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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焙食品丙級檢定學術科大全: 麵包、西點蛋糕、餅乾 (第10版 附共同科目學科試題)

作者 文字復興編輯小組
出版社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烘焙食品丙級檢定學術科大全: 麵包、西點蛋糕、餅乾 (第10版 附共同科目學科試題):結合名師,學術兼具步驟簡明,易學易懂試題完整,註解詳細本書依據勞動部檢定中心公布之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結合名師,學術兼具 步驟簡明,易學易懂 試題完整,註解詳細 本書依據勞動部檢定中心公布之最新烘焙食品丙級(麵包項、西點蛋糕項、餅乾項)技術士技能檢定應檢資料,並將產品的原料、器具介紹及術科試題操作。 ◆本書附有學科試題:提供讀者實地練習,並針對題目提供解析。 ◆依各試題詳列其題目、計算、配方、製作報告表及評分重點。 ◆每道試題的成品圖精美清晰、動作圖解詳細能夠一目了然,讀者依操作步驟說明,快速領略製作技巧,進而收到事半功倍之效,輕鬆取得丙級證照。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CHAPTER 01 烘焙術科應檢須知一、一般性應檢須知二、專業性應檢須知三、烘焙食品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指定參考配方表四、烘焙食品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驗製作報告表五、評分表六、術科測試時間配當表CHAPTER 02 原料介紹一、烘焙檢定原料二、烘焙原料介紹CHAPTER 03 器具介紹CHAPTER 04 麵包基本製作一、麵包製作二、配方運算三、烘焙計算四、麵糰製作流程CHAPTER 05 蛋糕分類及基本製作CHAPTER 06 術科試題操作一、麵包篇二、西點蛋糕篇三、餅乾篇CHAPTER 07 學科試題解析

商品規格

書名 / 烘焙食品丙級檢定學術科大全: 麵包、西點蛋糕、餅乾 (第10版 附共同科目學科試題)
作者 / 文字復興編輯小組
簡介 / 烘焙食品丙級檢定學術科大全: 麵包、西點蛋糕、餅乾 (第10版 附共同科目學科試題):結合名師,學術兼具步驟簡明,易學易懂試題完整,註解詳細本書依據勞動部檢定中心公布之
出版社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6269835843
ISBN10 /
EAN / 9786269835843
誠品26碼 / 2683132881006
頁數 / 216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9.5*21*1
級別 / N:無
重量(g) / 680
提供維修 /

