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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刑法有約 解題趣.總則篇 (2025 司法官 律師 司法特考 高普考 地方特考 國考各類科)

作者 李允呈
出版社 志光保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與刑法有約 解題趣.總則篇 (2025 司法官 律師 司法特考 高普考 地方特考 國考各類科):適用對象對於刑法總則架構想要深入了解的讀者對於作答技巧想要加強的讀者對於考題爭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適用對象對於刑法總則架構想要深入了解的讀者對於作答技巧想要加強的讀者對於考題爭點不明想要知悉的讀者使用功效使讀者了解刑法總則之內容,並藉由書中的題目熟悉解題技巧。改版差異1.依最新修法修正內容。2.刪除部分舊年度試題與內容。書籍特色破除一般書依年份解答歷屆考題之方式,以刑法總則體系架構為編排基幹。除方便同學查閱外,也能讓幫助同學在讀完一個篇章後,就迅速掌握該章節重點及命題與作答技巧。1. 解題技巧再精化、答題更快速2. 明確瞭解考點,掌握答題架構3. 一網打盡各類科考試本書共分成五大部分:第一部分__答題技巧概述與說明;第二部分__闡釋刑法的體系架構與基本概念,其中圖表為思考解題的脈絡與體系;第三部分__各種犯罪型態的檢驗架構,解題構造是考生容易疏忽的東西,卻是答題鋪陳時很重要的工具;第四部分__重要案型與題答,收錄經典國考或研究所試題,其中涉及刑法重要爭點,並將各題的最重要爭點以主題式標明,讓同學在有解題的任何疑問時,可以翻閱目錄找到相關題目與答案;第五部分__結語。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李允呈現任:.律師經歷:.曾任職地方法院檢察署.曾任司法官訓練所講師.曾任大學講師.曾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講師著作:.老師開講 刑法總則-呈.與刑法有約解題趣.總則篇.與刑法有約解題趣.分則篇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第壹單元 命題方向與寫作技巧/1第一部分 命題趨勢/3壹、固有學說爭點型考題/3貳、實務見解考題/3參、時事型考題/4肆、修法動態考題/4伍、新議題考題/5第二部分 答題技巧/6壹、把握臨考時間/6貳、審題及註記考點/6參、控制時間與篇幅/6肆、按題號順序作答/6伍、分點分段敘述/7陸、完整引述條號項次/7柒、不要留白/7捌、切忌出現讓人誤有作弊之嫌的字詞/8玖、申論題答題技巧/8拾、實例題答題技巧/8第貳單元 重要案型及題答/19第一部分 基本原則/21第一篇 罪刑法定原則/22考點1 罪刑法定原則-申論題型/22第二篇 刑法之效力/25第一章 時之效力/25考點2 時之效力之各種學說/25考點3 時之效力-補充空白構成要件之行政命令內容發生變更,有無從舊從輕原則(§2Ⅰ)之適用?/26考點4 時之效力-行為「中」法律發生變更,有無從舊從輕原則之適用?/28考點5 時之效力的限制/29第二章 地之效力/31考點6-1 地之效力Part1/31考點6-2 地之效力Part2/33考點6-3 地之效力Part3/35第三章 外國裁判之效力 (兼論刑法總則之適用範圍)/37考點7-1 外國裁判之效力Part1(兼論刑法總則之適用範圍)/37考點7-2 外國裁判之效力Part2/39第三篇 刑法之解釋與用語/43考點8-1 刑法之用語-公務員Part1/43考點8-2 刑法之用語-公務員Part2/45考點9-1 刑法之用語-重傷Part1(開門見山申論型)/47考點9-2 刑法之用語-重傷Part2(實例解析設問型)/49第二部分 犯罪論/51第一篇 導論/51第一章 犯罪理論/51考點10 犯罪理論之比較/51第二章 行為理論/55考點11 刑法上「行為」品質之探討/57第二篇 故意之作為犯/61第一章 基本架構/61第一節 構成要件該當性/63壹、客觀構成要件該當性/63考點12 犯罪類型之性質及區分實益-純正身分犯與不純正身分犯/63考點13 犯罪類型之性質及區分實益-抽象危險犯與具體危險犯/65考點14 犯罪類型之性質及區分實益-己手犯與非己手犯/68考點15 犯罪類型之性質及區分實益-狀態犯與繼續犯/69考點16 因果關係/71考點17-1 雙重因果關係(擇一因果關係、修正條件理論)Part1-基礎事實明確型/74考點17-2 雙重因果關係(擇一因果關係、修正條件理論)Part2-基礎事實不明型/75考點18 客觀可歸責性-製造不受容許之風險/77考點19-1 客觀可歸責性-風險實現Part1/79考點19-2 客觀可歸責性-風險實現(累積因果關係)Part2/82考點20-1 客觀可歸責性-構成要件效力範圍Part1/84考點20-2 客觀可歸責性-構成要件效力範圍Part2(被害人自我負責原則之例外)/87貳、主觀構成要件該當性/89考點21 事前故意、事後故意/90考點22 故意之分類/91考點23-1 間接故意Part1/92考點23-2 間接故意Part2/93考點24 故意與過失之區別-申論型考題/93考點25 (間接)故意與(有認識)過失之區別-實例型考題/95考題26 擇一故意/98考點27 累積故意/100第二節 違法性/102壹、正當防衛(§23本文)/102考點28 正當防衛-「侵害」限於人類之行為(人類意志支配之行為或現象)/102考點29 對於「整體利益」之侵害,可否主張正當防衛?/104考點30 正當防衛-判斷侵害是否存在之時間點/105考點31 侵害之「現在性」-「現在之侵害」與「過去之侵害」的界限/109考點32 侵害之「現在性」-「現在之侵害」與「未來之侵害」的界限/110考點33 侵害之現在性-「持續性之危險」是否屬現在之侵害?/113考點34 侵害之「現在性」-預設防衛裝置是否係針對未來之侵害主張正當防衛?