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刑法關鍵實務 (第2版)
作者 | 周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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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這是一本刑法關鍵實務 (第2版):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覺得學說念了很多,卻不清楚實務如何操作嗎?希望網羅重要實務,卻苦於市面上沒有好書嗎?剩沒多久要上考場,擔 |
作者 | 周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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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這是一本刑法關鍵實務 (第2版):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覺得學說念了很多,卻不清楚實務如何操作嗎?希望網羅重要實務,卻苦於市面上沒有好書嗎?剩沒多久要上考場,擔 |
內容簡介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覺得學說念了很多,卻不清楚實務如何操作嗎?希望網羅重要實務,卻苦於市面上沒有好書嗎?剩沒多久要上考場,擔心漏記重要實務見解嗎?考前超級容易緊張,很想看點什麼以求心安嗎?如果您有以上任何一種「症頭」,不要懷疑,本書絕對是您最佳的選擇!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周易政大法研所刑事法專攻補教名師(刑法相關著作10餘本)
產品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PART A 刑法總則Chapter1 刑法之效力section 1 時之效力法律變更一、「行為時」之認定 最高法院89年度台非字第186號判決二、「法律變更」之意義 最高法院51年台非字第76號判例三、空白刑法補充規定之變更,僅屬「事實變更」,非法律變更,無刑法第2條第1項之適用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771號判決section 2 地之效力基本原則--屬地原則刑法第3條「中華民國領域」之意義 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易字第1485號判決section 3 外國裁判之效力外國裁判之效力刑法第9條應如何適用? 最高法院76年度台上字第4279號判決最高法院71年度台上字第5445號判決Chapter2 刑法之立法解釋section 1 刑法上公務員一、刑法上公務員之意義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244號判決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272號判決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039號判決二、替代役是否為刑法上之公務員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2828號判決section 2 重傷認定重傷之標準:毀敗、嚴重減損、重大不治或難治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1098號判例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775號判決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937號判決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685號判例Chapter3 單獨行為人犯罪section 1 單獨行為人之刑責1 不法構成要件該當性一、「相當因果關係」之意義 最高法院76年台上字第192號判例二、「相當因果關係」於加重結果犯之應用 最高法院29年非字第52號判例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951號判決三、「相當因果關係中斷」於傷害致重傷罪之應用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955號判決四、「因果歷程偏離」於實務上之操作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847號判決五、不作為犯之保證人地位 最高法院24年度總會決議㈥六、直接故意vs.間接故意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3317號判決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3365號判決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75號判決七、無認識過失vs.有認識過失 最高法院56年台上字第1574號判例八、交通領域中「信賴原則」之適用前提及其運用 最高法院84年台上字第5360號判例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2864號判決九、醫療過失之判斷標準 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醫上訴字第5號判決2 違法性一、「實質違法性」之意義 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4225號判例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6117號判決二、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而為職務之行為 最高法院20年上字第1052號判例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721號判例三、正當防衛⑴--防衛情狀:不法侵害之認定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543號判決四、正當防衛⑵--防衛情狀:現在性之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495號判決五、正當防衛⑶--防衛行為:過當之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495號判決六、正當防衛⑷--互毆、報復行為與正當防衛 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1040號判例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052號判決七、緊急避難⑴--緊急避難之成立要件 最高法院24 年上字第2669號判例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4500號判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3年度交上易字第147號判決八、緊急避難⑵--自招危難與緊急避難 最高法院25年上字第337號判例最高法院72年度台上字第7058號判決3 罪責一、「責任能力」之內涵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287號判決二、原因自由行為 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6368號判決section 2 犯罪行為階段1 預備犯一、預備犯之意義與類型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5377號判決二、預備犯能否適用中止未遂之規定?