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這是巴特生前最後一本書,《明室》之前,他遭遇喪母之痛,《明室》之後,隔年春天他車禍身亡,因此有評者認為此書中,寫作已成為一種服喪儀式,憂鬱無所
不在地浸入書寫,吾人見巴特論攝影:攝影,沒有未來(這正是它的惆悵,它的憂鬱)。攝影,源生自悲愴。因此,《明室》不只是巴特細膩哲學語言下的「看圖說
話」戲耍,更甚者,作為一個觀看的主體,他凝視每一張傷口,以胡塞爾及學生沙特的現象學方法語言,依照「存而不論」的三種意義:剝落、縮小研究範圍、還
原。我們甚至可以說,巴特並非討論攝影(他自言將令專業攝影者失望不已),而是使得討論攝影的方式成為可能。
巴特選擇《明室》作為書名,一是借詞強調攝影「毫無深度,過去曾在事物的明顯事實,此即攝影可怕之處。」二來則是故意顛倒一般之見,不以暗箱為名,提出似是而非的真理,這便是《明室》,純淨而深沈的攝影札記。"
‘Roland Barthes' final book - less a critical essay than a suite of valedictory meditations - is his most beautiful, and most painful’ ObserverExamining the themes of presence and absenc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hotography and theatre, history and death, these 'reflections on photography' begin as an investigation into the nature of photographs. Then, as Barthes contemplates a photograph of his mother as a child, the book becomes an exposition of his own mind.
不在地浸入書寫,吾人見巴特論攝影:攝影,沒有未來(這正是它的惆悵,它的憂鬱)。攝影,源生自悲愴。因此,《明室》不只是巴特細膩哲學語言下的「看圖說
話」戲耍,更甚者,作為一個觀看的主體,他凝視每一張傷口,以胡塞爾及學生沙特的現象學方法語言,依照「存而不論」的三種意義:剝落、縮小研究範圍、還
原。我們甚至可以說,巴特並非討論攝影(他自言將令專業攝影者失望不已),而是使得討論攝影的方式成為可能。
巴特選擇《明室》作為書名,一是借詞強調攝影「毫無深度,過去曾在事物的明顯事實,此即攝影可怕之處。」二來則是故意顛倒一般之見,不以暗箱為名,提出似是而非的真理,這便是《明室》,純淨而深沈的攝影札記。"
‘Roland Barthes' final book - less a critical essay than a suite of valedictory meditations - is his most beautiful, and most painful’ ObserverExamining the themes of presence and absenc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hotography and theatre, history and death, these 'reflections on photography' begin as an investigation into the nature of photographs. Then, as Barthes contemplates a photograph of his mother as a child, the book becomes an exposition of his own mind.
規格
誠品貨碼 / 2611116999003
ISBN13 / 9780099225416
ISBN10 / 0099225417
EAN貨碼 / 9780099225416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3:英文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