/115考點35 正當防衛-現在「不法」之侵害/118考點36 防衛行為須客觀必要(即具備適當性及必要性)且僅得對侵害者為之/120考點37 防衛行為需具備必要性-兼論防衛過當-強度型防衛過當/122考點38 防衛過當—延展型防衛過當/124考點39 防衛行為是否須考量衡平性?/126考點40 防衛行為須非權利濫用(申論型考題)/127考點41-1 防衛行為之限制之實例型考題Part1-侵害者係顯然欠缺罪責者(兼論所謂「不法」侵害,是否必須是有罪責之侵害)/128考點41-2 防衛行為之限制之實例型考題Part2-侵害者係顯然欠缺罪責者、侵害者係防衛者之最近親屬/131考點41-3 防衛行為之限制之實例型考題Part3-挑唆防衛/133考點42 正當防衛之主觀要件-「防衛意思(識)」/137考點43-1 防衛意識:互毆可否主張正當防衛Part1-相約互毆/138考點43-2 防衛意識:互毆可否主張正當防衛Part2-偶然互毆/140考點44 正當防衛之綜合型考題(數考點合併出題型)/141貳、緊急避難(§24Ⅰ本文)/143考點45-1 緊急避難之客觀要件:防衛情狀-緊急「危難」Part1/143考點45-2 緊急「危難」Part2:對於他人之合法行為負有忍受之義務者,即非危難/147考點46 緊急避難之客觀要件-避難行為須符合「適當性」/148考點47-1 避難行為是否過當:「衡平性」之審查-優越利益原則Part1/151考點47-2 避難行為是否過當:「衡平性」之審查-優越利益原則Part2/153考點47-3 避難行為是否過當:「衡平性」之審查-優越利益原則Part3(生命法益與生命法益原則無法符合衡平性)/156考點47-4 避難行為是否過當:「衡平性」之審查-優越利益原則Part4(生命法益與生命法益例外可符合衡平性)/157考點47-5 避難行為是否過當:「衡平性」之審查-優越利益原則Part 5(兼論防衛性緊急避難、攻擊性緊急避難)/160考點48 「衡平性」-行為相當性原則(兼論強制性緊急避難)/161考點49 緊急避難之限制-特別法律關係之危險承受義務(§24Ⅱ)/164考點50-1 緊急避難之限制-自招危難Part1/167考點50-2 緊急避難之限制-自招危難Part2/169考點51 防衛意思轉換為避難意思?/170考點52 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之區別(申論型考題)/173考點53 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之區別(實例型考題)/174參、依法令之行為(§21Ⅰ)/177一、自助(救)行為/177考點54 依法令之行為-自助(救)行為/177二、(準)現行犯逮捕/179考點55 依法令之行為-現行犯逮捕/179肆、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21Ⅱ)/181考點56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181伍、業務上之正當行為(§22)/184考點57 業務上之正當行為/184陸、得被害人承諾/186考點58 得被害人承諾-「承諾能力」如何判斷?/186考點59 得被害人承諾-承諾人對於所涉及之法益具有處分權/188考點60 得被害人承諾-重大手術不可能僅基於「同意」而阻卻違法/189柒、推測之承諾/192考點61-1 推測之承諾Part1-須客觀上無法取得法益持有人事實上之承諾始得適用/192考點61-2 推測之承諾Part2(兼論「專斷之醫療行為」)/194捌、教師懲戒權/196考點62 教師懲戒權-概念及操作/196玖、可罰違法性/198考點63 可罰違法性-概念及操作/198第三節 罪責/200壹、責任能力/200考點64-1 責任能力如何判斷Part1/200考點64-2 責任能力如何判斷Part2/202考點65 原因自由行為-定義及可罰性/204考點66 原因自由行為之定義、要件及種類-故意原因自由行為(故意+故意)/206考點67 原因自由行為之立法評析/207考點68 原因自由行為之定義、要件-過失原因自由行為(過失+故意)/209考點69 原因自由行為之要件(兼論麻醉狀態下之違法行為)/212考點70 原因自由行為之成立要件/214考點71 原因自由行為與客體錯誤之結合、原因自由行為之著手實行/215考點72 參與他人原因自由行為者是否成立共犯/218貳、不法意識/219考點73 不法意識-體系定位/219考點74 欠缺不法意識之法律效果/220參、期待可能性/222考點75 期待可能性/222第四節 不法與罪責以外之其他可罰性要件/224考點76-1 客觀處罰條件Part1(申論型考題)/224考點76-2 客觀處罰條件Part2(申論型考題)/225考點76-3 客觀處罰條件Part 3(實例型考題)/227考點77 客觀處罰條件-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185-4)之「致人死傷」係構成要件要素或客觀處罰條件?/229《專題研究—錯誤》/233壹、構成要件錯誤/233一、客體錯誤/233考點78 等價客體錯誤/233考點79 不等價客體錯誤/237二、打擊錯誤/238考點80 打擊錯誤/238考點81-1 客體錯誤與打擊錯誤競合Part1/240考點81-2 客體錯誤與打擊錯誤競合Part2/242三、因果歷程錯誤/245考點82 因果歷程錯誤:複數行為之因果歷程錯誤-結果延後發生型/245考點83 因果歷程錯誤:複數行為之因果歷程錯誤-結果提前發生型/247貳、禁止錯誤/249考點84-1 禁止錯誤Part1-直接禁止錯誤(申論型考題)/249考點84-2 禁止錯誤Part2-直接禁止錯誤(實例型考題)/250考點84-3 禁止錯誤Part3-間接禁止錯誤(容許錯誤)(實例型考題)/252參、容許構成要件錯誤/253考點85-1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1-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如何論處?