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980號判例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2180號判例2 未遂犯一、著手理論--刑法第25條第1項「已著手」之意義 最高法院25年非字第164號判例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684號判例二、普通未遂(障礙未遂)vs.不能未遂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4404號判決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4464號判決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814號判決三、普通未遂(障礙未遂)vs.中止未遂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566號判決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674號判決四、中止未遂之類型--未了未遂vs.既了未遂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6535號判決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83號判決section 3 錯誤論1 構成要件錯誤一、等價客體錯誤 最高法院20年非字第94號判例二、打擊錯誤 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401號判例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1008號判例最高法院91年度台上字第6672號判決三、結果延後發生之因果歷程錯誤 最高法院66年台上字第542號判例四、容許構成要件錯誤--法律效果 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509號判例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3895號判決2 禁止錯誤禁止錯誤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56號判決最高法院105 年度台上字第2837號判決Chapter4 多數行為人參與犯罪section 1 正犯1 正犯vs.從犯(幫助犯)正犯vs.從犯(幫助犯) 最高法院25年上字第2253號判例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98號判決2 共同正犯一、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與責任範圍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343號判決最高法院106年度字第170號判決二、共同正犯犯意聯絡之方式 最高法院73年台上字第2364號判例三、共同正犯犯意聯絡之型態 最高法院101年度第11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四、共謀共同正犯之意義 釋字第109號解釋五、共同正犯脫離--因果關係切斷說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3515號判決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5925號判決六、事中共同正犯(相續共同正犯、承繼共同正犯)之意義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4230號判決最高法院102年度第14次刑事庭會議決議㈠(節錄)七、把風行為與共同正犯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2770號判決八、責任能力與共同正犯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3242號判例九、加重結果犯與共同正犯 最高法院91年台上字第50號判例(節錄)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396號判決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62號判決十、過失犯與共同正犯 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242號判例十一、對向犯與共同正犯 最高法院81年台非字第233號判例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825號判決十二、共同正犯之中止未遂 刑法第27條第2項修法理由十三、共同正犯之逾越(過剩) 最高法院50年台上字第1060號判例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3046號判決十四、共同正犯發生等價客體錯誤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362號判決section 2 共犯1 共犯之處罰原則共犯之限制從屬性原則 刑法第29條立法理由(民國94年2月2日)(節錄)2 教唆犯一、教唆犯之意義 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1616號判例二、輾轉教唆(教唆教唆犯) 最高法院19年上字第1907號判例最高法院28年度決議㈠三、教唆犯vs.