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書援引最新法規修訂,理論與實務兼備,對研讀稅務之學生及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有相當之助益。
內容簡介
本書之編寫,建立在全盤租稅架構與整體節稅理念上,係以營利事業為經,各相關稅目為緯,援引最新法規修訂,綜合而成一本理論與實務兼備之「稅務會計」最佳參考書籍,對研讀稅務之學生及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有相當之助益。
本書對於最新之法規修訂,如所得稅、稅捐稽徵法、產業創新條例等皆有詳細介紹;營業稅之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關係人移轉訂價亦均有詳盡之表單、範本、說明及實例。
本書專章分別說明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2.0版規定,以及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所得稅認列與課稅規定。期待本書對讀者研習瞭解稅務會計,可收事半功倍之效。
產品目錄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稅務會計之意義與特性
第二節稅務會計之適用與相關學科範圍
第三節如何研讀稅務會計
第四節基本會計原理於稅務會計上之運用
第五節財務所得與課稅所得
第二章稅捐稽徵與納稅者權利保護
第一節現行稅制與稽徵行政系統簡介
第二節租稅稽徵之基本原則
第三節稅捐稽徵法法律地位之認識
第四節稅捐稽徵法之內涵與稽徵通則
第五節納稅者權利保護
第三章帳簿憑證之設置與使用
第一節營利事業應設置之帳簿
第二節帳簿之使用與管理
第三節憑證
第四章營業稅及其會計處理(一)
第一節總則
第二節減免規定
第三節統一發票使用規定
第五章營業稅及其會計處理(二)
第一節稅率及稅額計算
第二節兼營營業人稅額計算
第三節稅籍登記與申報實務
第四節會計處理實務
第五節獎懲規定
第六章營業收入(一)
第一節概說
第二節一般營業收入
第三節委託銷貨
第四節分期付款銷貨
第七章營業收入(二)
第一節融資租賃銷貨
第二節國際運輸業收入
第三節營建工程收入
第四節代收代付款項
第八章營業成本
第一節概說
第二節買賣業之銷貨成本
第三節製造業之銷貨成本
第四節營建業之營業成本
第九章營業費用(一)
第一節概說
第二節薪資支出
第三節職工退休金及退職金
第四節租金支出
第五節文具用品
第六節旅費
第七節運費
第八節郵電費
第九節修繕費
第十節廣告費
第十一節捐贈
第十二節交際費
第十三節職工福利
第十四節水電及瓦斯費
第十五節保險費
第十章營業費用(二)
第一節雜項購置
第二節勞務費
第三節研究發展費
第四節訓練費
第五節建立國際品牌形象費用
第六節權利金
第七節伙食費
第八節書報雜誌
第九節稅捐
第十節棧儲費
第十一節佣金支出
第十二節燃料費
第十三節呆帳損失
第十四節外銷損失
第十五節折舊費用
第十六節各項耗竭及攤折
第十七節其他費用
第十八節總公司費用之分攤
第十九節聘僱外籍人員各項給予之規定
第十一章非營業損益
第一節出售或交換資產利益或損失
第二節兌換盈益或虧損
第三節投資收益與損失
第四節利息收入與支出
第五節其他收入
第六節災害損失
第十二章資產負債及權益之評價
第一節資產之評價
第二節資產重估價
第三節負債之評價
第四節權益之評價
第十三章所得稅稽徵及會計處理
第一節扣繳
第二節暫繳
第三節結算申報
第四節停業及清算申報
第五節獎懲規定
第十四章關係人移轉訂價
第一節總則
第二節常規交易原則
第三節常規交易方法
第四節文據資料之申報
第五節集團主檔報告及國別報告
第六節移轉訂價報告
第七節預先訂價協議
第八節調查核定及調整
第十五章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介紹
第一節課徵範圍
第二節減免規定
第三節稅率
第四節 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或出資額交易
第五節個人房地交易所得、課稅所得額及應納稅額之計算
第六節營利事業房地交易所得及課稅所得額之計算
第七節稽徵
第八節罰則
第十六章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所得之認列
第一節適用範圍及名詞定義
第二節豁免規定
第三節CFC當年度盈餘之計算
第四節CFC投資收益之計算
第五節避免重複課稅
第六節 應提示之文據
第一節稅務會計之意義與特性
第二節稅務會計之適用與相關學科範圍
第三節如何研讀稅務會計
第四節基本會計原理於稅務會計上之運用
第五節財務所得與課稅所得
第二章稅捐稽徵與納稅者權利保護
第一節現行稅制與稽徵行政系統簡介
第二節租稅稽徵之基本原則
第三節稅捐稽徵法法律地位之認識
第四節稅捐稽徵法之內涵與稽徵通則
第五節納稅者權利保護
第三章帳簿憑證之設置與使用
第一節營利事業應設置之帳簿
第二節帳簿之使用與管理
第三節憑證
第四章營業稅及其會計處理(一)
第一節總則
第二節減免規定
第三節統一發票使用規定
第五章營業稅及其會計處理(二)
第一節稅率及稅額計算
第二節兼營營業人稅額計算
第三節稅籍登記與申報實務
第四節會計處理實務
第五節獎懲規定
第六章營業收入(一)
第一節概說
第二節一般營業收入
第三節委託銷貨
第四節分期付款銷貨
第七章營業收入(二)
第一節融資租賃銷貨
第二節國際運輸業收入
第三節營建工程收入
第四節代收代付款項
第八章營業成本
第一節概說
第二節買賣業之銷貨成本
第三節製造業之銷貨成本
第四節營建業之營業成本
第九章營業費用(一)
