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行政法解題書 (2024 第6版 律師 司法特考 高普考 法研所)
作者 | 磯貓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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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這是一本行政法解題書 (2024 第6版 律師 司法特考 高普考 法研所):由於「行政法」一科涵蓋範圍橫跨程序法與實體法,且往往與時事高度連結,常讓人有「課內都讀不完卻還有 |
作者 | 磯貓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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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這是一本行政法解題書 (2024 第6版 律師 司法特考 高普考 法研所):由於「行政法」一科涵蓋範圍橫跨程序法與實體法,且往往與時事高度連結,常讓人有「課內都讀不完卻還有 |
內容簡介 由於「行政法」一科涵蓋範圍橫跨程序法與實體法,且往往與時事高度連結,常讓人有「課內都讀不完卻還有無止盡的時事要討論要唸」的崩潰感,如果只有單修學校的行政法這門課,面對各種變化的題型,恐怕拿到考卷還是只能望卷興嘆。 身為國家考試的過來人,筆者深知國家考試的這條路走起來有多麼疲累、多麼消磨人心,在一切資源(時間、金錢還有最重要的腦容量)都有限的情況下,最高指導原則永遠是以CP值最高的方式準備每一科,而不可諱言解題書就是這樣的存在。由於行政法考題常有各級考試中互相流用的趨勢,因此本書兼顧廣度與深度,除了律師司法官外,亦盡力補充各級考試行政法考題,包括法警、高考法制、檢察事務官等,此外,也包含法研所考題,希望能在有限的篇幅內,給予讀者最大的幫助。 本書與坊間同類書籍最大的不同在於,筆者於撰寫擬答時完全依照考生的能力作答,並依考試時所能作答的有限時間回答,因此擬答上絕對不會出現「完美但根本寫不到」的答案。然而讀者也無須擔心,必要的相關資訊、重要實務見解,筆者仍會在擬答後以自製的表格、架構圖等為各位補充。近年考試規則變動頻繁,衷心期盼此書能成為各位讀者在行政法這片大海中的一塊浮木,幫助大家早日脫離國考的苦海。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磯貓人東吳法研公法組博士班執業律師
產品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1解題步驟 7 Chapter1總論Section1行政與行政法 1-3Topic1 行政種類與公私法屬性之區辨 1-31.1.1 公私法事件性質區分【104高考—法制(三級)】 1-51.1.2 法律之公私法性質區辨【94律師(節錄)】 1-8【101律師(節錄)】 1-111.1.3 雙階理論【96司法官】 1-13【100高考—法制(三級)】 1-17Section2行政法之基本原則:依法行政 1-18Topic2 法律保留原則 1-181.2.1 給付行政之法律保留【92政大】 1-19【100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23【91台大】 1-241.2.2 干涉行政之法律保留【83司法官(節錄)】 1-25Topic3 法律保留原則之衍生概念㈠:授權明確性原則 1-271.3.1 授權明確性原則【95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1-27【105高考—法制(三級)】 1-301.3.2 授權明確性原則與大學自治【97律師(節錄)】 1-32Topic1 行政種類與公私法屬性之區辨 1-3Topic4 法律保留原則之衍生概念㈡:法明確性原則 1-361.4 明確性原則【96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37Section3行政法之一般原則 1-43Topic5 平等原則 1-431.5 平等原則與給付行政【100司法官】 1-43Topic6 信賴保護原則 1-481.6.1 信賴保護原則之要件、法律效果【91律師】 1-481.6.2 釋示變更之信賴保護【93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531.6.3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99東吳】 1-571.6.4 不真正溯及既往【102政大】 1-611.6.5 不真正溯及既往與信賴保護之關係【107律師(節錄)】 1-66【105律師(節錄)】 1-72Topic7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1-751.7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之適用【改編自李建良,行政法上不當聯結禁止原則,月旦法學雜誌第82期】 1-75【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級)(節錄)】 1-76Topic8 誠信原則 1-781.8 誠信原則之適用【95律師(節錄)】 1-78【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級)(節錄)】 1-80Topic9 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1-811.9 行政規則與行政自我拘束原則【87司法官】 