共同正犯 最高法院45年台上字第473號判例最高法院73年台上字第2616號判例(節錄)四、「共同教唆」不適用刑法第28條 最高法院28年度決議㈡五、教唆犯與正犯之逾越 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597號判例六、教唆犯與正犯之加重結果犯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3062號判決七、教唆犯與正犯之等價客體錯誤 最高法院16年上字第1949號判例3 幫助犯一、幫助犯之處罰僅具從屬性,無獨立處罰之可能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287號判決二、幫助行為 最高法院21年上字第815號判例(節錄)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395號判例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559號判決三、事後幫助行為不予處罰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6號判決四、幫助犯之因果關係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650號判決五、幫助故意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3129號判決六、幫助犯與正犯之逾越 最高法院97年度台非字第381號判決七、教唆犯與幫助犯之競合 最高法院46年台上字第831號判例Chapter5 沒收section 1 犯罪物沒收一、供犯罪所用之物(犯罪工具)vs.關聯客體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374號判決二、若供犯罪所用之物併具違禁物之性質,應如何沒收? 最高法院100年度第3次刑事庭會議三、追徵價額之意義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274號判決section 2 犯罪所得沒收一、犯罪所得計算之思考層次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464號判決二、犯罪所得沒收實例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5年度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3號Chapter6 競合論section 1 行為單數與行為複數一、一行為(行為單數)vs.數行為(行為複數)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629號判決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116號判決二、「集合犯」之意義 最高法院104年度第9次刑事庭會議決議(節錄)三、「接續犯」之意義與實例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529號判決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505號判決四、犯意變更vs.另行起意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627號判決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73號判決section 2 法條競合(法規競合)、想像競合與數罪併罰一、法條競合(法規競合)之意義 最高法院25年上字第1042號判例(節錄)二、實務對於「吸收關係」之操作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323號判決三、「法條競合」有輕罪最低度刑封鎖作用之法律效果? 最高法院101年度第10次刑事庭會議㈠最高法院105年度第20次刑事庭會議四、「想像競合」之意義與實例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非字第20號判決五、連續犯之規定遭刪除後,是否能成立接續犯,評價為包括一罪,抑或應予併罰之?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7號判決PART B 刑法分則Chapter1 個人法益section 1 個人專屬法益1 侵害生命、身體法益--殺人、遺棄、墮胎、傷害犯罪一、普通殺人罪⑴--殺人未遂vs.傷害既遂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6562號判決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289號判決二、普通殺人罪⑵--預備殺人之例示 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21號判例三、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⑴--養父母亦屬直系血親尊親屬 最高法院21年上字第1904號判例四、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⑵--正、共犯與身分之問題 最高法院27年上字第1338號判例五、義憤殺人罪⑴--「義憤」之意義 最高法院31年上字第1156號判例(節錄)六、義憤殺人罪⑵--「當場」之意義 最高法院31年上字第1156號判例(節錄)最高法院33年上字第1732號判例七、生母殺嬰罪--「甫生產後」之例示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2240號判例八、加工自殺罪⑴--教唆他人自殺之成立要件 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2014號判例九、加工自殺罪⑵--受囑託、得承諾之成立要件 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380號判例十、業務過失致死罪--「業務」之意義與例示 最高法院71年台上字第1550號判例最高法院75年台上字第1685號判例最高法院89年台上字第8075號判例十一、有義務遺棄罪⑴--扶養義務順序之認定 最高法院27年上字第1405號判例十二、有義務遺棄罪⑵--本罪之行為態樣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740號判決十三、有義務遺棄罪⑶--具「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義務人之範圍 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3777號判例最高法院87年台上字第2395號判例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837號判決十四、有義務遺棄罪⑷--遺棄致人於死罪之成立要件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893號判決十五、普通傷害罪--本罪之加重結果犯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447號判決十六、重傷害罪--「重傷」之意義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易字第394號判決2 侵害自由法益--妨害自由、妨害性自主犯罪一、私行拘禁與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⑴--本罪之行為態樣 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1693號判例二、私行拘禁與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⑵--本罪之加重結果犯 最高法院106年度上字第4163號判決三、強制罪⑴--「妨害人行使權利」之例示 司法院院字第1435號解釋司法院院字第2240號解釋最高法院53年台上字第475號判例四、強制罪⑵--本罪vs.