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瑞米 Raymii ND-LMS4-PLUS 鋁合金螢幕筆電LED閱讀燈架 螢幕支架 筆電支架】
[商品敘述]
1. 工作效率加倍!可同時懸掛螢幕與筆記型電腦,雙螢幕模式能讓辦公更舒適,支援17-32吋顯示器與12-17吋筆記型電腦
2. 全機鋁合金結構打造,質感優異且堅固耐用,螢幕承重力高達8公斤
3. 獨特的機械臂與氣壓臂混和設計,兩隻支臂均能安裝螢幕與筆電托盤,可依照使用者需求自由搭配安裝
4. 優化的氣壓升降機制提供了更順暢的調節體驗,達到一指升降,輕鬆懸停,螢幕上下移動超容易
5. 採用先進的快拆卡扣式VESA安裝設計,能快速將螢幕與筆電托盤掛上與取下,讓獨力一人安裝時,變得更快更容易
6. 關節臂可選擇正反兩種方向安裝,拉近拉遠超容易。可調角度大,利用三軸旋轉設計,達到螢幕水平360度旋轉
7. 兩種安裝方式(穿孔、夾式):C型夾適用於厚度7cm以內的桌子,穿桌孔類型需要其直徑≥7公分
8. 雙用途:附筆電托盤,可當螢幕支架,也可當筆電支架。筆電專用托盤適用於12-17吋筆電
9. 螢幕可垂直360度旋轉,想要橫著看,豎著看,都方便,非常適合閱讀、學習、線上會議、在家工作、工作、放鬆等
10. 採用國際標準VESA 75x75與100x100孔距,適用於市面上各種尺寸的大小螢幕
11. 能夠有效整合桌面空間,消除肩頸壓力與舒緩脊椎壓迫,減少身體傷害
12. 不只是檯燈,這款燈架可以舉到螢幕、筆記型電腦上方,照亮您的螢幕和工作區域。憑藉令人驚嘆的靈活機身和可變高度,這使您可以更加專注地工作或是閱讀書本
13. 優質材質及調整範圍,產品採用CNC精密加工,表面經過金屬氧化處理,設計簡約,款式時尚。燈桿採用鋁合金材質,提供穩定的照明體驗
14. 側光式LED技術的7吋檯燈提供完美的平衡光線,保護您的眼睛免受安靜的影響。CRI≥96,是任務和環境照明的理想範圍,有與自然本身一樣多的細微差別和深度
15. 三色五路調光,3100K-6400K有冷/暖/自然3種光,每種顏色光有5級亮度,您可以選擇最舒適的光線來控制您的空間的外觀和感覺
16. 記憶功能和眼睛保護,LED檯燈具有記憶功能,下次使用時它將恢復您的最後設定。經過專業設計,無頻閃、無重影、無陰影,讓您保持專注和高效,防止藍光對眼睛的傷害
17. 燈光可旋轉130°、翻轉180°,非常適合閱讀、學習、線上會議、工作、放鬆、繪畫、編織、縫紉、愛好、手工藝品、工藝品、睡眠等
18. 調光按鈕常亮,讓您在黑暗中也能輕鬆調整照明模式和亮度
19. 隨插即用,使用USB供電。燈組包含USB延長線,可透過筆記型電腦、電腦、行動電源、USB充電器等供電
● 一機雙用,可同時增高螢幕與筆電
● 全機鋁合金,質感優異
● 多角度調節,滿足不同的照明需求
● 5級亮度和3級色溫
● 側光LED技術提供完美的平衡光線
註:ND-LMS4-PLUS與ND-LMS4的差異為其中一臂為氣壓臂
備註:商品本身已經包含一個筆電托盤,不需要額外購買筆電托盤
注意:因包裝尺寸限制,僅支援宅配寄送
[商品規格]
材質:鋁合金,高硬度鋼材,ABS,矽膠
適用螢幕:17-32吋
升降機制:關節式與氣壓式混和
承重範圍:平面螢幕1-8KG / 曲面螢幕1-5.5KG
適用孔距:VESA 75x75, 100x100
俯仰角度:+90°~-60°
左右旋轉:+90°~-90°
垂直旋轉:+90°~-90°
筆電托盤拉夾伸縮範圍:350-450mm
支援筆電尺寸:12-17吋
主桿可調整高度範圍:390mm
CRI顯色指數:>96
光通量:756lm
安裝方式:夾式 / 穿桌
夾桌安裝:支援桌子厚度為15-70mm
穿桌安裝:桌孔直徑需要≥70mm
包裝尺寸:600x328x183mm
重量:淨重約6.11KG,毛重約7.22KG
保固:非人為因素損壞保固一年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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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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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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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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