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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回失落的臺灣意象手感──布袋戲
本書符合十二年國教「藝術涵養與美感素養」的核心素養內涵
本書符合十二年國教「藝術涵養與美感素養」的核心素養內涵
內容簡介
找回失落的臺灣意象手感──布袋戲
本書符合十二年國教「藝術涵養與美感素養」的核心素養內涵
布袋戲不僅是臺灣珍貴的偶戲文化資產,也是一種豐沛的軟實力,更是魅力無窮的表演藝術。
從野臺搭棚看戲到電視的霹靂布袋戲。它是生存於民間的文化藝術,也是上一代人共同的記憶,更是臺灣民俗藝術揚名國際的標記。
隨書附贈:臺灣布袋戲重大事紀示意圖、臺灣布袋戲劇團地圖及QR code等雙拉頁地圖、珍稀影片+精采劇目(DVD)
本書符合十二年國教「藝術涵養與美感素養」的核心素養內涵
布袋戲不僅是臺灣珍貴的偶戲文化資產,也是一種豐沛的軟實力,更是魅力無窮的表演藝術。
從野臺搭棚看戲到電視的霹靂布袋戲。它是生存於民間的文化藝術,也是上一代人共同的記憶,更是臺灣民俗藝術揚名國際的標記。
隨書附贈:臺灣布袋戲重大事紀示意圖、臺灣布袋戲劇團地圖及QR code等雙拉頁地圖、珍稀影片+精采劇目(DVD)
產品目錄
序 舉世唯一僅有的劇種──臺灣布袋戲
學者觀點
緒論
臺灣布袋戲的發展
布袋戲重要劇團介紹
小西園與許王
布袋戲世家
英雄出少年
布袋戲狀元
小西園風華
成功的背後
經典賞析
蕭何月下追韓信
經典劇目:〈蕭何月下追韓信〉劇本(節)
古城訓弟
經典劇目:〈古城訓弟〉劇本(節)
技法與步驟
戲臺
偶頭
頭盔
服飾
樂器
實務範例
臺灣布袋戲大事紀
拉頁
1. 臺灣布袋戲重大事紀示意圖
2. 臺灣布袋戲劇地圖
3. 臺灣布袋戲劇團OR code
學者觀點
緒論
臺灣布袋戲的發展
布袋戲重要劇團介紹
小西園與許王
布袋戲世家
英雄出少年
布袋戲狀元
小西園風華
成功的背後
經典賞析
蕭何月下追韓信
經典劇目:〈蕭何月下追韓信〉劇本(節)
古城訓弟
經典劇目:〈古城訓弟〉劇本(節)
技法與步驟
戲臺
偶頭
頭盔
服飾
樂器
實務範例
臺灣布袋戲大事紀
拉頁
1. 臺灣布袋戲重大事紀示意圖
2. 臺灣布袋戲劇地圖
3. 臺灣布袋戲劇團OR code
作者介紹
林明德
林明德
現職:財團法人中華民俗藝術基金會董事長(2017~)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中文博士
經歷:
曾任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臺文所教授兼副校長。研究領域包括:中國文學、臺灣文學、民俗藝術與飲食文化。
總策畫彰化學叢書(十年六十冊)與王夢鷗先生文集。著有論文百篇與專著《阮註定是搬戲的命》(2003)等三十餘冊,並編有《臺澎金馬地區匾聯調查研究》(1994)等三十餘冊。
曾獲高雄縣文藝作家作品推薦獎(1995)、第二十屆中興文藝獎—散文獎(1997)、臺北市政府社會教育獎(1998、2003)、第四屆國家公益獎(2002)、彰化縣政府第十一屆磺溪文學獎特別貢獻獎(2009)、二○一二年,率領基金會獲頒臺北市政府「譽揚獎」,二○一四年,《剪紙藝師—李煥章》榮獲2013年度最佳少年兒童讀物獎。
林明德
現職:財團法人中華民俗藝術基金會董事長(2017~)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中文博士
經歷:
曾任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臺文所教授兼副校長。研究領域包括:中國文學、臺灣文學、民俗藝術與飲食文化。
總策畫彰化學叢書(十年六十冊)與王夢鷗先生文集。著有論文百篇與專著《阮註定是搬戲的命》(2003)等三十餘冊,並編有《臺澎金馬地區匾聯調查研究》(1994)等三十餘冊。
曾獲高雄縣文藝作家作品推薦獎(1995)、第二十屆中興文藝獎—散文獎(1997)、臺北市政府社會教育獎(1998、2003)、第四屆國家公益獎(2002)、彰化縣政府第十一屆磺溪文學獎特別貢獻獎(2009)、二○一二年,率領基金會獲頒臺北市政府「譽揚獎」,二○一四年,《剪紙藝師—李煥章》榮獲2013年度最佳少年兒童讀物獎。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261240005
ISBN13 / 9786263177161
ISBN10 / 6263177160
EAN貨碼 / 9786263177161
頁數 / 200
開數 / 20K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0X20X1.1CM
級別 / N: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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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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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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