私行拘禁與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高分院103年度上訴字第501號判決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168號判決五、強制罪⑶--本罪、私行拘禁與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之競合 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2359號判例六、恐嚇危安罪⑴--「恐嚇」之意義 最高法院52年台上字第751號判例七、恐嚇危安罪⑵--「致生危害於安全」之意義 最高法院26年渝非字第15號判例八、無故侵入住居罪⑴--本罪之成立要件 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上易字第1766號判決九、無故侵入住居罪⑵--「無故」之意義 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上易字第2276號判決十、強制性交罪⑴--「違反他人意願」之意義與例示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530號判決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323號判決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730號判決十一、強制性交罪⑵--著手時點之認定與例示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8號判決十二、強制性交罪⑶--既遂之認定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049號判決十三、強制性交罪⑷--本罪、私行拘禁與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之競合 最高法院70年台上字第1022號判例十四、加重強制性交罪⑴--刑§222I①「二人以上共同犯之」之意義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457號判決十五、加重強制性交罪⑵--刑§222I②「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者」vs. 刑§227I「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 最高法院99年度第7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十六、加重強制性交罪⑶--刑§222I③「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vs.刑§225I「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84號判決十七、強制猥褻罪⑴--「猥褻」之意義 最高法院17年度決議㈠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810號判決十八、強制猥褻罪⑵--「違反其意願之方法」之意義 最高法院97年度第5次刑事庭決議十九、強制猥褻罪⑶--本罪vs.性騷擾罪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79號判決二十、乘機性交猥褻罪⑴--「不能或不知抗拒」之意義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613號判決二一、乘機性交猥褻罪⑵--「其他相類情形」之意義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922號判決二二、乘機性交猥褻罪⑶--本罪vs.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 最高法院71年台上字第1562號判例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431號判決二三、與幼童性交猥褻罪--本罪之故意要件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249號判決二四、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罪--「利用權勢」之意義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694號判決二五、與幼童性交猥褻罪所保護之法益、與幼童性交猥褻罪及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罪之競合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92號判決二六、妨害性自主犯罪之綜整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21號判決3 侵害名譽、信用法益--妨害名譽、信用犯罪一、公然侮辱罪⑴--「侮辱」之意義 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1467號判決二、公然侮辱罪⑵--「公然」之意義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易字第1143號判決三、公然侮辱罪⑶--案例分析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易字第150號判決四、誹謗罪⑴--誹謗罪之成立要件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易字第1198號判決五、誹謗罪⑵--誹謗故意之證立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96號判決六、誹謗罪⑶--誹謗罪免責事由之適用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易字第1198號判決七、阻卻責任事由--「善意」、「可受公評之事」之意義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易字第80號判決4 侵害秘密、隱私法益--妨害秘密罪章無故窺視竊聽竊錄罪--刑法對於隱私權之保護、「非公開之活動」的意義、偵查機關使用GPS追蹤器偵查犯罪,是否侵害車輛使用者的隱私權?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788號判決section 2 個人非專屬法益1 侵害個別財產法益⑴--竊盜、搶奪、強盜犯罪一、竊盜罪⑴--「竊取」之意義 最高法院18年上字第177號判例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4年度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3號二、竊盜罪⑵--竊取行為vs.竊佔行為 最高法院25年上字第7374號判例刑事法律問題研究第12輯第24則司法院(83)廳刑一字第07568號司法院(76)廳刑一字第903號三、竊盜罪⑶--「不法所有意圖」、「使用竊盜」之意義 檢察署61年度法研字第175號座談會討論意見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3232號判決四、竊盜罪⑷--竊盜罪vs.