1-81Section4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行政裁量 1-83Topic10 判斷餘地 1-831.10.1 判斷餘地與判斷瑕疵【90司法官】 1-831.10.2 判斷餘地之司法審查【98政大(節錄)】 1-87【99成大(節錄)】 1-91Topic11 行政裁量 1-921.11.1 裁量瑕疵【98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1-921.11.2 裁量收縮【86律師(節錄)】 1-95【99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97Topic12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裁量之區分 1-981.12.1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裁量之比較【94司法官】 1-981.12.2 獨立機關之判斷餘地【94司法官(節錄)】 1-101Section5特別權力關係之破除 1-104Topic13 特別權力關係之定義 1-1041.13 特別權力關係理論【95司特─執行員(四等)】 1-104Topic14 特別權力關係之破除 1-1101.14 學生與學校特別權力關係之破除【105司法官(節錄)】 1-110【107東吳】 1-114【109中正(節錄)】 1-114 Chapter2行政行為論Section1行政處分 2-3Topic1 行政處分之定義與要件 2-42.1.1 法效性:重複處置與第二次裁決【96司法官】 2-52.1.2 法效性:檢舉函覆之性質【100輔大】 2-82.1.3 外部性:多階段行政處分【89律師(節錄)】 2-13【95東吳(節錄)】 2-15【100律師(節錄)】 2-16【101台大】 2-172.1.4 個別性:設置公物之性質【94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2-19Topic2 行政處分之附款 2-222.2.1 附款之定義與救濟1【97政大】 2-22【94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2-272.2.2 附款之定義與救濟2【100北大】 2-29【103律師(節錄)】 2-322.2.3 附款之救濟與不當連結禁止【111司律(節錄)】 2-352.2.4 切結書、承諾書之性質與法效【107台大】 2-42【107北大】 2-46Topic3 行政處分的效力與廢棄 2-482.3.1 構成要件效力之要件與效力【106司法官(節錄)】 2-522.3.2 構成要件效力之範圍【112司律(節錄)】 2-582.3.3 撤銷於不同程序之區別【105司法官(節錄)】 2-63【105高考─法律廉政(三級)】 2-672.3.4 合法行政處分之廢止【96律師】 2-70【98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2-732.3.5 行政處分撤銷之除斥期間、撤銷後公法上不當得利之返還【109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2-752.3.6 程序重開之要件與救濟【112司律(節錄)】 2-79Section2行政契約 2-86Topic4 行政契約之概念與要件 2-872.4.1 行政契約與法律保留【101政大】 2-882.4.2 行政契約之無效【97司特─書記官(三等)】 2-912.4.3 侵害第三人權利之行政契約【改編自李建良,〈行政法上「負擔契約」與「處分契約」之研究〉,2012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江嘉琪,行政契約與履行行政契約之行政處分,中原財經法學第14期】 2-942.4.4 行政契約依行政程序法第146條、第147條而終止之要件【104台大(節錄)】 2-98Topic5 行政契約之調整與終止 2-1012.5 情事變更原則於行政契約之適用【92律師】 2-101【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級)(節錄)】 2-104Section3行政命令 2-105Topic6 授權命令之合法性 2-1062.6 再授權之禁止【100律師(節錄)】 2-106Topic7 新舊行政規則之適用 2-1102.7 行政規則修正之適用問題【109東吳(節錄)】 2-110Section4事實行為 2-113Topic8 行政指導 2-1142.8 行政指導應遵循之法律原則【89司法官㈡】 2-114【100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2-117Section5行政計畫 2-118Topic9 行政計畫之性質與救濟 2-1192.9 行政計畫之法律性質【92司法官】 2-119 Chapter3行政罰法Topic1 行政罰之定義 3-23.1.1 具備「裁罰性」與否之區辨【100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3-3【104律師(節錄)】 3-73.1.2 行政罰法第2條之「其他種類行政罰」規定之不當【96政大】 3-83.1.3 「將不良廠商刊登於採購公報」決定之性質【改編自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6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3-13Topic2 行政罰法之定位與原則 3-193.2.1 行政罰法第18條加計所得利益之性質【106司法官(節錄)】 3-20【102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3-233.2.2 從新從輕、處罰法定主義【109台大】 3-26【109政大】 3-343.2.3 行為數之認定【109東吳(節錄)】 3-353.2.4 處罰法定主義與期待可能性【111司律(節錄)】 3-38Topic3 行政法處罰之對象 3-433.3.1 行為責任與狀態責任【改編自97律師(節錄)】 3-433.3.2 民法第224條之規定是否得類推適用於公法上違規行為故意、過失之認定?