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輕拍/輕捏切換亮度
◆暖黃光源,點亮溫馨環境
◆趣味七彩模式,點綴不同氛圍
◆柔軟質感矽膠,觸感極佳
◆TYPE-C充電式,飽電後無線束縛
內容簡介
卡皮巴拉/水豚 充電式拍拍小夜燈(三段暖光/七彩光)★輕拍可調亮度★
--卡皮巴拉可愛逗趣.療癒照明桌上小物--
【卡皮巴拉/水豚 充電式拍拍小夜燈】佛係療癒三款選擇,
柔軟觸感讓您愛不釋手!矽膠燈罩柔軟捏揉易恢復,
任拍任捏可做解壓燈,擺在桌上也好看!
將底部開關切至【亮度調整模式】,亮起暖黃光,依次輕拍/輕捏夜燈
即可切換三檔亮度(高亮>中亮>低亮>關),每晚陪您安心入睡。
依喜好可切換至炫彩模式,將底部開關切至【炫彩模式】
連續輕拍或捏燈體,可切換多種顏色燈光。調整燈光顏色。
花朵款/木魚款另有定時功能,30min定時熄燈,溫馨伴睡又省電!
※烏龜款沒有定時功能!
※需先將底部開關撥至【炫彩模式/30】,以開啟定時功能
※開關撥至【炫彩模式/30】下,同時進入定時模式!
※【炫彩模式/30】模式下切換顏色,定時功能不會重新計算。
充滿電後可使用約6~32小時,足夠點亮一整晚,白天時也可做為
飾品擺放家中妝點居家空間! 採用內建鋰電池設計,可重覆充電使用,
環保節能,充滿電量後,沒有線的牽絆,自動擺放不束縛!
還可搭配旅充/車充/行動電源…等充電設備,還可攜帶外出唷!
※上述充電設備皆需另購












商品特色:
◆輕拍夜燈即可切換三檔亮度(底部開關需切至亮度調整模式)
◆暖黃光線柔和不刺眼,舒適照亮且不發熱
◆趣味炫彩模式,多色燈光,營造不同氛圍感!(底部開關需切至炫彩模式)
◆30分鐘定時熄燈,溫馨伴睡又省電!※烏龜款沒有定時功能
◆柔軟質感矽膠,觸感極佳,可隨意揉捏超舒壓
◆充飽電後約可使用6~32小時(依使用方式不同會有所增減)
◆TYPE-C重覆充電,飽電後自由擺放不束縛
◆可搭配旅充/車充/行動電源…等充電設備外出使用
※上述充電設備皆需另購!
操作方式:
【花朵款/木魚款】
1.開始使用前,請先將底部開關切至【亮度調整模式】,開啟電源。
2.電源鍵開啟後,輕拍/輕捏主體即亮燈,預設為高亮模式。
3.輕拍/輕捏燈體,可切換三檔亮度(高亮>中亮>低亮>關燈)。
4.底部開關切至【炫彩/定時模式】,輕拍即可切換多色燈光
並同時開啟30min定時功能。
5.不使用時可將底部開關切至【OFF】,以關閉電源。
【烏龜款】
1.開始使用前,請先將底部開關切至【亮度調整模式】,開啟電源。
2.電源鍵開啟後,輕拍/輕捏主體即亮燈,預設為高亮模式。
3.輕拍/輕捏燈體,可切換三檔亮度(高亮>中亮>低亮>關燈)。
4.底部開關切至【炫彩模式】,輕拍即可切換多色燈光。
5.不使用時可將底部開關切至【OFF】,以關閉電源。
※烏龜款沒有定時功能
注意事項:
.首次使用前,請先為產品充飽電。
.若長時間不使用,建議至少每三個月為產品充電一次,以延長電池使用壽命。
.當燈體亮度變暗時,請即時充電。
.充滿電後請將插頭拔除,以免長時間充電會損壞電池,縮短電池壽命。
.充電及使用時間,會依不同充電方式、使用方式、環境溫度…等,而略有增減。
.充電時,請勿將產品放在易燃物質上,如床、毛毯、書籍…等。
.若在充電的過程中出現異常高溫或變形,請立即停止充電。
.請勿放置於高溫高濕的環境下使用,如浴室、陽台…等。
.本產品不具備防水功能,請勿直接使用水沖洗。
.內建鋰電池,請避免太陽直射/雨水淋到,以免造成商品損壞。
.長時間不使用時,請將產品放置在乾燥環境下,並將電池充飽至50%以上再存放,
以延長電池的使用壽命。
.請勿靠近水源、火源,以免產品發生故障。
.請勿強烈撞擊或是私自拆卸內部裝置,以免損壞產品零件。
.本產品非玩具,請勿讓嬰幼兒或兒童將此產品作為玩具玩耍。
.六歲以下兒童,建議於成人陪同下使用
.小夜燈光源是不可替換的,當光源到其壽終時,應替換整個小夜燈。
.產品顏色會因網頁呈現而有些許差異,以收到實品為準。
.重量與尺寸皆採手工測量,±3%誤差屬正常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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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