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適應線上教育、公司會議、專業錄音、音樂/娛樂/遊戲串流等多種場景需求
內容簡介





















【瑞米 Raymii ND-L-S5 鋁合金專業級環形燈直播支架 相機架 螢幕支架 筆電架 手機架 麥克風架 遙控補光燈】
[商品敘述]
1. 12吋環形燈:12吋環形燈採用24W/DC電源,配有5V/2A USB輸出功率,可在直播時為手機充電。三段色調(3500k-5500k),1700LUX。環形燈可擺動+90/-90度,支援頭頂錄製影音,角度高度可調
2. 2.4G無線遙控器:磁吸性藍芽遙控器,省去了單獨充電的麻煩,遙控器連接到燈座時會自動充電。此外,它也適用於Android和iOS裝置。透過藍芽連接,可以讓您在10米以上的距離拍照或錄製視頻,遙控器還可以控制任意方向的環形燈。這種操作的舒適性和便利性直接增強了媒體套件在直播過程中的表現
3. 高相容性和可調性:直播支架單元可在各種錄製裝置之間自由切換,支援17-32吋電腦螢幕/3.5-6.7吋手機/SLR&DSLR單眼相機。具備相機通用的1/4"通用螺紋接口,以及麥克風支架通用的3/8"螺紋接口。手機夾可360度旋轉,臂高可自由調整
4. 堅固:主體由鋁合金製成,堅固耐用。產品設計風格簡約時尚。C型夾設計適用於厚度1.5~7cm的桌面,或直徑7cm以上的孔洞
5. 專業多合一桌面設定:提供完美的錄音和直播解決方案,讓您的直播更輕鬆。您可以快速、輕鬆、毫不費力地將您的辦公桌設置轉變為高效的工作室。它還有助於保持桌面整潔,緩解肩頸疲勞,並提高工作效率。適應線上教育、公司會議、專業錄音、音樂/娛樂/遊戲串流等多種場景需求
6. 中柱與機械式支臂均為航太級鋁合金材質打造,堅固耐用,屬於精品級直播多媒體支架
7. 外型設計簡潔俐落美型,讓人直播時心情愉悅
8. 一機多變化,可掛相機,筆電,手機,螢幕,麥克風,補光燈,依照使用者需求自由搭配安裝
9. 適應多種場景,適合攝影/化妝/直播/YouTube/vlogs/TikTok,提供完美的錄音和直播解決方案,讓您的直播更輕鬆
10. 鋁合金結構打造,堅固耐用,單臂承重力高達8公斤
11. 雙節臂設計,拉近拉遠超容易,最遠可延伸至52公分
12. 具備手機專用夾,適用於3.5-6.7吋之手機
13. 螢幕架與可拆式筆電托盤,均帶有快拆接頭,方便快速切換搭配
14. 可伸縮的筆電托盤,可安裝12吋-17吋筆電,適用度廣
15. 採用先進的快拆卡扣式安裝設計,可快速切換筆電托盤與螢幕支架模式。安裝螢幕時,也更快更便捷,獨自一人也能輕鬆安裝
16. 補光燈內建三種色溫與五段亮度,可依據直播現場,調整燈光最佳呈現
17. 螢幕可垂直360度旋轉,正90度至負60度俯仰角調整,90度左右調整,想要橫著看,豎著看,都方便
18. 兩用底座設計(穿孔、夾式),可依照使用場景自行選擇
19. 採用國際標準VESA 75x75與100x100孔距,螢幕支援至32吋
20. 能夠有效整合桌面空間,消除肩頸壓力與舒緩脊椎壓迫,減少身體傷害
21. 超簡易組合式安裝,支架帶有線材收納槽,簡潔美觀
注意:因尺寸限制,只能宅配寄送
[商品規格]
材質:鋁合金,高硬度鋼材,ABS,矽膠
亮度:1700LUX
顯色CRI:>95
適用螢幕:17-32吋
升降機制:關節式
承重範圍:平面螢幕1-8KG / 曲面螢幕1-5.5KG
適用孔距:VESA 75x75, 100x100
俯仰角度:+90°~-60°
左右旋轉:+90°~-90°
垂直旋轉:+90°~-90°
支援筆電範圍:12吋-17吋
筆電托盤可夾寬度:300-450mm
支援手機範圍:3.5-6.7吋
手機夾可伸縮寬度:558-838mm
安裝方式:夾式 / 穿桌
夾桌安裝:支援桌子厚度為15-70mm
穿桌安裝:桌孔直徑需要≥70mm
藍芽NCC認證號:CCAH24LP0290T9
包裝尺寸:600x345x183mm
重量:淨重約6.6KG,毛重約7.15KG
保固:非人為因素損壞保固一年
注意:因尺寸限制,只能宅配寄送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