【101政大】 3-493.3.3 罰鍰之目的與裁罰對象【98東吳】 3-523.3.4 實際行為人之故意或過失,推定為該組織之故意過失【100東吳】 3-55 Chapter4行政執行法Topic1 總則 4-3Topic2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 4-54.2.1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改編自97律師(節錄)】 4-54.2.2 罰鍰處分之義務人死亡後,得否對之強制執行?【100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4-8Topic3 行為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 4-104.3.1 執行方法之實際運用【98司法官(節錄)】 4-104.3.2 須有義務始得發動直接強制【97東吳(節錄)】 4-13Topic4 即時強制 4-164.4.1 即時強制之要件與原則【91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4-17【99輔大】 4-204.4.2 行政執行與即時強制之區分【94司法官】 4-21【100司特─法警(四等)】 4-25【101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4-264.4.3 行政罰、行政執行與即時強制之區分【100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4-27Topic5 行政執行之救濟 4-324.5 行政執行之救濟與暫時權利保護【109司律(節錄)】 4-32 Chapter5行政程序法Topic1 正當法律程序與行政程序法 5-35.1.1 公正作為義務:迴避【92司法官(節錄)】 5-45.1.2 公平裁決義務:聽證權1-陳述意見【100司特─書記官(三等)】 5-75.1.3 公平裁決義務:聽證權2-聽證【99北大】 5-105.1.4 撤銷的除斥期間與消滅時效的起算時點【103司法官(節錄)】 5-14Topic2 不服行政程序行為之救濟 5-175.2 程序權之保障【100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5-17 Chapter6行政組織與公務員Topic1 行政機關 6-36.1 行政機關與內部單位之區分【95司法官】 6-3【95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6-6Topic2 管轄權 6-76.2.1 管轄恆定原則與權限移轉【92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6-76.2.2 管轄之變更:行政委託與行政契約【91律師】 6-116.2.3 管轄之變更:權限移轉之類型【99台大】 6-156.2.4 行政委託與行政助手之區別【105律師(節錄)】 6-196.2.5 委託私人行使公權力之相關程序與救濟【112台大】 6-21Topic3 地方自治 6-256.3.1 地方自治規範之法律保留、事實行為之法律保留、授權明確性【108司律(節錄)】 6-256.3.2 釋字第553號解釋【94律師(節錄)】 6-326.3.3 地方自治團體不服上級機關所為訴願決定時的訴訟權能【103司法官(節錄)】 6-35Topic4 公務員 6-386.4.1 公務員救濟管道之選擇【107高考─法制(三級)】 6-426.4.2 公務員特別權力關係【109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6-526.4.3 公法上勤務關係【97司法官】 6-56 Chapter7行政救濟法Section1總論 7-3Topic1 行政救濟之意義 7-3Topic2 行政救濟法之理論基礎 7-5Topic3 行政救濟之制度目的 7-6Section2訴願法 7-7Topic4 訴願之定義 7-7Topic5 訴願制度之特徵 7-8Topic6 訴願之要件 7-87.6.1 訴願當事人能力【99政大】 7-107.6.2 管轄變更與訴願【9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7-167.6.3 獨立機關之訴願【98高考─法制(二級)】 7-20Topic7 訴願類型 7-257.7 訴願類型之選擇【99司法官】 7-26Topic8 訴願之審理程序與決定 7-287.8.1 訴願法第82條第2項之適用範圍及課與義務爭訟之訴訟標的【111東吳(A、F組)】 7-287.8.2 訴願駁回與程序利益【102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7-327.8.3 撤銷訴願【93司法官】 7-34Section3行政訴訟法 7-37Topic9 行政訴訟合法性要件體系圖 7-38Topic10 訴訟途徑之選擇(審判權) 7-397.10.1 審判二元訴訟制度【98地特─法制(三等)】 7-397.10.2 攻防方法涉及公法之審判權歸屬【107北大】 7-47【107北大】 7-50Topic11 訴訟類型之選擇 