對習慣於接受雙親的愛護下成長的孩子們,帶來不適應與衝擊,甚至是反抗。作者藉由簡單的語句帶過父母離異的原因,著重於離異後孩子與雙親分別的互動模式。

2.      讓孩子認知不同的家庭型態,學習正向思考

  雖然父母不再住在一起,孩子也分別住在兩個不同的家,但雙親給予孩子的愛不會比以往還少,甚至意外地還有雙倍的幸福,從中體會到了不一樣的愛。

3.      以溫暖的畫風,陪伴有著相同經歷的孩子與家庭

  繪者用厚實的色彩,將孩子與父母的羈絆緊緊牽連在一起。雖然分開,卻又沒有分開,溫暖的故事治癒了擁有相同經歷的孩子與家庭。

展開看更多

得獎紀錄

★文化部優良讀物推介
★新北市推動閱讀優良圖書推薦
★臺北市國小兒童深耕閱讀計畫優良圖書
★「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新生閱讀推動計畫」推薦選書入選
★心閱讀「共創心理韌性新世代」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瑪莉安.德.史梅特 (Marian De Smet)
  一九七六年生於比利時,畢業於哈瑟爾特藝術學院(Art Academy of Hasselt),主修音樂與藝術。曾獲二○一○年弗蘭德倫幼兒園一等獎、荷蘭青年文學獎、二○一九年二月「本月山貓獎」。
  二○○一年出版第一本繪本《Op slot》,二○○八年出版第一本青少年小說《De woorden van zijn vingers》,目前仍持續寫作並出版書籍。
  作者曾說她與孩子們的相處,是創作上最大的靈感來源。

繪者簡介
妮可.塔斯瑪(Nynke Talsma)
  一九七五年生於荷蘭,畢業於荷蘭康本市的藝術學院(Art Academy in Kampen)。自一九九九年起,她便開始為許多書繪製插圖和封面。她常用的繪圖媒材是水彩、毛筆和墨、鉛筆、油畫,有時也使用刻版壓印。作品有《Mama, wist je dat?》、《Heks Kweetetal》、《Mijn broer, de nieuwe en ik》、《Emma op de erwt》等等。

譯者簡介
鄭如瑤
  畢業於淡江大學俄文系,輔修法文。英國新堡大學博物館學碩士。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467432006
ISBN13 / 9786267350171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7350171
頁數 / 36
注音版 / 有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5.4 x 21.5
級別 / N:無
提供維修 / 無
適用年齡 / 4~6歲親子共讀;7歲以上自己閱讀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