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隻山羊嘎啦嘎啦
The Three Billy Goats Gruff
79
250197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有三隻都叫「嘎啦嘎啦」的山羊,想到山上的草原大吃一頓。但是,山谷間有一座橋,橋下住著一隻可怕的大妖怪,要到山頂,非跨過這座橋不可。
「小山羊」和「中山羊」過橋時,都對想把牠們吞下肚的妖怪說:再過不久,有一隻更大的山羊會來。於是,大妖怪便放走了牠們。最後「大山羊」來了,他以強悍無比的氣勢,將大妖怪打得落花流水。然後,和另外兩隻山羊,在草原上吃得飽飽的,到現在,都還胖得走不回去呢!
這是一則挪威的口傳童話。它的語言,簡潔而有力,繪圖則獨具氣魄和震撼效果。在歷經鮮明的戲劇張力之後,歡樂的結尾,使孩子們和「嘎啦嘎啦」一樣,感到滿足極了!
.行政院新聞局第十五次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圖畫故事類)
.2012《親子天下特刊:0-6歲寶寶閱讀經典童書100+》推薦:「3-6歲經典書」
.行政院新聞局第十五次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圖畫故事類)
.2012《親子天下特刊:0-6歲寶寶閱讀經典童書100+》推薦:「3-6歲經典書」
作者介紹
■繪者簡介
瑪夏.布朗(Marcia Brown)
1918年生於紐約州。由於她的父親是位牧師,所以她小就跟著家人在州內到處遷徙。據說,她非常喜歡看書,故每在搬抵新家,她都會先衝到附近的圖書館,等辦好借書證以後,才回新家開始整理東西。
十二歲那一年,她的父親把廚房的牆壁塗黑,讓她當黑板用。瑪夏.布朗常常在上面塗鴉,且一畫就是好幾個小時。而也就在這段期間,她在心中埋下了一個願望,希望自己有一天能藉筆畫出一本好書。
及長,瑪夏.布朗先當了三年的高中英文教師,後來,為了想專心畫畫,她隻身來到紐約,一邊在紐約公立圖書館打工,一邊拜師學畫。
瑪夏.布朗在圖書館一待,就是五年。她除了在館內說故事給孩子聽,也常遠征公園、遊樂場,為來自世界各地的小孩,細說世界各地的故事。而這「說故事」的經驗,就好像一塊飽經施肥與耕耘的土壤,一等她開始創作繪本(1946年),就不斷的開出奇花異果。
多才多藝的瑪夏.布朗不僅作品多,還多次囊括了凱迪克金牌、銀牌獎。不過,最讓人稱奇的是,她每一本繪本的畫風和所採用的素材,幾乎都不相同。她之所以不喜重複,一方面是她主張人不應「偏食」,一方面則是求新求變的個性,促使她會依故事的背景和情境,去找出一個最合適的表現手法。
為此,她每在完成一本繪本之後,都會給自己一段充裕的時間,旅行、畫畫、構思下一部作品。《三隻山羊嘎啦嘎啦》乃是挪威的口傳童話,在經過如上所述的沉潛之後,瑪夏.布朗只花五天,就完成了樣書,而一等此書完成,她又到歐洲雲遊了一年,並繼續創作。
■譯者簡介
林真美
日本國立御茶之水女子大學兒童學碩士。
推廣親子共讀繪本多年,為「小大讀書會」之發起人。
策劃【大手牽小手】、【沒大沒小】等系列(遠流出版),譯介許多經典繪本。
目前在大學兼課,講授「兒童文學」、「兒童文化」等課程。
著有《繪本之眼》(天下雜誌出版)一書。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837402000
ISBN13 / 9789573273264
ISBN10 / 9573273268
EAN貨碼 / 9789573273264
頁數 / 32
開數 / 菊8K
注音版 / 有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