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開講: 民事訴訟法含家事事件法&勞動事件法 上 (第5版 律師 司法人員 高普地特 各類考試)
| 作者 | 宋定翔 |
|---|---|
| 出版社 | 志光保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商品描述 | 老師開講: 民事訴訟法含家事事件法&勞動事件法 上 (第5版 律師 司法人員 高普地特 各類考試):從考生視角撰寫的民事訴訟法書,分層呈現學說、精選實務見解,爭點清楚一目了 |
| 作者 | 宋定翔 |
|---|---|
| 出版社 | 志光保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商品描述 | 老師開講: 民事訴訟法含家事事件法&勞動事件法 上 (第5版 律師 司法人員 高普地特 各類考試):從考生視角撰寫的民事訴訟法書,分層呈現學說、精選實務見解,爭點清楚一目了 |
內容簡介 從考生視角撰寫的民事訴訟法書,分層呈現學說、精選實務見解,爭點清楚一目了然。將複雜民訴拆解成好讀筆記,學說與實務一次掌握。1.考生視角的撰寫方式:筆者在撰寫本書時,始終保持「如果我是考生,我需要怎樣的書」的思考,將內容設計為符合考生需求的形式,並延續過去的摘要筆記習慣,將學說與實務見解的精華呈現,幫助讀者快速掌握重點。2.學說見解的剖析:捨棄團塊式陳述,將學說概念分層次列出,方便讀者理解不同見解之間的差異。同時在必要的地方,提供詳細的解釋,確保讀者能夠清楚理解學說的內涵。3.實務見解的彙整:本書精選各編相關的重要實務見解,並將其濃縮於內文中,附以註腳以便於進一步理解,幫助讀者在考試中靈活運用。4.系統性的爭點陳述:針對各爭點,依序用「爭點陳述」和「分點分項」的方式介紹各種見解的理由與結論。更收錄學說與實務見解對於同一問題的不同想法,讓讀者在考場上能夠全面應對各種題目。適用對象1.想要報考司律、高普考、地方特考者2.想要從基礎到進階清晰理解民事訴訟法者改版差異1.刪減部分內容。2.新增實務見解。3.新增新年度試題。使用功效詳細解說學說及實務理論,以達融會貫通之效。
作者介紹 宋定翔 學歷:台灣大學法研所民事法學組碩士 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學組學士 經歷: 2016年律師高考(勞社法組)榜首 執業律師 授課班系: 台北保成補習班 高雄學儒補習班 著作:民法(總則)體系解題課 榜首的四堂民法解題課 老師解題 民法(財產法) 老師開講 民事訴訟法(上、下冊) 老師解題 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 爭點combo list 民事訴訟法全彩心智圖表 司律第一試 民事訴訟法定江山
產品目錄 導 論 程序法與實體法的差異 001第一編 基本理論 007 第一章 民事紛爭解決機制 010 第二章 民事訴訟之概觀 014 第三章 民事訴訟制度之目的 031 第四章 民事程序法上基本要求 034 第五章 當事人主義之概論 044第二編 訴訟主體論 049 第一章 概論 051 第二章 法院 053 第一節 概論 055 第二節 國際審判管轄權 057 第三節 民事審判權 068 第四節 管轄權 082 第五節 迴避 110 第三章 當事人 115 第一節 概論 115 第二節 當事人之概念 115 第三節 當事人之確定 118 第四節 當事人能力 122 第五節 當事人適格 129 第六節 訴訟能力 179 第七節 辯論能力 183 第八節 當事人之代理 184 第九節 輔佐人 192第三編 訴訟之開始 195 第一章 概論 197 第二章 訴訟之提起及訴訟類型 198 第一節 概論 198 第二節 訴之意義 198 第三節 訴之種類 200 第四節 起訴之程式 223 第三章 本案審判之對象 232 第一節 概論 232 第二節 處分權主義 232 第三節 訴訟標的之特定 239 第四節 訴訟標的之選定 240 第五節 訴訟要件論 249 第四章 訴訟開始之效力 