侵占罪 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3378號判例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171號判例五、竊盜罪⑸--竊盜罪vs.詐欺罪 最高法院33年上字第1134號判例六、竊盜罪⑹--既、未遂之認定 最高法院82年度第2次刑事庭會議決議(節錄)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509號判例司法院(83)廳刑一字第13645號七、竊盜罪⑺--罪數之認定 最高法院62年台上字第407號判例司法院(71)廳刑一字第647號八、加重竊盜罪⑴--刑§321亦適用於竊佔罪 最高法院26年度決議㈡九、加重竊盜罪⑵--刑§321Ⅰ①「侵入」之意義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1460號判例十、加重竊盜罪⑶--刑§321Ⅰ①「住宅」、「有人居住之建築物」之例示 最高法院69年台上字第1474號判例最高法院76年台上字第2972號判例最高法院69年台上字第3945號判例最高法院101年度台非字第140號判決十一、加重竊盜罪⑷--刑§321Ⅰ②「毀越」之意義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454號判例最高法院41年台非字第38號判例十二、加重竊盜罪⑸--刑§321Ⅰ②「安全設備」之意義 最高法院55年台上字第547號判例最高法院45年台上字第210號判例十三、加重竊盜罪⑹--刑§321Ⅰ③「兇器」之意義;攜帶兇器行竊之初,是否須有「行兇意圖」? 最高法院70年台上字第1613號判例最高法院79年台上字第5253號判例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1年度上易字第71號判決十四、加重竊盜罪⑺--刑§321Ⅰ④「結夥三人」之意義 最高法院23年上字第1220號判例最高法院23年上字第2752號判例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1240號判例最高法院46年台上字第366號判例最高法院76年台上字第7210號判例十五、加重竊盜罪⑻--同時具備數款加重事由之處理 最高法院69年台上字第3945號判例十六、加重竊盜罪⑼--加重竊盜罪之著手時點 最高法院27年滬上字第54號判例十七、搶奪罪⑴--「搶奪」之意義與例示 最高法院19年上字第533號判例最高法院64年台上字第2583號判例司法院(75)廳刑一字第220號十八、搶奪罪⑵--搶奪罪vs.強盜罪 最高法院20年非字第84號判例(節錄)最高法院64年台上字第1165號判例十九、強盜罪⑴--強盜罪之客體 司法院院字第2723號解釋二十、強盜罪⑵--「不能抗拒」之意義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766號判決二一、強盜罪⑶--竊盜犯意變更為強盜犯意:轉念強盜 最高法院24年上字第4673號判例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6671號判決司法院(83)廳刑一字第07568號二二、強盜罪⑷--既、未遂之認定 最高法院21年上字第892號判例二三、強盜罪⑸--強盜罪vs.恐嚇取財罪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045號判決二四、準強盜罪⑴--「難以抗拒」之意義與例示 釋字第630 號解釋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6358號判決二五、準強盜罪⑵--「當場」之意義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1984號判例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668號判決二六、準強盜罪⑶--「以強盜論」之意義 最高法院29年滬上字第7號判例最高法院57年上字第1017號判例二七、準強盜罪⑷--既、未遂之認定 最高法院68年台上字第2772號判例(節錄)二八、加重強盜罪--「犯強盜罪」之意義 最高法院25年上字第6626號判例二九、強盜罪結合犯⑴--「犯強盜罪」之意義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5159號判決三十、強盜罪結合犯⑵--結合犯之法理 最高法院85年度第2次刑事庭會議決議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3013號判決三一、強盜罪結合犯⑶--結合犯之結合形式 最高法院78年度第4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三二、強盜罪結合犯⑷--結合犯既遂之認定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683號判決2 侵害個別財產法益⑵--侵占犯罪一、普通侵占罪⑴--本罪之成立要件 最高法院52年台上字第1418號判例二、普通侵占罪⑵--本罪之罪質 最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675號判例最高法院67年台上字第2662號判例三、普通侵占罪⑶--本罪之客體 最高法院71年台上字第2304號判例四、普通侵占罪⑷--本罪之主觀要件 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546號判例最高法院68年台上字第3146號判例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17號判決五、公益公務業務侵占罪--業務侵占罪之成立要件與例示 最高法院47年台上字第1390號判例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239號判決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1219號判決3 侵害個別財產法益⑶--毀損犯罪一、毀損器物罪--本罪之成立要件 最高法院47年台非字第34號判例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易字第2506號判決二、毀損建築物罪--本罪之成立要件 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463號判例最高法院50年台上字第870號判例4 侵害整體財產法益⑴--詐欺、背信犯罪一、詐欺罪--「詐術」之意義 最高法院24年上字第4515號判例二、加重詐欺罪⑴--立法理由 民國103年6月18日刑法第339條之4立法理由三、加重詐欺罪⑵--本罪與恐嚇取財罪之競合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5年度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24號(節錄)四、類似詐欺犯罪--「不正方法」之解釋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4023號判決五、背信罪⑴--背信罪之成立要件 最高法院49年台上字第1530號判例六、背信罪⑵--侵占罪vs.