/253考點85-2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2-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如何論處?/258考點85-3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3:山寨版的容許構成要件錯誤-雙重錯誤/259考點85-4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4-不發生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之阻卻違法事由/262考點85-5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5:變化型考題-參與他人發生容許構成要件錯誤者應如何論處?/264肆、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266考點86-1 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1-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如何論處?/266考點86-2 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2-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如何論處?/269伍、空白構成要件錯誤/271考點 87 空白構成要件錯誤/271第二章 故意犯罪之階段 (既遂犯、未遂犯、預備犯)/274第一節 故意犯罪行為之階段及處罰之前置化/274壹、高低不同的「可罰程度」/274貳、到底行為「可不可罰」/275第二節 預備犯/276第三節 未遂犯/277壹、未遂犯之概念及種類/277考點88 未遂犯之概念/277貳、未遂犯之處罰基礎/279考點89-1 未遂犯之處罰基礎Part1/279考點89-2 未遂犯之處罰基礎Part2/281參、未遂犯之成立要件/282考點90-1 著手實行之判斷標準Part1/282考點90-2 著手實行之判斷標準Part2-竊盜罪之著手實行如何判斷?/283肆、不能未遂/286考點91-1 不能未遂Part1-申論型考題(小題大作型)/286考點91-2 不能未遂Part2-申論型考題(大題小作型)/287考點91-3 不能未遂Part3-申論帶出實例型考題/289考點91-4 不能未遂Part4-實例型考題(完整版)/290考點91-5 不能未遂Part5-實例型考題(精簡版)/293考點91-6 不能未遂Part6:不能未遂之變化型考題-對於無危險不能未遂得否主張正當防衛?/294考點91-7 不能未遂之變化型考題Part7-參與他人無危險之不能未遂的行為是否成立共犯?/296考點91-8 不能未遂之變化型考題Part8-參與他人無危險之不能未遂的行為是否成立共犯?(兼論迷信犯)/299伍、中止未遂、準中止未遂/301一、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302考點92-1 中止未遂Part1-中止未遂減免刑罰之理由/302考點92-2 中止未遂Part2-中止未遂之概念(申論型考題)/304考點92-3 中止未遂Part3-單一行為人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概念(實例型考題)/305考點92-4 中止未遂Part4: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成立要件-須具備未遂犯之成立要件(兼論形式預備犯之中止可否適用§27?)/307考點92-5 中止未遂Part5: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成立要件-中止行為毋須是「通常有效之防果手段」(客觀上足以擔保結果不發生之行為)/309考點92-6 中止未遂Part6: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成立要件-中止行為與結果不發生有因果關係/311考點92-7 中止未遂Part7: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成立要件-中止行為與結果不發生有因果關係(兼論透過不可歸責之途徑所發生的結果與中止)/313考點92-8 中止未遂Part8: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成立要件-自願性中止(「自願性」如何判斷?)/315考點92-9 中止未遂Part9: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成立要件-自願性(如何認定行為人具中止意思或中止係出於己意?)/317考點92-10 中止未遂Part10: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成立要件-自願性/319考點92-11 中止未遂Part11:中止未遂(§27I前段)之成立要件-自願性(主觀上欠缺犯罪期待利益或無意義而停止,是否係自願性中止?)/322考點92-12 中止未遂Part12: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成立要件-自願性(自願中止之動機是否以有良善者為必要?)