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近10年來,「焦點解決短期諮商」(SFBT)在美國、台灣皆相當盛行,是家族治療新興的工作模式之一。國內如張老師、各級學校、縣政府、醫院、生命線等機構經常開設此類治療法的工作坊,其簡單明快、重實務、強調理念、易教易學的特性,使它成為灸手可熱的訓練課程。而在治療效用方面,SFBT亦有傑出表現。根據較早期的研究調查,80-85%的案主表示已達成其尋求治療的目標。更令人驚訝的是,這些案主接受的會談一般少於6-8次。最新研究顯示,平均4次會談即可見效。

當SFBT治療成人的效用已廣受肯定,治療孩童、青少年的成效又是如何?本書作者茵素‧金‧柏格(SFBT創始人之一)和瑞士兒童精神科資深醫師泰瑞莎‧史丹納博士,從自身的經驗發現,SFBT甚為符合孩子充滿創意、趣味、非語言的特質,「孩子就是專家」,不需依賴語言或概念性的思考,SFBT即可應用得非常自然、成功。在這兩位作者合著的這本最新力作中,即具體涵蓋了孩童、青少年可能面對的各種問題,與孩子接觸的父母、親友、助人工作者都能得到實質的幫助。

◎本書主要內容──
第1、3章:說明何以SFBT適用於孩子,而且和孩子的特質很「速配」,並透過許多生動的例子,逐步說明工作方法,以及應用於成人、孩子之異同。不熟悉SFBT療法的讀者也很容易掌握治療的獨特內涵。
第4、5章:敘述如何預備自己,並面對孩子的需求,進行初步評估和確立目標。
第 6 章:描述投入孩子工作所有可用的方法。
第 7 章:探討臨床上各式「困難的」案例。
第 8 章:特別說明青少年特殊的磨難和考驗,對於父母和專業人員來說,他們同時兼具「狂飆」和「令人愉悅」的特質。
第 9 章:說明當案主和治療師盡了全力,卻「踢到鐵板」敗下陣來時該如何面對。

◎作者的專業地位──
茵素‧金‧柏格是焦點解決心理諮商法的創始人之一,地位舉足輕重,來台主持工作坊多次,具有知名度及號召力。泰瑞莎‧史丹納醫師,擔任兒童精神科醫師20多年,會說多國語言,治療經驗涵蓋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國家的孩子及其家人。

◎本書實用性──
SFBT是一套具有積極、主動特質的工作模式,近年來,國內有輔大、張老師、雲林縣政府、彰化基督教醫院、生命線、各級中學等開設工作坊。它的特色是將面談從問題中解放出來,正如開門入屋,不需要瞭解門鎖的結構(問題),只要找到鑰匙(解決方法)就行了。

■作者簡介
Insoo Kim Berg茵素‧金‧柏格
焦點解決短期諮商創始人之一,現任美國密爾瓦基家庭短期心裡治療中心執行長。近十年來出版了八本焦點解決短期諮商書籍,包括《焦點解決諮商案例精選:激勵人心的治療故事》(張老師文化)、《Interviewing for Solutions》、《Family Based Services:A Solution-Focused Approach》、《Solutions Step by Step》、《Building Solutions in Child Protective Services》等。茵素在韓國出生、成長,赴美進修後,逐步建立治療師、教師、諮商工作者、作家等專業生涯。

Therese Steiner泰瑞莎‧史丹納
於瑞士、奧地利研讀醫學,獲伯恩大學兒童精神科博士學位,並在瑞士擔任兒童精神科醫師超過20年。泰瑞莎醫師會說多國語言,能治療來自不同文化背景、國家的孩子及其家人。目前定居瑞士Embrach。

規格

誠品貨碼 / 2611365772006
ISBN13 / 9789576935909
ISBN10 / 9576935903
EAN貨碼 / 9789576935909
頁數 / 318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