背信罪 最高法院27年滬上字第72號判例5 侵害整體財產法益⑵--恐嚇取財、擄人勒贖犯罪一、恐嚇取財罪⑴--「恐嚇」之意義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易字第2522號判決最高法院80年度第4次刑事庭會議決議(節錄)二、恐嚇取財罪⑵--本罪與他罪之區別 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668號判例最高法院67年台上字第542號判例(節錄)三、擄人勒贖罪⑴--屬繼續犯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2397號判例四、擄人勒贖罪⑵--客觀上須存在「贖」之因素,即贖金與被害人之人身法益有相當對價者,始能成立本罪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7627號判決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193號判決五、擄人勒贖罪⑶--是否以「取得贖款」為本罪既遂之標準? 最高法院89年度台上字第478號判決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4188號判決六、擄人勒贖罪⑷--強盜罪vs.恐嚇取財罪vs.擄人勒贖罪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405號判決6 財產之後續處理--物犯罪一、贓物罪⑴--「贓物」之意義 最高法院24年上字第4416號判例最高法院41年台非字第36號判例二、贓物罪⑵--「寄藏」之意義 最高法院30年非字第57號判例三、贓物罪⑶--本罪與他罪之競合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2708號判例最高法院96年度台非字第24號判決Chapter2 超個人法益section 1 社會法益1 侵害公共安全法益--公共危險犯罪一、放火失火型犯罪⑴--放火罪著手時點之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610號判決二、放火失火型犯罪⑵--與他罪之競合 最高法院21年上字第391號判例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2388號判例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1年度上易字第635號判決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84年度法律座談會刑事類第4號三、妨害交通型犯罪⑴--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屬具體危險說 最高法院79年台上字第2250號判例四、妨害交通型犯罪⑵--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他法」之意義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44號判決五、妨害交通型犯罪⑶--不能安全駕駛罪「駕駛」之意義 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交上易字第266號判決六、妨害交通型犯罪⑷--不能安全駕駛罪加重結果犯之適用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1年度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12號(節錄)七、妨害交通型犯罪⑸--肇事逃逸罪:保護法益與立法目的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570號判決八、妨害交通型犯罪⑹--肇事逃逸罪:「在場義務」之要求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490號判決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415號判決九、妨害交通型犯罪⑺--肇事逃逸罪:逃逸行為之認定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599號判決十、妨害交通型犯罪⑻--肇事逃逸罪:主、客觀構成要件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35號判決十一、妨害交通型犯罪⑼--肇事逃逸罪:「肇事」之發生須非出於故意 最高法院102年度第9次刑事庭會議決議(節錄)十二、妨害交通型犯罪⑽--肇事逃逸罪:與他罪之競合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883號判決最高法院102年度第9次刑事庭會議2 侵害貨幣公共信用法益--偽造、變造貨幣犯罪一、偽造變造貨幣罪⑴--行使偽造貨幣罪既、未遂之認定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2年度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7號二、偽造變造貨幣罪⑵--偽造貨幣犯罪之競合 最高法院24年上字第1281號判例(節錄)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966號判決最高法院24年度總會決議(三九)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1648號判例3 侵害有價證券公共信用法益--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犯罪一、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罪⑴--「偽造」之意義 最高法院53年台上字第1810號判例最高法院72年台上字第7112號判例最高法院31年上字第1918號判例二、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罪⑵--「變造」之意義 最高法院41年台上字第96號判例三、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罪⑶--「有價證券」之意義 最高法院45年台上字第1118號判例四、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罪⑷--「有價證券」之例示 司法院解字第3291號解釋最高法院40年台上字第44號判例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第852號判決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6號判例最高法院29年非字第58號判例最高法院89年度台上字第2608號判決五、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罪⑸--偽造有價證券罪成立時點、空白授權票據於何時係屬刑法上之有價證券?