/324考點92-13 中止未遂Part13: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成立要件-自願性/326考點92-14 中止未遂Part14: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成立要件-自願性(兼論失敗未遂無法成立中止犯或準中止犯)/327考點92-15 中止未遂Part15:單一行為人之準中止未遂(§27Ⅰ後段)之成立要件(實例型考題)/328考點92-16 中止未遂Part16:單一行為人之準中止未遂(§27Ⅰ後段)之成立要件-真摯努力為防果行為(積極性+相當性)/330考點92-17 中止未遂Part17-不能未遂及(準)中止未遂之審查順序(單一行為人型)/331二、複數行為人之中止未遂、準中止未遂(§27Ⅱ)/333考點93-1 中止未遂Part1-複數行為人中止未遂(§27Ⅱ前段)之概念(實例型考題)/333考點93-2 中止未遂Part2-不能未遂及(準)中止未遂之審查順序(複數行為人型)/335第三章 犯罪之參與型態/338第一節 緒論(正犯與共犯之概說)/338考點94-1 正犯與共犯之區分標準Part1(申論型考題)/338考點94-2 正犯與共犯之區分標準Part2(實例型考題)/340第二節 正犯/342壹、間接正犯/342考點95 間接正犯之定義(兼論間接正犯與教唆犯之區分)/344考點96 可否以不作為成立間接正犯?(即可否以不作為之方式利用他人實現犯罪?)/346考點97-1 間接正犯之型態Part1/348考點97-2 間接正犯之型態Part2/349考點97-3 間接正犯之型態Part3-利用他人成立過失犯之行為/350考點97-4 間接正犯之型態Part4-正犯後正犯(即利用他人成立故意犯之行為)/351考點98 間接正犯之成立要件/354考點99 間接正犯之著手實行如何判斷?/355考點100 間接正犯之錯誤(誤認具有犯罪支配力)/356貳、共同正犯/359考點101-1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客觀要件-「二人以上」人數如何計算?(兼論結夥人數之計算)Part1/364考點101-2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客觀要件-「二人以上」人數如何計算?(兼論結夥人數之計算)Part2/366考點101-3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客觀要件-「二人以上」人數如何計算?(兼論結夥人數之計算)Part3/368考點102-1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客觀要件-「實施」是否等於「實行」?Part1(申論型考題)/369考點102-2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客觀要件-「實施」是否等於「實行」?Part2(兼論共同正犯之成立範圍)(實例型考題)/371考點103-1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Part1:共謀共同正犯之意義及評析/372考點103-2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主觀要件Part2-犯意聯絡-行為人彼此的意思聯絡,必須內容一致,若不一致,則至多僅在同質重合之範圍內,成立共同正犯/373考點103-3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主觀要件Part3-犯意聯絡-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可否形成犯意聯絡而成立共同正犯?/376考點103-4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主觀要件Part4-犯意聯絡-相續(承繼)共同正犯/377考點103-5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主觀要件Part5-犯意聯絡-相續(承繼)共同正犯/381考點103-6 共同正犯:主觀成立要件Part6-過失共同正犯?/383考點104 共同正犯之既未遂-直接交互歸責原則(整體承擔原則)/384考點105-1 共同正犯之中止未遂(兼論「共同正犯及共犯關係脫離論」) Part1-申論型考題/386考點105-2 共同正犯之中止未遂(兼論「共同正犯及共犯關係脫離論」) Part2-實例型考題/388考點106-1 共同正犯及共犯關係脫離論Part1-無須脫離型/390

商品規格

書名 / 與刑法有約 解題趣.總則篇 (2025 司法官 律師 司法特考 高普考 地方特考 國考各類科)
作者 / 李允呈
簡介 / 與刑法有約 解題趣.總則篇 (2025 司法官 律師 司法特考 高普考 地方特考 國考各類科):適用對象對於刑法總則架構想要深入了解的讀者對於作答技巧想要加強的讀者對於考題爭
出版社 / 志光保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6263894303
ISBN10 /
EAN / 9786263894303
誠品26碼 / 2682835907006
頁數 / 704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3X17X2.7
級別 / N:無
重量(g) / 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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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使讀者了解刑法總則之內容,並藉由書中的題目熟悉解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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