試閱文字

內文 : 一、一般性應檢須知
(一) 應檢人不得攜帶規定項目以外之任何資料、工具、器材進入試場,違者以零分計。
(二) 應檢人應按時進場,測試時間開始後逾 15 分鐘尚未進場者,不准進場應檢。
(三) 進場時,應出示術科測試通知單、身分證明文件及試題之參考配方表,並接受監評人員檢查。
(四) 檢定使用之原料、機具、設備,請應檢人於開始測試後 10 分鐘內核對並檢查,如有疑問,應當場提出請監評人員處理。
(五) 應檢人依據檢定號碼就檢定位置,並應將術科測試通知單及身分證明文件置於指定位置,以備核對。
(六) 應檢人應聽從並遵守監評人員講解相關規定事項。
(七) 檢定時間之開始與停止,悉聽監評人員之哨音或口頭通知,不得自行提前開始或延後結束。
(八) 應檢人應正確操作機具,如有損壞,應負賠償責任。
(九) 應檢人對於機具操作應注意安全,如發生意外傷害,自負一切責任。
(十) 檢定進行中如遇有停電、空襲警報或其他事故,悉聽監評人員指示辦理。
(十一) 檢定進行中,應檢人因本身疏忽或過失導致機具故障,須自行排除,不另加給測試時間。
(十二) 檢定時間內,應檢人需將製作報告表與所有產品放置於墊牛皮紙(60 磅(含)以上)之產品框內,並親自送繳至評審室,測試結束時監評人員針對逾時應檢人,需在其未完成產品之製作報告表上註明「未完成」,並由應檢人簽名確認。
(十三) 應檢人離場前應完成工作區域之清潔(清潔時間不包括在檢定時間內),並由場地服務人員點收機具及蓋確認章。
(十四) 試場內外如發現有擾亂秩序、冒名頂替或影響測試等情事,其情節重大者,得移送法辦。
(十五) 應檢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扣考,不得繼續應檢,其已檢定之術科成績以不及格論:
1 冒名頂替,協助他人或託他人代為操作或作弊。
2 互換半成品、成品或製作報告表。
3 攜出工具、器材、半成品、成品或試題及製作報告表。
4 故意損壞機具、設備。
5 不接受監評人員勸導,擾亂試場內外秩序。
(十六) 應檢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零分計:
1 檢定時間視試題而定,超過時限未完成。
2 每種產品製作以一次為原則,未經監評人員同意而重作。
3 成品形狀或數量或其他與題意不合(題意含特別規定)。
4 成品烤焙不熟、烤焙焦黑或不成型等不具商品價值。
5 成品不良率超過 20%(>20%)(試題另有規定者,依試題規定評審)。
6 使用別人機具或烤爐。
7 經三位監評人員鑑定為嚴重過失,譬如測試完畢未清潔歸位,剩餘麵糰或麵糊超過規定 10%(如試題另有規定,依試題規定評審)。
8 每種產品評審項目:工作態度與衛生習慣、配方制定、操作技術、產品外觀品質及產品內部品質等五大項目,其中任何一大項目成績被評定為零分。
(十七) 每種產品得分均需在 60 分(含)以上為及格。
(十八) 未盡事宜,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專業性應檢須知
(一) 應檢人可自行選擇下列三項中之一項應檢,每項有 7 種產品,測試前由術科測試編號最小號應檢人抽出 1 支組合籤,再由監評長抽 1 種數量籤以供測試,抽測之產品需在規定時限內製作完成。
1 麵包項
2 西點蛋糕項
3 餅乾項
(二) 基於食品衛生安全及專業形象考量,應檢人應依規定穿著服裝,未依規定穿著者,不得進場應試,術科成績以不及格論(應檢人服裝圖示及說明如附圖)。
(三) 製作說明:
1 應檢人進場僅可攜帶第 10 頁之「指定參考配方表」(本表可至技檢中心網站首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07700 烘焙食品配方表下載使用,可電腦打字,但不得使用其他格式之配方表)。原料及產品數量必須當場計算填入製作報告表中,依規定產品數量詳細填寫原料名稱、百分比(烘焙百分比或實際百分比皆可)、重量,並將製作程序加以記錄之。
2 應檢人須先填妥製作報告表後,再按所列配方量實際秤料,材料秤量容差5%(麵糊類產品±10%)。
(四) 評審標準:
1 工作態度與衛生習慣:包括工作態度、衣著與個人衛生、工作檯面與工具清理情形(如附表)。
2 配方制定:包括配方、計算、原料秤量及製作報告單填寫,需使用公制單位。
3 操作技術:包括秤料、攪拌、成型、烤焙與裝飾等流程之操作熟練程度。
4 產品外觀品質:包括造型式樣、體積、表皮質地、顏色、烤焙均勻程度及裝飾等。
5 產品內部品質:包括內部組織、質地、風味及口感等。
8 每種產品評審項目:工作態度與衛生習慣、配方制定、操作技術、產品外觀品質及產品內部品質等五大項目,其中任何一大項目成績被評定為零分。
(十七) 每種產品得分均需在 60 分(含)以上為及格。
(十八) 未盡事宜,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專業性應檢須知
(一) 應檢人可自行選擇下列三項中之一項應檢,每項有 7 種產品,測試前由術科測試編號最小號應檢人抽出 1 支組合籤,再由監評長抽 1 種數量籤以供測試,抽測之產品需在規定時限內製作完成。
1 麵包項
2 西點蛋糕項
3 餅乾項
(二) 基於食品衛生安全及專業形象考量,應檢人應依規定穿著服裝,未依規定穿著者,不得進場應試,術科成績以不及格論(應檢人服裝圖示及說明如附圖)。
(三) 製作說明:
1 應檢人進場僅可攜帶第 10 頁之「指定參考配方表」(本表可至技檢中心網站首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07700 烘焙食品配方表下載使用,可電腦打字,但不得使用其他格式之配方表)。原料及產品數量必須當場計算填入製作報告表中,依規定產品數量詳細填寫原料名稱、百分比(烘焙百分比或實際百分比皆可)、重量,並將製作程序加以記錄之。
2 應檢人須先填妥製作報告表後,再按所列配方量實際秤料,材料秤量容差5%(麵糊類產品±10%)。
(四) 評審標準:
1 工作態度與衛生習慣:包括工作態度、衣著與個人衛生、工作檯面與工具清理情形(如附表)。
2 配方制定:包括配方、計算、原料秤量及製作報告單填寫,需使用公制單位。
3 操作技術:包括秤料、攪拌、成型、烤焙與裝飾等流程之操作熟練程度。
4 產品外觀品質:包括造型式樣、體積、表皮質地、顏色、烤焙均勻程度及裝飾等。
5 產品內部品質:包括內部組織、質地、風味及口感等。
(五) 其他規定,現場說明。
(六) 一般性自備工具參考:計算機(不限機型)、計時器及文具外,其他不得攜入試場。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結合名師,學術兼具
步驟簡明,易學易懂
試題完整,註解詳細

本書依據勞動部檢定中心公布之最新烘焙食品丙級(麵包項、西點蛋糕項、餅乾項)技術士技能檢定應檢資料,並將產品的原料、器具介紹及術科試題操作。
◆本書附有學科試題:提供讀者實地練習,並針對題目提供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