7-517.11.1 選擇最有實效的訴訟救濟途徑【89司法官㈡】 7-517.11.2 對行政計畫不服而提起之救濟【96律師】 7-557.11.3 「補充性原則」於98年新法的修正【98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7-587.11.4 課予義務訴訟標的之認定【99高考─法制(三級)】 7-617.11.5 教師法解聘、停聘、不續聘之救濟【104台大】 7-667.11.6 對契約不服應提起之訴訟類型【100高考─法制(三級)(節錄)】 7-717.11.7 依照契約類型提起相應訴訟【102政大】 7-747.11.8 訴訟類型與續行確認訴訟【106律師(節錄)】 7-77【107司法官(節錄)】 7-807.11.9 預防性不作為訴訟之要件【107司法官(節錄)】 7-837.11.10 結果除去請求權、公權利理論【108司律(節錄)】 7-897.11.11 結果除去請求權、回復原狀請求權之訴訟類型,以及與國家賠償之關係【109司律(節錄)】 7-967.11.12 公布個資之救濟類型【112台大】 7-1057.11.13 須先經處分核定始確定給付金額之救濟【111高考─法制(三級)】 7-111Topic12 當事人適格 7-1167.12.1 保護規範理論與當事人適格【99地特─法制(三等)(節錄)】 7-116【104東吳】 7-1177.12.2 訴之合併與公益訴訟【107律師(節錄)】 7-1207.12.3 機關訴訟【改編自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89號判決】 7-131Topic13 行政法院之裁判 7-1377.13.1 訴之利益與訴訟種類【100高考─法制(三級)(節錄)】 7-1377.13.2 可否不待提起訴願,便逕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95司法官】 7-139【106律師(節錄)】 7-1437.13.3 撤銷訴訟既判力之範圍【109東吳(節錄)】 7-146Topic14 暫時權利保護 7-1507.14 暫時權利保護之類型【111司律】 7-150 Chapter8國家責任法Section1國家責任之體系 8-2Topic1 國家責任之體系圖 8-2Section2國家賠償法 8-3Topic2 國家賠償基礎理論之演進 8-3Topic3 我國國家賠償法所採取之基礎理論 8-5Topic4 行政訴訟與國家賠償之關係 8-68.4.1 第一次權利救濟優先原則【104台大(節錄)】 8-68.4.2 行政爭訟與國家賠償訴訟二元制衍生之問題【96司法官】 8-98.4.3 國賠「損害」成立時點、訴訟類型【107台大】 8-12Topic5 公務員之責任 8-188.5.1 公營造物與機關協助之國賠責任【107政大】 8-198.5.2 私人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國賠責任【107政大】 8-22【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級)(節錄)】 8-24【101司法官(節錄)】 8-25Topic6 公有公共設施之責任 8-268.6.1 國家賠償法第3條之成立要件【104台大(節錄)】 8-288.6.2 公有公共設施設置管理有欠缺之判斷標準【105律師(節錄)】 8-30【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級)(節錄)】 8-33【98身特─法制(三等)】 8-33 索引 Ⅰ
書名 / | 這是一本行政法解題書 (2024 第6版 律師 司法特考 高普考 法研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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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磯貓人 |
簡介 / | 這是一本行政法解題書 (2024 第6版 律師 司法特考 高普考 法研所):由於「行政法」一科涵蓋範圍橫跨程序法與實體法,且往往與時事高度連結,常讓人有「課內都讀不完卻還有 |
出版社 /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574644353 |
ISBN10 / | |
EAN / | 9789574644353 |
誠品26碼 / | 2682560859007 |
頁數 / | 664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23X17 |
級別 / | N:無 |
提供維修 / | 無 |
自序 : 六版序
本次改版距離上次又過了2年,這兩個年度的行政法變動幅度相當大,除了行政訴訟法的修正之外,不少實務見解也隨著憲法法庭的判決而產生重大變革,對於考生來說,說真的非常吃力。不幸的是,行政法院的大法庭似乎沒有提高效率,導致考生需要在眾多行政法院的實務見解當中大海撈針。為了節省各位考生的時間,本次改版也以這2年的實務變化作為改版主軸,並更新了國考與各法研所的重要行政法考題,讓各位能持續跟上行政法的潮流。
最後,希望各位考生都能堅持到最後,「相信就看的到」。
感謝讀享主編西西在本書的協助,以及肚肚和金寶的幫忙。
磯貓人
2024.2.25
肚邊
最佳賣點 : 本書與坊間同類書籍最大的不同在於,筆者於撰寫擬答時完全依照考生的能力作答,並依考試時所能作答的有限時間回答,因此擬答上絕對不會出現「完美但根本寫不到」的答案。然而讀者也無須擔心,必要的相關資訊、重要實務見解,筆者仍會在擬答後以自製的表格、架構圖等為各位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