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780號判決六、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罪⑹--罪數之計算 最高法院73年台上字第3629號判例七、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罪⑺--本罪與他罪之競合 最高法院26年渝上字第155號判例最高法院26年上字第1362號判例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1137號判例最高法院31年上字第409號判例4 侵害文書公共信用法益--偽造、變造文書犯罪一、偽造變造私文書罪⑴--保護法益 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1111號判例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239號判決二、偽造變造私文書罪⑵--「偽造」之意義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7335號判決最高法院95年度第19 次刑事庭會議決議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9號判決三、偽造變造私文書罪⑶--「變造」之意義與例示 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295號判例最高法院73年台上字第3885號判例四、偽造變造私文書罪⑷--「私文書」之例示 最高法院27年上字第2949號判例最高法院33年上字第916號判例最高法院49年台上字第1409號判例最高法院67年台上字第1422號判例最高法院70年台上字第2162號判例最高法院73年台上字第5870號判例最高法院83年台上字第6631號判例最高法院84年台上字第1426號判例最高法院93年度第2次刑事庭會議五、偽造變造私文書罪⑸--「準文書」之例示 最高法院49年台上字第678號判例最高法院63年度第4次刑庭庭推總會議決議㈦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2015號判決最高法院94年度第12次刑事庭會議最高法院93年度第2次刑事庭會議六、偽造變造私文書罪⑹--「足以生損害」之意義 最高法院31年上字第1505號判例最高法院50年台上字第1268號判例(節錄)七、偽造變造私文書罪⑺--本罪與他罪之競合 最高法院28年度決議㈠最高法院69年台上字第695號判例八、偽造變造公文書罪--「公文書」之意義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49號判決九、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⑴--本罪屬特別規定,應優先適用 最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875號判例十、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⑵--「特種文書」之例示 最高法院63年台上字第1550號判例最高法院71年度台上字第2761號判決十一、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⑶--本罪與他罪之競合 司法院院解字第3020號解釋釋字第82號解釋十二、公務員登載不實罪⑴--本罪之行為主體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192號判決十三、公務員登載不實罪⑵--本罪之主觀要件 最高法院46年台上字第377號判例十四、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⑴--「使登載不實」之意義與例示 最高法院73年台上字第1710號判例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0年度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3號十五、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⑵--本罪vs.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5856號判決十六、業務上登載不實罪⑴--本罪之行為主體 最高法院47年台上字第515號判例十七、業務上登載不實罪⑵--「業務上作成之文書」之例示 最高法院70年度第9次刑事庭會議決議㈠十八、業務上登載不實罪⑶--本罪是否能成立間接正犯?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6977號判決十九、行使偽造變造登載不實文書罪⑴--「行使」之意義 最高法院72年台上字第4709號判例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78號判決二十、行使偽造變造登載不實文書罪⑵--犯罪行為人於逮捕通知書之收受人簽章欄內,偽造他人署押後,其後將之交付警方,成立何罪? 最高法院94年度第11次刑事庭會議㈡(節錄)二一、行使偽造變造登載不實文書罪⑵--本罪與他罪之競合 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3232號判例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666號判決二二、偽造印章印文署押罪⑴--「署押」之意義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5132號判決二三、偽造印章印文署押罪⑵--偽造署押vs.盜用署押 最高法院107年度第3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二四、偽造文書印文罪章之沒收--沒收之範圍 最高法院70年台上字第2162號判例section 2 國家法益1 侵害公務員執行公務之公正信賴--瀆職犯罪一、賄賂罪⑴--行為客體:賄賂vs.不正利益、賄賂vs.回扣 最高法院21年上字第369號判例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635號判決二、賄賂罪⑵--行為情狀:「職務上行為」之意義 最高法院58年台上字第884號判例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7078號判決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76號判決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255號判決三、賄賂罪⑶--受賄罪之行為樣態:要求、期約、收受之意義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839號判決四、賄賂罪⑷--受賄罪要求、期約、收受行為之罪數與競合 最高法院69年台上字第1414號判例最高法院46年台上字第812號判例五、賄賂罪⑸--行賄罪之行為態樣:行求、期約、交付之意義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539號判決六、賄賂罪⑹--「對價關係」之意義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706號判決七、賄賂罪⑺--刑法第122條第2項之成立要件 最高法院65年台上字第1688號判例(節錄)八、賄賂罪⑻--刑法第122條第1項與第2項規定之競合 