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數量:144 張
單顆尺寸:2.6 x 3.6 x 1.92 cm
磁性:正磁
總重量:約 4.5 kg
產地:中國
在過去,麻將少與設計美學有所連結。
透過設計,把麻將拓出既有的圈子,讓更多人產生興趣;透過馬丘,將麻將作為禮品,傳遞到更遠更廣。
大眾對麻將有著傳統的既定印象。字體,設計了專屬標準字,結合了長宋體的典雅與楷體的手寫韻味;符號,筒與條在保留主要元素下,精簡了造型;圖案,鳥與花牌配合整體風格重新繪製。
示意圖

由於各家電動麻將桌款式眾多且複雜,若使用時發生洗牌不順暢、無法吸牌、堆牌有缺牌、正反面相反等問題,建議先參考以下做法排除狀況。若仍狀況無法排除,再麻煩提供故障影片、並將詳細問題反應於客服,我們將盡快與您聯繫。
・請先確認電動麻將桌規格符合 (1) 磁性:正磁 (2)尺寸:36mm
・電動麻將桌的洗牌堆牌原理是以雷射光打到麻將上反射至感應器的情況來偵測堆疊狀況。雷射光照射在淺色的反射力較好,而越深色的反射力則越弱,若使用黑背麻將時洗牌不順,建議請電動麻將桌廠商協助調整感應器的高度,即可排除狀況。
《售後服務及注意事項》
《第1點》
每張麻將皆為手工上漆,若有輕微溢漆或脫漆的情況,屬無法避免之正常情形;麻將刻痕深淺,各家麻將品牌多少有差異,以上情況皆不列為瑕疵品,下單前煩請自行斟酌。
《第2點》
商品皆為實品拍攝,每一螢幕顯示的顏色與亮度不盡相同,呈現上多多少少有色差問題,商品皆以實物顏色為準,些微色差不屬瑕疵,請斟酌下單。
《第3點》
收件後,為保障雙方的權益,請您在開箱/開封時以錄影紀錄鐵盒/紙盒外觀以確保並無人為碰傷,並檢查商品是否有因物流運送導致外盒損傷,請於收件後「一天內」依照下列步驟處理,我們將協助向物流公司提出理賠申請。提醒您為保障自身權益,勿超過上述時限,逾時物流公司有權不受理案件。
請留意我司僅提供問題回報及理賠申請之協助,不負擔理賠責任。此條款僅適用於台灣本島、離島訂單,不適用於海外訂單。
處理步驟如下:
(1) 拍攝商品及外包裝箱損傷處特寫
(2) 拍攝紙箱外箱(上下左右前後六面)
(3) 提供開箱影片、損傷情形(文字)及照片、並與誠品客服聯繫
《七天猶豫期權益》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我們提供「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非試用期)」之權益。
請留意我司僅提供退貨服務,不提供換貨服務(配色、方案)。
七天猶豫期不涵蓋下列情況:
- 商品無購買證明、訂單編號與實物不符合者。
- 亦不適用於二手轉賣之產品。
- 因暴露於極端溫度、溶劑、酸、鹼、水、火等造成的任何損壞。
- 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配件不齊者。
《退貨處理辦法》
請在收件後七天內向誠品客服辦理退貨,並提供並提供「姓名」、「訂單編號」、「連絡電話」、「收件地址」、「退貨原因」。
非重大瑕疵緣故所產生之退貨,商品一經拆封使用 (麻將外層的透明塑膠包膜已拆封,為無法復原之包裝) 將收取商品售價的一成作為整新費用。
欲退貨之商品必須恢復收件時的原始狀態,包括原廠包裝(包含外箱及緩衝包材)、商品、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等皆須完整無損,若已使用過或任何一樣物件缺少、破損,將不受理退貨。
《瑕疵品處理辦法》
若拆封後發現產品因製造瑕疵、物件缺少,而導致無法正常使用時,我們將提供「三十天瑕疵品項更換期」,請在「收件日起30天內」聯繫誠品客服,並說明瑕疵情形及提供照片,我們將協助處理並提供一次免運補寄服務。提醒您務必注意時限,逾時恕不受理。
我司僅針對特定瑕疵品提供品項更換,而不提供整組換貨服務。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