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個淘氣的故事

十二個淘氣的故事

出版日期:
2010/02/07
79
180142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人不淘氣枉童年!

美國有淘氣阿丹
法國有小淘氣尼古拉
而我們的調皮鬼代表呢?
全到毛老師的班級來啦!

看看他們幹了什麼好事 –
往牆壁上踩腳印、
拿雞腿當手榴彈、
把同學衝撞得四腳朝天、
計畫尿床來抗議被逼喝牛奶……

大陸兒童文學作家梅子涵用俏皮逗趣的筆觸
活靈活現地描寫一班小學生的淘氣行徑
《12個淘氣的故事》不只是毛老師班上的故事
也是所有人共同的童年回憶。


內容簡介

劉東和林曉琪比賽在牆上踩腳印,看誰踩得高,結果全班同學一起跟著踩,把牆壁踩得一塌糊塗;戴小橋的媽媽苦口婆心「規定」他早上要喝牛奶,晚上也要喝,為了逃避喝牛奶這件事,戴小橋想出了怎樣的詭計?汪小中把黃酒倒進了葡萄酒的瓶子裡,還加了一點兒白酒,結果屁股差一點被他的爸爸打爛……。

《12個淘氣的故事》非常「健康寫實」,展現了孩子的調皮和天真,不是惹人厭的「惡」作劇,甚至很有喜劇味道呢!


名家推薦
林煥彰(泰國印尼世界日報副刊主編)

推薦這本書,先說說這本書的作者;梅子涵是位大學教授,教「中文」是他的本行,教文學當然是他的專業;但熱愛少年兒童文學,為少年兒童寫作,卻變得更像是他的「專業」。他有嚴肅外表,是位思想和見解獨特的兒童文學理論家,看起來冷冷酷酷的,其實內心溫柔,幽默有趣,做為創作者,他極擅長捕捉少年兒童淘氣、搞怪的心理,因此,他創作的作品處處隱藏著思考性的議題和機智的回應,對少年兒童的成長、啟發,頗有助益。

這本故事集,沒有嚴肅的說教主題,是一般少年兒童校園裡活生生的故事的採擷;也沒有誰是「主角」,故事中的人物,個個都是「主角」。也不是當學生的小男孩才淘氣,小女生也是,甚至包括老師也有份!

看這本故事集,少年兒童讀者,很容易認同;誰不是曾經這樣和同儕一起搗蛋、一起成長過來的?你呢?淘不淘氣?能和他們比比看嗎?

得獎紀錄
●2004年「好書大家讀」活動推薦好書
●行政院新聞局第二十四次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目次

淘氣不淘氣 - 我讀《12個淘氣的故事》⊙宋雅姿

第 1 個淘氣的故事 汪小中的好朋友
第 2 個淘氣的故事 紅牌罰下
第 3 個淘氣的故事 腳印比賽
第 4 個淘氣的故事 屁股差一點被打爛
第 5 個淘氣的故事 綠顏色鉛筆
第 6 個淘氣的故事 四腳朝天
第 7 個淘氣的故事 記性不好
第 8 個淘氣的故事 美夢
第 9 個淘氣的故事 空屁房子
第 10 個淘氣的故事 玫瑰花買嗎
第 11 個淘氣的故事 暈頭轉向
第 12 個淘氣的故事 提早擔心

【作家與作品】

生活相本
關於梅子涵

得獎紀錄

●2004年「好書大家讀」活動推薦好書
●行政院新聞局第二十四次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

作者介紹

上海師範大學中文系教授,也是知名的兒童文學作家。曾在大學時期寫了一篇〈馬老師喜歡的〉短篇小說,投稿到江蘇的《少年文藝》,也因此走入兒童文學的世界。他的著作很多,目前在台灣已出版的書有《輕輕呼吸》、《女兒的故事》,以及這本新出爐的《12個淘氣的故事》。



◎ 我小時候是一個膽小的小孩,我不敢一個人到三樓去,怕鬼。碰到一定要上樓時,就只好叫妹妹跟我一起上去。上樓時,讓妹妹走在前面,下來的時候,讓妹妹走在後頭,鬼來的時候,妹妹可以擋住。

◎ 我小時候有一次跟一個女生打架,我嘴巴腫起來,她罵我豬八戒,我就打她。她不哭,也打我,結果不輸不贏。

◎ 我小時候喝橘子水時,一個男生跟我搶,結果瓶口把半顆牙齒板掉了,牙齦受傷,到了冬天嘴巴就腫起來,痛不說,難看死了。

◎ 我小時候已經離我很遠。但是小時候一直在我心裡。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479732008
ISBN13 / 9789570835502
ISBN10 / 9570835508
EAN貨碼 / 9789570835502
頁數 / 108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注意事項 / (含彩色 32 頁)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