最高法院26年上字第1149號判例九、賄賂罪⑼--共同正犯間所得財物之沒收、追繳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51號判決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97號判決十、圖利罪⑴--「利益」之意義與範圍 最高法院102年度第3次刑事庭會議(節錄)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051號判決十一、圖利罪⑵--本罪非對向犯 最高法院103年度第4次刑事庭會議決議㈠十二、圖利罪⑶--本罪為概括規定 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750號判例十三、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地方議員於議長選舉亮票之行為,不成立本罪 最高法院104年度第14次刑事庭會議決議㈡(節錄)2 妨害公務之圓滑進行--妨害公務罪章一、妨害公務罪⑴--「依法執行職務」之意義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4041號判決二、妨害公務罪⑵--與他罪之競合 最高法院88年度台上字第4114號判決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7249號判決三、侮辱公務員罪--「當場」之意義 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上易字第2283號判決3 侵害國家刑事司法權之行使--脫逃、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偽證及誣告犯罪一、脫逃罪⑴--本罪之成立要件 司法院院解字第1517號解釋司法院(81)廳刑一字第19081號二、脫逃罪⑵--「聚眾」脫逃之意義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4677號判例三、脫逃罪⑶--既、未遂之認定 最高法院18年上字第559號判例最高法院20年非字第31號判例四、公務員縱放便利脫逃罪--本罪之成立要件 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1807號判例五、藏匿人犯或使之隱避、頂替罪⑴--「犯人」之意義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4614號判例六、藏匿人犯或使之隱避、頂替罪⑵--教唆他人頂替之可罰性 最高法院24年上字第4974號判例七、湮滅他人刑事證據罪⑴--「刑事被告案件」之意義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3年度上易字第623號判決八、湮滅他人刑事證據罪⑵--「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之意義 最高法院25年上字第4435號判例九、湮滅他人刑事證據罪⑶--「教唆他人湮滅關係自己犯罪刑事 證據」之可罰性 司法院第二、四期司法業務研究會十、減免其刑--刑法第167條vs.刑法第146條第2項 最高法院106 年度台上字第1744 號判決十一、偽證罪⑴--本罪屬「己手犯」,無法成立共同正犯 司法院(81)廳刑一字第13529號(節錄)十二、偽證罪⑵--具結之意義與效力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84號判決十三、偽證罪⑶--「虛偽陳述」之意義;不應具結者即使虛偽陳述,仍不成立本罪 最高法院69年台上字第2427號判例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366號判決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483號判決十四、偽證罪⑷--「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之意義 最高法院71年台上字第8127號判例十五、偽證罪⑸--「教唆他人為自己之刑事案件做偽證」之可罰性 最高法院97年台上字第2162號判決十六、偽證罪⑹--刑法第172條自白之時點為何? 最高法院26年上字第1886號判例(節錄)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450號判決十七、偽證罪⑺--本罪罪數之計算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331號判決十八、誣告罪⑴--本罪之客觀要件:以不能構成犯罪或懲戒處分之事實誣告他人,不成立誣告罪 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653號判例十九、誣告罪⑵--本罪之客觀要件:須向該管公務員主動為誣告行為,始成立誣告罪 最高法院25年上字第2925號判例二十、誣告罪⑶--本罪之主觀要件:誣告故意 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892號判例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994號判決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225號判決二一、誣告罪⑷--本罪之特殊主觀要件:使被誣告者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意圖 最高法院55年台上字第888號判例二二、誣告罪⑸--以一狀誣告數人,僅成立一個誣告罪 最高法院49年台上字第883號判例二三、誣告罪⑹--準誣告罪之性質 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194號判例二四、誣告罪⑺--未指定犯人誣告罪之適用情形 最高法院75年度台上字第2645號判決二五、誣告罪⑻--偽證罪與本罪之競合關係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1年度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4號(節錄)PART C 修法專區
書名 / | 這是一本刑法關鍵實務 (第2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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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周易 |
簡介 / | 這是一本刑法關鍵實務 (第2版):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覺得學說念了很多,卻不清楚實務如何操作嗎?希望網羅重要實務,卻苦於市面上沒有好書嗎?剩沒多久要上考場,擔 |
出版社 /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578612402 |
ISBN10 / | 9578612400 |
EAN / | 9789578612402 |
誠品26碼 / | 2681597169004 |
頁數 / | 312 |
開數 / | 18K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級別 / | N: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