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看書比玩手機好的12個理由 (附閱讀學習單)

為什麼看書比玩手機好的12個理由 (附閱讀學習單)

책이 스마트폰보다 좋을 수밖에 없는 12: 가지 이유

出版日期:
2023/06/30
79
280221
查詢門市庫存
為什麼看書會比玩手機有趣?
12個理由讓你放下手機,享受閱讀的樂趣!

內容簡介

為什麼看書會比玩手機有趣?
12個理由讓你放下手機,享受閱讀的樂趣!


  無聊的時候要做什麼?拿起手機滑啊滑,玩玩小遊戲……好像不是很有趣耶!而且手機看太久眼睛好痠,讀書變得不專心,晚上還會睡不著覺。

  小朋友,無聊時別找手機,去閱讀各類你有興趣的書籍吧!你會發現看書可以學到許多新奇的知識,找到自己有興趣的事物,並且激發你的創造力和想像力,超級有趣不無聊,還能跟朋友一起分享。

  看書的好處真的太多了,你現在看的這本也很不錯喔!    

  一起遠離3C,沉浸在閱讀的快樂中。

  科技日新月異,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新的數位產品出現,而電腦、手機、平板、遊戲機等早已普及至我們的生活中,且功能不斷進化,人們也受到其便利性、趣味性的影響,逐漸將時間花在瀏覽網頁、社群媒體以及網路遊戲上。然而,孩子過度使用3C產品,除了會傷害視力,還會影響專注力、手眼協調能力、語言發展遲緩、脊椎側彎等,對身心都有不好的影響。因此,家長應該和孩子一起放下手機,找回閱讀的樂趣,從中得到各種有用的知識,才能真正培養出良好的興趣,對未來的學習、語文能力等都會有好的影響。

  本書以輕鬆有趣的方式,透過12個重點,搭配可愛幽默的圖片,說明看書比玩手機好的原因,比如書不用充電、不會被摔壞、沒有電磁波,還可隨時翻閱,讓我們透過書中內容學習主動思考,變得更聰明,激發創造力和想像力等。

  許多成功人士都喜愛閱讀,因為看書讓我們輕鬆吸取別人的智慧及經驗,充實自己的內在,獲得啟發;我們也會懂得如何將自己的想法傳達給別人,並且在閱讀過程中讓心情放鬆。總之,閱讀上癮讓你提升各種能力,3C上癮則讓你迷失方向,所以休閒時不妨挑本有興趣的書來看,絕對會比玩手機還要快樂。

  ★12個為什麼看書優於玩手機的理由,讓孩子清楚重點概念。
  ★以淺顯但豐富的說明搭配趣味圖片,讓孩子喜愛並容易閱讀。
  ★提醒孩子閱讀才是學習的根本,可從書中獲得許多有用的知識;而網路資訊不一定正確,且某些內容可能導致觀念錯誤。
  ★閱讀可培養語文能力,與家人、朋友一起聊天時也更多話題;只顧玩手機會造成人與人的疏離,影響人際關係。
  ★玩手機對視力、脊椎、專注力都有不好的影響,千萬不能過度使用。
  ★閱讀能豐富知識,增加對事情的判斷力,懂得理性分析及思考。
  ★書末附「閱讀學習單」,可讓孩子記錄自己喜歡的書籍和感想。

作家名人 誠摯推薦

  陳志恆|諮商心理師、暢銷作家
  彭遠芬|臺南市教育局創思與教學研發中心專任研究教師
  愛瑞克|《內在原力》系列作者、TMBA共同創辦人
  鄭俊德|閱讀人社群主編
  (依姓氏筆劃排序)

  「大人常說:『要是你讀書有滑手機那麼認真,就好了!』可是,你有辦法和孩子聊聊,閱讀比手機還值得投入時間的原因嗎?讓孩子閱讀這本書,就是最好的開始。」──陳志恆 /諮商心理師、暢銷作家

  「這是一本造福家長與孩子們的好書,值得大推!」──愛瑞克/《內在原力》系列作者、TMBA共同創辦人

  「看完這十二個理由,我決定要去看書了!」──鄭俊德/閱讀人社群主編

展開看更多

作者介紹

作者/盧垠周
畢業於韓國漢陽大學經營學院,之後在木偶插畫教育學院學習繪本製作,現在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同時擔任兒童繪本插畫家的工作。圖文創作作品為《為什麼看書比玩手機好的12個理由》、《為什麼要學好韓文的12個理由》、《為什麼要上學的12個理由》、《為什麼要學理財的12個理由》;插畫作品為《五百元,等等我》、《雙胞胎公寓》、《哈魯與起士貓》、《奇怪的魔法雞》、《大發雷霆的國王與祕密箱子》、《驚喜家族》、《尋找外星人》等。

譯者/許瑜珊
從小就喜歡閱讀各式各樣的書籍,夢想是成為一位出色的譯者,讓有趣的書籍內容能突破語言的藩籬,傳達給更多人。就讀於國立政治大學韓國語文學系期間,便開始從事翻譯工作,畢業後仍持續投入口筆譯工作,現為全職譯者。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403693003
ISBN13 / 9789863714347
ISBN10 /
EAN貨碼 / 9789863714347
頁數 / 48
注音版 / 有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2*26*1.1
級別 / N:無
重量(g) / 416g
提供維修 / 無
適用年齡 / 3~8歲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