267 第一節 概論 267 第二節 實體法上效力 268 第三節 訴訟繫屬 269 第四節 重複起訴之禁止 269 第五節 法院恆定 276 第六節 當事人恆定主義 277 第七節 訴訟標的價格之核定 316 第五章 費用論 317第四編 訴訟之進行 343 第一章 概論 345 第二章 當事人書狀 346 第三章 送達 351 第四章 期日及期間 366 第五章 訴訟程序之停止 375第五編 複雜訴訟型態及訴訟繫屬告知 389 第一章 概論 391 第二章 客觀合併 394 第三章 主觀合併 416 第四章 訴之變更追加 470 第一節 基本概念 470 第二節 第二審之變更追加 480 第五章 反訴 487 第六章 干預訴訟(主參加訴訟) 495 第七章 訴訟參加 502 第八章 訴訟告知及職權通知 520第六編 訴訟之審理 527 第一章 概論 529 第二章 法院與當事人之任務分擔 531 第三章 處分權主義 532 第四章 辯論主義 538 第一節 概論 538 第二節 辯論主義及其限制 540 第五章 闡明權與闡明義務 551 第六章 其他審理原則 571 第七章 訴訟行為論 584 第一節 概論 584 第二節 當事人之訴訟行為 584 第三節 法院之訴訟行為 593 第八章 爭點整理學 595 第一節 爭點集中審理主義 596 第二節 爭點整理之方法與結果 605 第三節 當事人之訴訟上義務 634 第九章 言詞辯論 644 第十章 證據學 647 第一節 概論 647 第二節 基本概念 647 第三節 待證事項 657 第四節 無庸證明之事項 660 第五節 自由心證 679 第六節 舉證責任論 688 第七節 事證蒐集手段之擴充 727 第八節 證據調查程序 747 第九節 秘密保護程序 762
| 書名 / | 老師開講: 民事訴訟法含家事事件法&勞動事件法 上 (第5版 律師 司法人員 高普地特 各類考試) |
|---|---|
| 作者 / | 宋定翔 |
| 簡介 / | 老師開講: 民事訴訟法含家事事件法&勞動事件法 上 (第5版 律師 司法人員 高普地特 各類考試):從考生視角撰寫的民事訴訟法書,分層呈現學說、精選實務見解,爭點清楚一目了 |
| 出版社 / | 志光保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ISBN13 / | 9786263896277 |
| ISBN10 / | |
| EAN / | 9786263896277 |
| 誠品26碼 / | 2683015461004 |
| 頁數 / | 752 |
| 裝訂 / | P:平裝 |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 尺寸 / | 23X17X2.9 |
| 級別 / | N:無 |
| 重量(g) / | 850 |
| 提供維修 / | 無 |
自序 : 凡事起頭難,但要完成旅途,還是必須勇敢走出那第一步。
一、嗨嗨大家
大家好,我是宋定翔。105年考取律師考試勞社法組榜首、同年取得台大法律系財經法學組學士學位、109年取得台大法研所民事法學組碩士學位(求學於沈冠伶老師門下),目前則是執業律師兼補習班老師。感謝各位願意翻開這本書!
那麼,以下就來介紹一下它的功能與定位吧。
在撰寫本書的時候,我是保持著「如果我是考生的話,我會需要怎樣的書」的核心概念在型塑本書的模樣。針對各個爭點,我會依序用「爭點陳述」,「分點分項」地介紹「各種見解的理由與結論」,並盡可能地收錄學說與實務見解對於同一問題的不同想法,進而讓讀者在考場上不論是遇到什麼題目,都可以寫出出色的作答。至於詳細該如何解答實例題,應如何「審查題目」、「發現爭點」、「鋪陳脈絡」、「有效打擊」等,就交給《考前認爭點-民事訴訟法》這本爭點解題書(某程度是本書的第三冊)。
另一方面,雖然本書撰寫內容是精粹教科書、實務裁判與學說文章而成,但是為了加深加廣各位讀者對於民事訴訟法的理解,建議讀者在看完本書,要去看看我在註腳裡引用到的學者文章,第一手吸收各位教授的論述功力。如果有任何理解上需要討論的地方,還望讀者再來與我當面討論,感謝感謝!
