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路客的冒險之旅 (天路歷程彩繪插畫版)
The Pilgrim's Progress Illustrated Adventure for Kids: A Retelling of John Bunyan's Classic Tale
79
299236
查詢門市庫存
跟隨基督徒踏上前往天國之城的史詩旅程!本仁約翰的經典鉅作《天路歷程》,以兒童與成人都能輕鬆理解的方式呈現,帶領你體驗這條筆直且狹窄、卻是唯一必須走的窄路。讓這部「僅次於聖經」的珍貴名著,啟發你展開一場最深刻的屬靈冒險!
內容簡介
你看見那條窄路了嗎?
那就是你唯一必須走的路!
「有許多道路與這條窄路相交,但要當心,因為那些路又彎又寬。你可以這樣分辨正路與錯路:正路是唯一筆直且狹窄的道路。而那條窄路,就是你唯一必須走的路!」
跟隨書中的「基督徒」和他的同伴,一同踏上前往天國之城的史詩旅程,體驗這部經典名著《天路歷程》。
本書以兒童和成人都能輕鬆理解並喜愛的方式呈現這個故事,讓被許多人稱為「僅次於聖經、我最珍視的書」的本仁約翰經典,帶領新一代的忠實天路客展開屬靈的冒險旅程。
作者介紹
本仁約翰(John Bunyan, 1628~1688)
於1628年11月出生於英國,他的童年飽受滄桑,常被可怕的夢境和褻瀆的思想攪擾;在稍後的年日,他認為這些經歷是出於神的工作,為要帶領他認識耶穌基督的救恩。年少時期,他在一所為窮人子弟所辦的當地學校讀書,不過為了幫補家計,不久就中途輟學。
他在十六歲生日後被徵入軍隊參加內戰,在一次戰役中,他的一個朋友來代替本仁的位置,卻因此中彈身亡,這個經歷使他相信神必定有一個特別的目的要他去履行。本仁在1653年受洗,成為貝德福教會的一員,很快的,教會成員看出神與這位單純的補鍋匠同在,於是鼓勵本仁起來講道。
因國家的宗教政策變化,本仁曾數次入獄,在獄中完成了他最為人所知的偉大作品,就是《天路歷程》。這書出版後大獲成功,一年內就再版多次。本仁最後一次從獄中獲釋後,繼續教牧和講道的服事,他吸引大批群眾樂意聽他講道。1688年8月,在服事的途中遭受風寒,同月31日逝世。
菲爾.史茅斯(Phil A. Smouse)
作家兼插畫家菲爾.史茅斯曾想成為一名科學家,但那需要太多的數學。所以他轉而學習人文學科、音樂和平面設計。菲爾撰寫並繪製了數十本書,包括《我的聖經故事大書》和《我的聖經人物、地點與事物大書》。
菲爾和他的妻子住在陽光普照的賓州蘭開斯特。他們有兩個很棒的孩子、一個漂亮的外孫女,還有一隻傻氣又可愛的狗。
於1628年11月出生於英國,他的童年飽受滄桑,常被可怕的夢境和褻瀆的思想攪擾;在稍後的年日,他認為這些經歷是出於神的工作,為要帶領他認識耶穌基督的救恩。年少時期,他在一所為窮人子弟所辦的當地學校讀書,不過為了幫補家計,不久就中途輟學。
他在十六歲生日後被徵入軍隊參加內戰,在一次戰役中,他的一個朋友來代替本仁的位置,卻因此中彈身亡,這個經歷使他相信神必定有一個特別的目的要他去履行。本仁在1653年受洗,成為貝德福教會的一員,很快的,教會成員看出神與這位單純的補鍋匠同在,於是鼓勵本仁起來講道。
因國家的宗教政策變化,本仁曾數次入獄,在獄中完成了他最為人所知的偉大作品,就是《天路歷程》。這書出版後大獲成功,一年內就再版多次。本仁最後一次從獄中獲釋後,繼續教牧和講道的服事,他吸引大批群眾樂意聽他講道。1688年8月,在服事的途中遭受風寒,同月31日逝世。
菲爾.史茅斯(Phil A. Smouse)
作家兼插畫家菲爾.史茅斯曾想成為一名科學家,但那需要太多的數學。所以他轉而學習人文學科、音樂和平面設計。菲爾撰寫並繪製了數十本書,包括《我的聖經故事大書》和《我的聖經人物、地點與事物大書》。
菲爾和他的妻子住在陽光普照的賓州蘭開斯特。他們有兩個很棒的孩子、一個漂亮的外孫女,還有一隻傻氣又可愛的狗。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015496006
ISBN13 / 9786267796009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7796009
頁數 / 176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X16.5X1.2CM,開數: 18開
級別 / N:無
適用年齡 / 6-10歲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