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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床多用
將嬰兒床轉為成長床或沙發使用
將嬰兒床轉為成長床或沙發使用
內容簡介
■ 商品說明:
配合比得兔原木大床使用,可當作成長床或沙發使用。


■ 注意事項:
1.應遠離火源,要注意本產品周圍附近不得使用明火與其他如電熱棒,瓦斯燃火等強熱源之風險。
2.安裝前必須檢查清楚主要部分及所有配件之數量,如有部件/零件破裂,損壞或缺失等情況時,切勿使用本產品。
3.切勿在嬰兒成長床內留下任何物品,或將嬰兒成長床放置於可提供踩踏或存有窒息或纏繞危險之其他產品附近,例如:繩索、百葉窗/窗簾拉繩等。
4.嬰兒成長床最大容許載重量30公斤。
5.成長單人沙發最大容許載重量50公斤。
6.嬰兒成長床底板應一直使用在第三段高度狀態。
7.成長單人沙發底板應一直使用在第二段高度狀態。
8.本產品於使用前或使用時,所有組裝緊固件/螺絲應妥當擰緊,定期檢查,如有鬆脫需再次擰緊以確保安全。
9.切勿讓嬰幼兒在嬰兒成長床或單人沙發上踩、跳、站立或嬉戲等其他用途,以免發生危險。
10.乘坐單人沙發時,應將動作放輕,切勿使用過大動作及力道乘坐。
11.當移動、折疊或調整嬰兒床板高度時,應將嬰兒抱開,勿連同寶寶在內一起搬動。
12.本產品應放置在平毯的地面上。使用時應固定床輪。
13.本產品不得裝設繩子或容意脫落之危險物。
14.可用濕布擦拭與清潔,切勿使用清潔劑,酒精或其他家俱擦拭劑。
※配送服務僅限台灣本島,敬請見諒!
※商品如經拆封、使用或拆解以致缺乏完整性及失去再販售價值時,恕無法退貨!
商品規格
■ 內容:床護板×1、沙發拉檔×1 /組
■ 床護板尺寸:120.2×14×2cm
■ 沙發拉檔尺寸:120.2×5×2cm
■ 嬰兒成長床最大容許載重量:30kg
■ 成長沙發最大容許載重量:50kg
■ 材質:進口實木/五金
■ 適用年齡:36-60個月
■ 產地:中國
"配合比得兔原木大床使用,可當作成長床或沙發使用。
■ 注意事項:
1.應遠離火源,要注意本產品周圍附近不得使用明火與其他如電熱棒,瓦斯燃火等強熱源之風險。
2.安裝前必須檢查清楚主要部分及所有配件之數量,如有部件/零件破裂,損壞或缺失等情況時,切勿使用本產品。
3.切勿在嬰兒成長床內留下任何物品,或將嬰兒成長床放置於可提供踩踏或存有窒息或纏繞危險之其他產品附近,例如:繩索、百葉窗/窗簾拉繩等。
4.嬰兒成長床最大容許載重量30公斤。
5.成長單人沙發最大容許載重量50公斤。
6.嬰兒成長床底板應一直使用在第三段高度狀態。
7.成長單人沙發底板應一直使用在第二段高度狀態。
8.本產品於使用前或使用時,所有組裝緊固件/螺絲應妥當擰緊,定期檢查,如有鬆脫需再次擰緊以確保安全。
9.切勿讓嬰幼兒在嬰兒成長床或單人沙發上踩、跳、站立或嬉戲等其他用途,以免發生危險。
10.乘坐單人沙發時,應將動作放輕,切勿使用過大動作及力道乘坐。
11.當移動、折疊或調整嬰兒床板高度時,應將嬰兒抱開,勿連同寶寶在內一起搬動。
12.本產品應放置在平毯的地面上。使用時應固定床輪。
13.本產品不得裝設繩子或容意脫落之危險物。
14.可用濕布擦拭與清潔,切勿使用清潔劑,酒精或其他家俱擦拭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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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規格
■ 內容:床護板×1、沙發拉檔×1 /組
■ 床護板尺寸:120.2×14×2cm
■ 沙發拉檔尺寸:120.2×5×2cm
■ 嬰兒成長床最大容許載重量:30kg
■ 成長沙發最大容許載重量:50kg
■ 材質:進口實木/五金
■ 適用年齡:36-60個月
■ 產地:中國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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