第一節概說
第二節薪資支出
第三節職工退休金及退職金
第四節租金支出
第五節文具用品
第六節旅費
第七節運費
第八節郵電費
第九節修繕費
第十節廣告費
第十一節捐贈
第十二節交際費
第十三節職工福利
第十四節水電及瓦斯費
第十五節保險費
第十章營業費用(二)
第一節雜項購置
第二節勞務費
第三節研究發展費
第四節訓練費
第五節建立國際品牌形象費用
第六節權利金
第七節伙食費
第八節書報雜誌
第九節稅捐
第十節棧儲費
第十一節佣金支出
第十二節燃料費
第十三節呆帳損失
第十四節外銷損失
第十五節折舊費用
第十六節各項耗竭及攤折
第十七節其他費用
第十八節總公司費用之分攤
第十九節聘僱外籍人員各項給予之規定
第十一章非營業損益
第一節出售或交換資產利益或損失
第二節兌換盈益或虧損
第三節投資收益與損失
第四節利息收入與支出
第五節其他收入
第六節災害損失
第十二章資產負債及權益之評價
第一節資產之評價
第二節資產重估價
第三節負債之評價
第四節權益之評價
第十三章所得稅稽徵及會計處理
第一節扣繳
第二節暫繳
第三節結算申報
第四節停業及清算申報
第五節獎懲規定
第十四章關係人移轉訂價
第一節總則
第二節常規交易原則
第三節常規交易方法
第四節文據資料之申報
第五節集團主檔報告及國別報告
第六節移轉訂價報告
第七節預先訂價協議
第八節調查核定及調整
第十五章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介紹
第一節課徵範圍
第二節減免規定
第三節稅率
第四節 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或出資額交易
第五節個人房地交易所得、課稅所得額及應納稅額之計算
第六節營利事業房地交易所得及課稅所得額之計算
第七節稽徵
第八節罰則
第十六章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所得之認列
第一節適用範圍及名詞定義
第二節豁免規定
第三節CFC當年度盈餘之計算
第四節CFC投資收益之計算
第五節避免重複課稅
第六節 應提示之文據
作者介紹
盧聯生
學歷
廈門大學博士
東吳大學會計學研究所碩士
輔仁大學夜間部企業管理系學士
經歷
財政部稽核組、賦稅署
國立中興大學、輔仁大學、大同工學院及國防管理學院講師
臺北市會計師公會理事長
臺北市政府顧問
審計準則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國立臺北大學、東吳大學兼任副教授
惠眾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臺灣財務報導準則委員會顧問
企業會計準則委員會主任委員
洪佑伶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會計學研究所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會計學學士
經歷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會計審計委員會執行長
XBRL委員會委員
現職
惠眾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東吳大學會計系兼任講師
劉夢倫
學歷
東吳大學會計學研究所碩士
國立中興大學會計學系學士
經歷
臺灣省政府主計處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一科科長
現職
潤泰集團財務部特別助理
學歷
廈門大學博士
東吳大學會計學研究所碩士
輔仁大學夜間部企業管理系學士
經歷
財政部稽核組、賦稅署
國立中興大學、輔仁大學、大同工學院及國防管理學院講師
臺北市會計師公會理事長
臺北市政府顧問
審計準則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國立臺北大學、東吳大學兼任副教授
惠眾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臺灣財務報導準則委員會顧問
企業會計準則委員會主任委員
洪佑伶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會計學研究所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會計學學士
經歷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會計審計委員會執行長
XBRL委員會委員
現職
惠眾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東吳大學會計系兼任講師
劉夢倫
學歷
東吳大學會計學研究所碩士
國立中興大學會計學系學士
經歷
臺灣省政府主計處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一科科長
現職
潤泰集團財務部特別助理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965309008
ISBN13 / 9789571479354
ISBN10 /
EAN貨碼 / 9789571479354
頁數 / 604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6.0*19.0*2.7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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