二、民訴學習之難處
進入正題。就民事法而言,民事實體法(如:民法)較能以片段式的方式來學習(如:不當得利、侵權行為,二者交集的範圍可能不大)。然而,民事程序法(如:民事訴訟法)作為一種規範程序開始、進行與終結等事項的法規,其程序及法條適用具有一定的動態性與時間性,必須全面予以理解。
然而,初學者往往是見樹不見林,無法理解各爭點的程序意義與影響性(如:訴訟標的與判決效力之關聯性;爭點整理對於是否採取爭點效之影響),總是在一知半解的狀況下進行考試。
三、筆者學習方式
「如果我是考生,我需要怎樣的資訊整理?」,我在撰寫本書的過程中,不斷這麼問自己。過去在學校帶學弟妹考研究所的讀書會時,我不禁思考「為什麼有些人口語表達上可以看得出來功力不錯,但我就是不喜歡看他考卷,或是考卷就是寫不好呢?會不會是準備考試的心態錯了?那我是不是也這樣?」。
其實考試當下,作答時間非常有限,因此如果要準備考試,那為何不用考試心態作摘要筆記呢?我過去還是考生時,就是用「我考試寫得出來的文字、我考試對於爭點的描述、我考試要採的見解」整理讀書摘要,如此一來,考試當下便省了很多時間可以拿去用心論述跟涵攝,寫出一份有靈魂的考卷。
這是一個比較直觀、有效率的「學習」跟「研究」方法,而且因為真正吸收理解後才可以用自己的話講出來、寫出來,學習也會更有成就感。
除此之外,我也開始理解到:這是戰爭。國家考試,說穿了就是一場奪取分數的資訊戰。而此處所謂資訊,我分為「學識概念資訊」及「考試準備資訊」。所謂分數,則分成「客觀分數」(如:一個爭點配10分)與「主觀分數」(如:畫蛇添足者往0分打;切入爭點分點分項邏輯清晰者往10分打)。
考試準備資訊是什麼意思?不外乎就是觀察歷屆出題方向,看看考取學長姊的心得文,或是拜訪前輩尋求意見等等。但是,到底哪一種方式適合自己,要套公式,也要「前提相當」,所以關鍵即在於「意見來源的背景或準備經歷」!除此之外,資訊戰的另外一個要點,學識概念資訊,應如何獲取或建立?大概念其實就是【粗理解→細理解→複習與實戰】。
四、謝謝大家
以上,希望《老師開講 民事訴訟法(上、下冊)》可以帶領各位讀者按部就班、高效率地深入民事訴訟法的世界當中,也先預祝各位考生能夠因此順利通過考試!
最後,要特別感謝保成出版社各位同仁,特別是本書歷任責任編輯(尤其感謝姿瑩、亦閎、彥漢、睿群的體諒與協助),讓我在不斷跟學問奮鬥的路上可以少點壓力,能在寫作及教學上有如行雲流水。也感謝各位老師與學生對我的思想的不斷激發,才能讓這本書誕生並持續進化!
宋定翔 114.09 於工作或工作的途中
最佳賣點 : 實務見解很重要,但如何妥適運用於考試?實務見解不僅係將來執法或執業必備之前提知識,亦係思辨及解題之素材,從而,本書精選各編相關重要見解,濃縮呈現於內文,並將原文附註於註腳,於重要或不易理解之處,尚附上解析說明,期能便利讀者吸收,有助於成為思辨素材,加入於考卷的論述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